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分行法律顾问投标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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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投标方案

4、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另议。 5、律师费支付方式

(1)对承包付费的采取分期支付方式; (2)对计时、计件付费的采取定期结算方式。 报价说明:

? 就上述费用,本所愿与贵行充分协商,最终由贵我双方协商确定。

? 在最终决定之前,本所非常乐意就报价中不清楚的部分予以补充解释或就报价中的其他细节与贵行进一步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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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投标方案

大成律师事务所为贵行提供法律服务的

律师团队人员姓名及基本情况

李 俊 平 律 师 简 介

李俊平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曾经在首都师范大学政法系任讲师,并兼职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开始专职律师执业,先后执业于北京市华正律师事务所、京都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等多家律师事务所。

李俊平律师擅长公司、金融及诉讼、仲裁法律事务、曾长期担任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十几家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大型中外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项目谈判等法律服务。代理了大量的信贷、担保、票据、存单、信用证项下国际结算、公司破产、中外合资合作、建筑工程承包等方面的诉讼、仲裁案件,曾参与数家银行几百份业务合同的起草、修订工作,参加数项银团贷款项目,参与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间产权重组、债务重组项目、融资租赁项目,承办商业银行房地产按揭项目,参与大量金融债权的清收工作,并为公司投资、并购、融资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李俊平律师在执业期间参加北京市首期期货法律事务律师业务培训,获结业证书。1998年获得全国首批注册税务师资格。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担保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商业银行法律事务委员会秘书长。

郭 庆 律 师 简 介

郭庆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

郭律师曾供职于国家政法机关,1999年开始律师执业,先后工作于中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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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投标方案

通律师事务所和浩天律师事务所,2007年底加入大成律师事务所。现任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评审委员会独立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特邀金融顾问。

郭律师的主要业务领域是金融、证券及公司法律业务,对银行贷款业务、中间业务、信托业务、投资基金业务、证券业务、金融衍生产品等均有涉猎,且积累了一定经验。

郭庆律师是国家开发银行专家库成员,长期为该行提供法律服务,参与了国家开发银行多个金融创新业务,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普惠制微金融项目、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业务、产业基金业务等;

郭庆律师现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评审委员会独立委员,参与了上百个贷款项目的评审工作,涉及能源、交通、基础设施、机械制造、航空、电子、对外投资、贸易等多个行业,其中包括银团贷款、涉外贷款等。郭律师对银行贷款信用结构的构建及法律风险防范有深入研究;

郭庆律师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合作,共同为多家大型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郭律师还曾为多家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提供法律服务,现正在为大连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提供法律服务;

郭庆律师长期与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作,协助该公司单独或与商业银行合作发行信托产品;

郭庆律师先后担任过数十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熟悉公司法律业务。参与了多家企业的改制、重组及上市法律服务。郭律师目前还担任私募基金的法律顾问,协助其完成了对多家企业的投资,熟悉并购法律业务。

牟云春律师简介

牟云春 律师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青岛分所管委会主任。 国际私募、并购、重组、上市专业人士,擅长发掘、配置、利用资源创造社会新价值。

社会兼职:仲裁员,中国国际商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顾问,多家政府部门、上市公司法律顾问,中国私募股权融资网特邀顾问,北京大学私募协会会员。

教育背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北京大学中小企业上市研修班首届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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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投标方案

王 峰 律 师 简 介

王峰律师,法学硕士研究生,仲裁员,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青岛分所合伙人,青岛分所监委会主任。

担任青岛市银行业协会、房地产业协会、中国银行新疆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等单位首席法律顾问。制作各类法律意见书、业务指引、运作方案三百余件,编发多期《律师银行法律文书精选》;在香港何耀棣律师行接受银行法律实务培训和深造;与青岛市诚信办、金融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银行业协会举办《诚信促执行—青岛市银行业债权维护、法律合规事务创新研讨会》。

主要论著:

《建立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游戏规则》

《发挥法治先行作用 规范房地产金融市场运作》 《试论预防住房按揭贷款风险的合同救济与制度保障》 《信托业和房地产业合作发展前景展望》 《构建信托创新的法律技术初探》

《信托公司从事金融控股集团法人治理事务初探》

《银团贷款:全过程风险管理法律实务》(《青岛市银行业通讯》2007年第7、8、9期)

《房地产开发项目融资模式的探讨》

执业经验:

担任中国银行省级分行首席法律顾问、工商银行省级分行营业部法律顾问,制作各类法律意见书、业务指引、运作方案三百余件,编发多期《律师银行法律文书精选》;建立栏目并担任青岛市银行业协会网站法律顾问

http://www.qba.org.cn/falvguwen/;建立栏目并担任青岛市房地产业协会网站法律顾问http://www.515home.com/fcls/

在香港何耀棣律师行接受银行及企业上市法律实务培训和深造;

代表省级分行对最高院执行查封、冻结、扣押司法解释提出对个人生活必需财产执行豁免的意见,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递交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新司法解释中采纳该意见;

为省级分行制定信贷政策和行内规范性文件,协助建立零售贷款按揭中心; 协助青岛市诚信办、金融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银行业协会举办青岛市银行业法律及合规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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