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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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项目批复投资或初步设计概算、中标合同价、施工进度计划等相关资料,编制工程造价控制节点图,其目的是协助业主将项目实施总成本控制在业主批准的项目概算成本之内。

根据施工进度对应的造价控制节点,对已发生的建安投资进行初步测算,如发生较大幅度的超投资控制节点的情况,应及时委托人提交超投资原因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

(三)工程预付款审查拨付

1、工程预付款拨付的时间和金额应按照发承包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无约定的宜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相关规定。

2、按照发承包双方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计算应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数额。

3、按照发承包双方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计算应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数额。

4、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约定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四)工程进度款审查拨付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委托方的要求,按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及方法参与工程计量,负责按时审查并确认进度款的支付额度,向建设单位提交进度款支付建议,并建立相应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台账。

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的有关规定和表式审核工程计量支付的全部内容,审核内容包括:

? 本周期已完成工程的价款; ? 累积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 累计已支付的工程价款; ? 本周期已完成计日工金额; ? 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 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 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 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 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 本付款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3、在审核与确定本期应支付的进度款金额时,应注意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做好工程预付款、计日工、变更和索赔款项的同期支付。

4、在审核与确定本期应支付的进度款金额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计算和确定应支付金额。

5、应及时建议建设单位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五)合同管理

施工过程中注重收集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总包施工单位、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或协议书。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将每个合同中与工

程造价有关的内容进行登记,如工程范围、合同价款、付款方式、结算办法等,以便随时查阅并掌握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总包施工单位、分包施工单位合同价款、进度款支付原则及工程结算原则,为竣工结算打好基础,具体工作如下:

1、参加与工程造价及合同条款有关的工程会议。 2、审查完善施工合同

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也是我们咨询服务的一项工作内容,特别是对施工合同中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条款进行审核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这些条款签订的结果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的控制。需要审核的主要内容如下:

? 第一部分 协议书

① 审查工程承包范围所填写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是否一致,是否符合甲方的要求;

② 审查合同工期所填写的开竣工日期及工期总日历天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了调整;

③ 审查合同价款所填写的金额是否与投标报价或清标后甲乙双方确认的金额一致。

?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① 审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② 审查发包人工作内容是否与投标报价中约定的内容一致,是否有不属于发包人承担的工作内容;

③ 审查承包人工作内容是否与投标报价中约定的内容一致,是

否有属于承包人的工作内容而没有进行约定;

④ 审查工期延误的约定是否合理;

⑤ 审查合同价款采用的方式、包括的风险范围、调整办法等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是否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甲方的要求一致;

⑥ 审查工程预付款额度、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审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是否符合工程造价控制的要求;

⑦ 审查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办法及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是否存在不利于工程造价控制因素;

⑧ 审查工程变更的约定是否存在不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因素; ⑨ 审查违约责任是否填写到位;

⑩ 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协助委托人编写补充条款。 3、建立并随时更新合同台帐,及时反映合约规划中所列的每个合同的签约及履约情况。

4、协助业主进行合同补充文件的起草、谈判和签署。 5、对合同条款及有关合同文件进行重点分析及分类管理,以合同为依据,公正、公平地平衡甲方、承包单位双方利益,并尽可能保护委托方的利益,确保本项目在法律及合同保护下进行。

(六)工程变更费用的审查及处理

1、工程变更费用的审查及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价格确定; ? 合同中有类似的价格,参照类似的价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