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务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电务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人身安全。

3.技术措施必须依据施工内容,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段技术(工程)科主管工程师根据施工内容,提前到现场调查制定施工方案,提出具体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并核对既有设备图物相符,关键部位、关键岗位要制定相关技术图表(绘制施工图纸及配线表),施工技术组织措施经有关人员共同讨论后确定,并经审核批准后施工。

4.施工方案要依据施工内容,明确关键时间、关键地点、关键环节、关键设备、关键人,制定相应的卡控措施,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明确负责人。

第12条 为加强施工联锁管理,所有涉及联锁关系变化的施工,必须制定联锁关系试验方案。如联锁变更、软件修改、电路修改等施工,严禁降低影响联锁关系的施工等级。联锁试验方案应包括组织机构、试验项目、试验顺序、试验方法(重点应明确特殊及结合电路试验方法)及试验纪律。具体对?关于印发“西安铁路局信号联锁管理办法”的通知?(西铁电函[2009]1090号)5.1、5.2条原内容废止,修改如下:

Ⅰ级施工的联锁试验方案由段长亲自组织生产指挥中心、信号技术科、安全科有关技术、安全管理人员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报路局电务处,由处长组织分管副处长、主管科室技术人员、联锁工程师共同讨论审批。

Ⅱ级施工的联锁试验方案由主管段长组织生产指挥中心、信号技术科、安全科有关技术、安全管理人员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报路局电务处,由分管副处长组织主管科室技术人员共同讨论审批。

Ⅲ级施工联锁试验方案,由段主管工程师、联锁工程师共同负责制定,主管副段长组织安全、技术科负责人、联锁主任(工程师)集体研

9

究后,由主管副段长审批,报电务处备案。

天窗点内进行的车间级施工联锁试验内容,由车间主管工程师、联锁工程师共同负责制定,主任或副主任审批;工区级施工联锁试验内容,由联锁员负责制定,车间联锁工程师或工长审批。

Ⅰ、Ⅱ级施工的联锁试验由段技术科长(副科长)或联锁主任担任负责人,并组织实施;Ⅲ级施工的联锁试验由段主管工程师担任负责人,并组织实施; 天窗点内进行的车间级施工联锁试验由车间主任(副主任)或车间联锁工程师担任负责人,并组织实施; 工区级施工联锁试验由工长或联锁员担任负责人,并组织实施。联锁试验资料随施工资料一并保存。

五、施工安全管理

第 13条 营业线施工、天窗维修作业严格执行“三个三、四到位、五不准、七严禁” 电务安全基本制度、“六项联锁纪律”和通信“电路纪律十不准”。

1.三个三:

三不动:⑴未登记联系好不动(凡不影响行车和使用,工作前要与值班员或扳道员、电务值班员、道口值班员取得联系;凡影响行车和使用,必须在车站值班员或扳道员、道口值班员处进行登记要点)。⑵对设备的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⑶正在使用中设备不动(指已办理好的进路或闭塞设备)。

三不离:⑴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好不离。⑵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缺点未修好前不离(一时克服不了的缺点,应先停用后修复)。⑶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三预想:⑴工作前预想:联系、登记、检修准备、防护措施是否妥

10

当。⑵工作中预想:有无漏检和只检不修及造成妨害的可能。⑶工作后预想:是否检和修都彻底,复查试验,加封加锁、消记手续是否完备。

2.四到位:人员到位、职务到位、责任到位、业务水平到位。 3.五不准:⑴施工负责人不到现场不准施工;⑵没有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准施工;⑶给点不充分不准施工;⑷准备工作未准备好不准施工;⑸未签订施工配合安全协议不配合施工。

4.七严禁:⑴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⑵严禁封连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⑶严禁在轨道电路上拉临时线构通电路造成死区间,或盲目用提高轨道电路送电端电压的方法处理故障;⑷严禁色灯信号机灯光灭灯时,用其他光源代替;⑸严禁人为沟通道岔假表示;⑹严禁未登记要点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⑺严禁代替行车人员按压按钮、转换道岔、检查进路、办理闭塞和开放信号。

5.“六项联锁试验纪律”:⑴变更联锁图表、电路图、信号显示方式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⑵所有涉及联锁关系的施工、检修和故障处理后,必须按规定进行联锁试验,防止联锁失效;⑶联锁试验必须按照?信号联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必须由有资格的联锁工程师进行试验,并有专人进行监护,所有联锁试验,必须表格化、规范化;⑷施工过程中,施工图纸变更,必须由施工单位、段联锁工程师及技术科长签认,联锁试验方案,电务段技术科必须集体研究,联锁工程师、技术科长、主管段长签字;⑸各种作业过程中必须杜绝违法使用封连线造成联锁失效,所有简化试验程序及项目的技术违章,均列入电务恶性违章范围,严肃处理;⑹在所有联锁试验项目试验完毕后,必须要进行“进路锁闭道岔扳动试验”。

6. 通信“电路纪律十不准”:⑴不准任意中断电路或业务;⑵不准

11

任意加、甩、到换设备;⑶不准任意变更电路;⑷不准任意配臵数据; ⑸不准任意切断告警;⑹不准借故推迟故障处理时间和隐瞒谎报故障;⑺不准任意泄露用户信息;⑻不准任意泄露监控系统口令;⑼不准在监控系统上进行与维护无关的操作;⑽不准业务联络电话无人接听。

第 14 条 各级施工必须落实干部包保责任制,施工项目负责制。 1.各级施工必须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经过路局资格培训并取得?施工负责人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施工负责人必须全面掌握施工的全过程,对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施工安全负责人要全面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工作,关键岗位、处所必须设专人负责人身和行车安全。

4.对关键部位,如:拆、装道岔启动、表示保险,开、闭转辙机安全接点、核对道岔位臵、信号机显示等必须严格执行定岗定责、双人双岗、一人操作、一人确认、安全互控制度,机械室关键设备要建立挂牌制度。

5.施工前准备工作不得影响设备的机械强度,保证联锁关系不变。施工后收尾工作要彻底,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参加施工人员,应提前到施工现场熟悉现场设备状况,根据施工工作票和图纸核对配线,做好标记。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达到任务明确、程序清楚、范围确定、通讯良好等要求。

7.涉及更换道岔的施工,必须在点前确认道岔位臵;给点后室内断开道岔(含相关)启动保险,挂牌防护,室外打开转辙机安全接点;施工完毕后组织进行相关联锁试验,联锁试验必须在天窗点内进行,并实行三人(一人指挥、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互控制度。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