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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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规程

1.特种作业工种人员一律凭上级安全专业主管机关颁发的考核合格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2.各工序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允许上机工作。职员调换工作岗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机操作工作。

3.各工序各工种人员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风衣、留长发上机操作。

4.严禁小孩、病患者、酗酒者进入生产场地。 5.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6.非本岗位的人员不准任意操作和拆卸设备。 7.外来实习参观人员需经相关负责人陪同方可参观。 8.变配电站、仓库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入。

9.所有机电设备的操作者不许离机“遥控”运行,停机、停电一律要关闭输电闸。

10.公司内“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重点安全保护区:仓库、变配电室、财务、档案室。

11.公司内特级防火区:仓库、变配电室。

12.安全技术人员每周需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安全工作特别是“四防”重点,安全保护区和特级防火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包括行政和经济处罚。

13.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迅速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14.设立公司专职安全员和各级兼职安全员,积极开展安全监督和宣传活动。

特种、危险作业(操作)安全规程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熟悉行车的用途、装备、操作方法及保养规则,上岗时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检查或修理行车,必须断电。

3.行车不带负荷运行时,吊钩必须升起离地面大于高度2米。

4.行车吊物运行时,重物必须升起,并要高于重物运行线路上最高障碍物的0.5米。

5.行车导电部分和裸导线的外壳保护罩不完整,升、降、抱闸不灵等,未经修复不得使用。

6.起重重物时防止吊钩或吊绳夹伤手指,同时,重物下降时要防止其压伤腿足。

7.被吊重物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运重物下方禁止有人。

8.行车停车未使用时,把行车停放在规定的停车点上。 9.维修行车时,工具及备品必须贮放在工具箱内,禁止随便放在行车轨道上,以免落下伤人。

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

2.作业前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开机。

3.严格按照巡回检查项目及检查点进行检查,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处理。

4.检查或修理压缩机时,要切断电源,搞好卫生,防止任何杂物落入气缸。

5.压缩机上的压力表、安全阀要定期进行校验,定时、定质、定量加规定牌号的润滑油。

6.空压机附近10米以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汽车驾驶安全规程

1.驾驶员一律凭上级安全专业主管机关颁发的考核合格操作证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不开英雄车,不开堵气车,不开带病车,礼让三先,安全第一。

3.杜绝酒后驾驶车辆,严禁疲劳驾驶车辆。驾车时,不准吸烟,不准闲谈,不准吃食物,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要制止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4.严禁超速行驶,不准乱停车,临时停车时,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5.遇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准人工直接供油,下陡坡时不准熄火或空档滑行。

6.对所驾驶的车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要求操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都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完好安全行驶。

7.检查车辆如需支撑车桥时,必须将轮胎掩好,支撑要牢固。

8.行驶中如发现异常响声,必须立即停车检查,以免造成机械事故,制动器、转向器、电气系统等发生故障时,须修复后方准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