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官报》的设计理念-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日本《官报》的设计理念- 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 周光明 一、引言

2000年,我在京都第一次翻看《官报》时,甚为惊讶!一是它真的“其貌不扬”,只有32开本大小,封面印有“官报”字样,一点气派都没有!当时,我想莫非是日本民营新闻业太过发达,以致于将《官报》逼回到了古老的报刊形式——发行量很少的书册式读物?另一个是,它一俟确定就一直没有变化,我是说117年以来它未曾变化过,它从明治时代、到大正时代到昭和时代再到平成时代,无论风云何等变幻,它仿佛决意恪守某种庄严的承诺,不为所动。对它那坚韧的连续性,我感慨不已。

说起来,我对中日比较研究原也有一定的兴趣,但此前似乎长久停留在“梁漱溟阶段”,满足于大处着眼,而不在乎细节。现在总算有了一个恰当的选题,于是试着做了一点初步的工作。2001年,我在《国际新闻界》上发表过一篇短文,对日本《官报》的设计理念有所涉及,但限于篇幅以及当时所掌握的资料而未能展开。这几年来,相关的研究还是很少,我又有机会可以再继续做一点思考。

二、晚清官报(1896—1911)

为讨论日本《官报》的设计理念,我想先介绍一下晚清官报的情况。与晚清110年(1800—1911)相对的是日本幕末1与明治时代。十九世纪上中叶中日两国先后遭受西方列强的侵略,都被迫进行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官报创办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简而言之,这项工作可作为考察政府在早期现代化进程中的角色定位的技术指标之一,从现代化的角度讲,官报是如何设计与运作的,或许可窥全豹之一斑。

中国自唐宋始即有官报,但移至晚清已日趋式微了,民营《京报》部分地代行了官报的职能。1851年,曾有官员以“京报内容简略,寄递迟延,且价贵难得”为由,奏请刊刻官报,被咸丰皇帝严斥为“识见错谬,不知政体,可笑之至!”2论者常嗤咸丰为可笑,而不知龙颜震怒实亦有其道理。有清一代,官文书通过塘报系统传递,纵使其中存有弊端,也决没达到需要立刻手术的程度。但是,早在一二十年前,近代传媒已在东南沿海出现,林则徐机敏地将其作为重要敌情来源,并将“澳门月报”上呈道光皇帝。看来帝国中枢只是将近代媒体的出现视为一种极偶然的现象,未曾也无法预知它其实为欧风美雨所挟裹。我们的中华帝国一向缺乏“自改革”机制,一般而言,除非到了走投无路之际是绝不思考出路的,而往往到了此时,良机错失,革命形势已不可逆转。

实际上,早在19世纪50年代,由官方主导的译报活动在中断20年之后又恢复了。稍晚一点,江南机器制造局编译了《西国近事汇编》,1870年代,上海道台冯焌光刊行了“准官报”《新报》3。民间对开办官报的呼声随之而起,作为“口岸知识分子”(Treaty Port Intellectual)4代表人物的王韬、郑观应对外资媒体垄断中外事务话语权的反常局面感到愤慨,提出了筹建“省城新报馆”、“国家大

报馆”等主张,为《万国公报》所召集的外籍传教士(如德籍花之安、英籍李提摩太)也有类似建言,相比较之下,外籍人士的对策显得可信一些,当然这也要看时机。

甲午惨败之后,政府广征善后之策,李提摩太草拟《新政策》以进,其中提到创办“国家日报”,认为此事“关系安危”,应延请外籍顾问“总管报事”,并请增设“广学部”以总揽其成。康梁等新派人物也大声呼吁,但政府并未立刻着手创办官报。1896年,政府将强学书局收归官办,仿同治初年同文馆之设,改为官书局,刊行《官书局报》与《官书局汇报》两种,形式上与《京报》类似,是为晚清官报之初创。1898年维新变法期间,还曾一度欲将上海《时务报》收归官办,拟设《时务官报》,后因政变骤起,遂成虚话。5

据研究,1902年袁世凯创办《北洋官报》之前,共有5种官报问世,除上述两种外,还加上三种地方官报。6清廷自办和允许地方创办官报,表明它对近代媒体的认识有了进步,7但这一进步并非意味着统治集团内部达成了共识。再度听政的慈禧太后连发两道上谕,不仅终止筹备中的《时务官报》,还大肆搜捕执不同政见的反对派的报馆主笔,其理由竟然是基于“近代媒体实无必要”的判断,一下子呈现出50年前的咸丰年间的光景。不过,庚子之役后,慈禧羞愧难当,——廉耻心是统治集团推行改革的主要动力——于是宣布新政,总算又回到了当代。但是,官报刊行的主导权转至地方政府已成定局。从1902年起,官报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先地方官报(《北洋官报》、《南洋官报》、《山西官报》、《湖北官报》等),后中央官报(《政治官报》(1907)、《内阁官报》(1911)等),十年间共出各类官报百余种,——可惜为时已晚。

