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六章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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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破产申请的受理25日内通知并公告债权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57提通日日异知内内议提15交日文内件异议期满受理10日内5日内送达债15日内提交文件务人债权人人民法院5日内送达债务人提出申请25日内通知并公告15日内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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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的受理?除债权人提出申请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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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效力?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的法定义务?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的清偿或交付义务(应当向管理人清偿或交付而不是债务人)?管理人接管企业(对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对其他民事程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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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义务①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并按公告通知的时间、地点列席第一债权人会议;②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③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④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⑤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⑥对个别债权人实施的债务清偿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