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解读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解读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与本组织的安 全生产职责不 符,扣1分; 3.企业未制定 年度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扣4 分;各级组织未 制定年度安全 生产工作计划, 缺一个组织扣 2分;

4.未定期考核, 扣4分;考核与 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书内容不 符,扣2分; 标;

2.抽查从业人员是否了解本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5.未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扣2分;

6.有关人员不了解本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 1人次扣1分。 2.2 负责人(20分1.企业主要负责人 是本单位安全生产 的第一责任人,应全 面负责安全生产工 作,落实安全生产基 础和基层工作。 1.明确企业主要负责 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 任人;

2.主要负责人对本 单位的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工作全面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 基础与基层工作。 查文件: 安全生产责 任制。 询问:

1.主要负责 人的安全生 产职责; 2.对本单位 的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理 工作情况; 3.本单位安 全生产基础 和基层工作 情况和做法。 未明确第一 责任人,或 不符合规 定,扣20 分(B级要 素否决项。 主要负责人对 本单位的危险

化学品安全管 理工作情况、对 安全生产基础 管理工作情况 不清楚,扣5 分。

2.企业主要负责人 应组织实施安全标 准化,建设企业安全 文化。

1.主要负责人组织开 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

2.制定安全生产标准 化实施方案,明确实 施时间、计划、责任 部门和责任人; 3.制定安全文化建 设计划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