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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链的最低端,中国卖家在 CDM 项目的交易中议价能力十分薄弱,其原因在于,第一,客观来看,碳交易的市场和标准都在国外。中国为全球碳金融市场创造的巨大减排量,好比“来料加工”, 被发达国家买家用远期合约的方式以低价购买后,经过审批、注册、签发、贴上 CER 标签, 就包装、开发成为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在国外进行交易,这是一级、 二级市场存在的客观差价。

第二,主观来看, 一方面, 国内企业缺乏相关经验。碳信用协议及其谈判的过程十分复杂、漫长,涉及到减排量价格、 付款范围和条件,核实成本和收益成本、适用的法律等条款,国内企业大多不十分了解。 由于我国 CDM项目大都是“双边项目”, 在运作之初,买方和卖方都必须是确定的, 绝大多数交易是点对点磋商谈判,没有经验的一方丧失讨价还价能力, 在谈判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 另一方面CDM项目的审批签发过程需要专业金融服务机构的协助,但目前国内这方面的服务十分欠缺。而相关的政策对项目参与方, 特别是咨询公司和中介公司的资质和行为规范也无明文要求。

(二) 中国发展碳金融市场的全球视野

首先, 发挥碳信用供给大国的功能和作用。在后京都的国际气候谈判中,中国应始终坚持巴厘路线图确定的“双轨制” 谈判模式, 即在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和 《京都议定书》 两个文件指导下, 坚持“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要求发达国家承担主要减排责任、 在联合国气候协议框架下解决气候适应基金和技术转让等问题, 实现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气候资金和技术的转让。即使 CDM 机制将发生变化, 也应推动新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碳交易机制, 一方面提高发展中国家的低碳发展能力,另一方面也为发达国家减排提供低成本途径。

其次,激发国内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潜力。 中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国际气候谈判的重点将会放在帮助穷国适应气候变化和保护森林等切实的行动上,包括启动 (哥本哈根协议) 中提出的气候适应基金, 推进森林碳汇 REDD项目,为小岛国和最不发达国家提供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议和技术援助等。 中国作为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的发展中大国, 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援助

的难度将会很大。不仅如此,中国还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减排压力, 如欧盟在 2012 年开始将全球航空业纳入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 美国未来将实施的碳关税政策等问题。 因此, 中国一方面应加强国际沟通谈判能力, 减少中国企业所面临的巨大减排成本, 并与美国和欧盟展开双边的减排合作行动;另一方面, 应凭借中国广阔的项目空间和减排潜力, 大力发展自己的碳金融市场, 并逐渐发展成为全球碳金融中心, 为中国发展低碳经济和企业应对气候变化下的碳风险而服务。

绿色信贷

绿色信贷常被称为可持续融资(Sustainable-Finance)或环境融资(EnvironmentalFinance)。马塞尔·杰肯(MarcelJeucken,2002)认为可持续融资是银行通过其融资政策为可持续商业项目提供贷款机会,并通过收费服务产生社会影响力,比较典型的收费项目有消费者提供投资建议等;银行还可以集中利用各种知识与信息调配贷款手段刺激可持续发展,这主要是由于银行对各种市场、法规和市场发展方面信息的无可比拟的相对优势。索尼亚·拉巴特(SoniaLabatt,2002)和罗德尼·R.怀特(RodneyR.White,2002)认为环境融资涵盖了基于市场的特定金融工具。这些特定金融工具往往是为了传递环境质量和转化环境风险而设计的。环境问题主要以三种方式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是规章制度和法庭判决所带来的直接风险,借贷和其顾客的信用所带来的间接风险以及银行处理争议项目的环境信誉风险。为了解决这些环境问题带来的风险,银行必须在借贷和投资策略中加入衡量环境问题的标准。同时,这些环境问题还催生了广泛的创新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为有环保意识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了更为容易的融资渠道。保罗·汤普森(PaulThompson,2004)和ChristopherJ.Cow-ton(2004)认为绿色信贷就是银行在贷款的过程中将项目及其运作公司与环境相关的信息作为考察标准纳入审核机制中,并通过该机制作出最终的贷款决定。

虽然,不同的学者对于绿色信贷有不同的理解,但一般来说绿色信贷应该包含以下几层含义:其一,绿色信贷的目标之一是帮助和促使企业降低能耗,

节约资源,将生态环境要素纳入金融业的核算和决策之中,扭转企业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粗放经营模式,避免陷入先污染后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恶性循环;其二,金融业应密切关注环保产业、生态产业等“无眼前利益”产业的发展,注重人类的长远利益,以未来的良好生态经济效益和环境反哺金融业,促成金融与生态的良性循环。

花旗银行的ESRM体系 汇丰银行的道德银行观 兴业银行的能效贷款

(《绿色信贷在中国银行的应用分析》——饶颖昉) 绿色信贷的运行机制:

1.信贷准入机制:信贷准入机制是通过对污染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核限制其贷款发放的机制。银行要对那些环境友好型的企业或者新建项目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对那些不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破坏环境的企业或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控制管理。

2.信贷管理机制:环保一票否决制、动态跟踪监测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审批快速通道。

3.风险预警机制:银行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的时候要考虑到风险预警的目的、风险的识别、应对风险的方法以及风险预警运作程序的设计。只有获得大量的信息才能对风险做到很好的预测,才能保证银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银行目前的风险预警内容包括:第一,银行对符合环保审核的企业进行再次审查与分析,做出相对准确独立的判断。第二,银行要建立贷款企业的环保评估报告制度。把环保风险评估放入是否予以贷款的范围。在提交环保评估报告制度后银行还要对报告进行再次审查,以降低贷款的风险损失。

4.动态退出机制:动态退出机制是指银行根据不同企业环保风险的评估结果制定一个退出名单,把有污染但还没有丧失治理能力的企业放入名单,对其进行监察,逐步地停止对其的资金支持。

印度的绿色信贷:印度在第 11 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五年计划会议上确定了 2008 年到 2012 年的新能源发展目标,要在2012年太阳能发电占电力总

需求的10%,并且在电力构成中占4%到5%,2005年风能装机容量位居亚洲第一。(《中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问题分析》——柯冠名)

中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实施状况: 国有商业银行:

1.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推出的《关于推进“绿色信贷”建设的意见》,把行业客户分为三类:重点进入类适度类和限制类;客户分成五类:重点类、适度进入类、维持类、限制类和退出类客户。工商银行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以及监管政策,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和高耗能、高污染、高耗水等产业领域的贷款。

2.建设银行:建设银行优先支持环保项目,在其信贷政策中规定:对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项目和企业,不得发放贷款;对于促进环境保护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建设银行加大对属于绿色环保、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将国家“十二五”规划中重点发展的技能高效、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环保产业列为重点关注领域。在信贷资源配置上予以优先支持,严格控制对“三高两剩”行业的信贷投放;通过推行“民本通达—环保益民”综合服务方案,为建设银行在环境建设项目,污水处理、重点流域治理等方面,提供个性化金融方案。

3.中国银行:中国银行以保护环境为宗旨,以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为基础,调整信贷结构,积极支持、鼓励中小创新型企业和节能环保等创新项目,对新增信贷项目实施环保政策合规性审查,加强对企业防污减排能力的评估,从严掌握建设项目环境评价,重视与国家环保部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加大贷后跟踪调查,定期检查企业环保执行情况,对高污染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收回贷款。

4.农业银行:对项目开工建设的“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进行严格合规审查,以内蒙古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国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政策研究项目获得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作为项目授信合规审查的最低要求。农业银行坚持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