三、《官报》创办之前的日本官报

德川幕府时代的日本也存在着官报—民报系统,粗略说来,民间传媒有这样两种,一种是落书落首类,一种是瓦版8;官方传媒也有两种,一种是“御沙汰”,一种是“御触书”9。由于幕府非常重视政治情报收集工作,尤其是海外情报,所以还有一个辅助系统——“唐兰风说书”。十九世纪初,幕府加大了译书译报的力度,设立“蛮书和解御用挂”10(1811),征用大批兰学者从事翻译。因搜集海外情报的需要,也希望地方势力及普通民众能理解幕府与各国通商往来的立场11,幕府翻刻了大量出版于中国东南沿海的中文报刊,称为“官版华字新闻”。

1860年,幕末政治家小栗上野介因奉命出使美国得以观察当地报纸的影响,回国后提出发行幕府机关报(近代官报)的建议12,虽未被采纳,但幕府将军以另一种方式作了回应,将由荷兰商人所提供的最新“兰风说书”——荷兰殖民当局在雅加达的机关报,确定为《官版巴达维亚》(1862)。不久之后,因幕府内部发生分裂,攘夷势力抬头,上述的官版翻译(或翻刻)新闻的工作被迫停止了。不过,洋书调所的学者们随即自行结成“会译社”,以“笔写新闻”的形式将“外字纸”和“外国纸”中有关日本的内容翻译出来,公之于众。另一方面,出使归国的池田

长发等人再次申述报纸对舆论形成的重要性,建议幕府当局出资若干加入“新闻社”,以防止因幕府没有主导“情报发信”而任由外国公使馆的意见四处传播的偏颇,并敦促幕府定期购读柳河春三编辑的《中外新闻》,以确保幕府的发言权。 德川幕府垮台后,明治新政府于1868年2月创办《太政官日志》,作为正式中央官报。但在西南战争期间,政府的一部移至靠近前线的京都,因忙于战事,《太政官日志》实际上处于休刊状态,《东京日日新闻》13代行了政府官报的职能,而到内战结束后好像也不认为有复刊之必要,于是1877年《太政官日志》第一号便成了最终号。

从1880年(明治13年)起,政府方面就开始探讨新的政府官报类型。从1880年到1883年这三年中,官报的设计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大隈重信的《公布日志》阶段,一是井上毅的《官报新闻》阶段,最后是山县有朋的《官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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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隈的计划因政变而中止,山县则是在充分考虑了井上的版本的基础上向前推

四、井上毅的担心

进的。虽说官报的设计一波三折,但其中的关键还是在《官报新闻》阶段。 如果把“明治维新三杰”(西乡隆盛、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视为第一代政治家的代表,那么井上毅(1843—1895)就是明治维新第二代政治家的代表人物之一。15在大隈重信主导阶段,《(法令)公布日志》的版面由“官报”部分与“私报”部分所构成,前者刊载“法令规则训状及任免”,后者刊载“政事上或学术上的论说与记事”,使未来的《公布日志》既作为“政府公告纸”,又能作为“政府直属政论纸”。16为此,大隈还特地物色一个重要人物, “明治第一知识人”同时也是大日本帝国主义鼓吹手的福泽谕吉被寄于厚望17。但是,《公布日志》只是未来官报设计的一个模糊的草图。井上 毅(时任太政官大书记官)在这张草图上,对原来的“私报”部分,反复斟酌。

大隈的官报设计类似于晚清的 “北洋型”,井上的官报设计则类似于 “湖北型”18。由张之洞主导的《湖北官报》,卫道色彩强烈,显示出在官方与民众意见发生分歧的场合,为捍卫意识形态正确性而引导舆论的决心19。在“官权派”与“民权派”尖锐对立的1880年代初,井上提出了一份《人心教导意见案》20。他对大隈下野后的新闻界甚为忧虑:若在舆论走向上被民权派(过激论者)占了先机,则大势去也,政府将无以善后。针对“奸雄”(民权派)借报章杂说“牢络人心”的惯用手段,井上认为政府应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加以反击21。

就未来《官报》的“纸面构成”而言,井上将大隈原先的“官报之部”与“私报之部”拆分为“官报栏”、“正误栏”、“社说”、“杂报及公告”四部分,“社说”在登载之前应受“布告挂”的审查,这与大隈构想相同,但井上的“私报”范围明显缩小了,只有“杂报”一项属新闻社自行处理。井上认为,“社说”应具有很强的“官的性格”,即“社说”务必为官方立场辩护,要正面说明和阐释法律规章之所以如此的理由,要指导舆论的走向。社长、编集人若对政府的政务持有“异见”,可享有“沉默的自由”(详见第五节),但绝对不能在报纸上发表怀疑或反对的看法。

井上重视《官报新闻》中的“社说”,准备与反政府的报纸中的“社说”针锋相对,但后来他发现了在纯属官方所有的报纸上刊登“社说”的困难,因此对自己先前的想法作了部分的修正。井上认为官报的“社说”最好只限于“立法理由之说明与政策之辩解”,涉及学问上的论争“恐有政府与人民斗智之嫌”,人民且有可能因此预知政府将来之目的。他看到当时报纸的“社说”栏有2/3的文字是学问上的论说和关于“未来的想象”,若政府在这个领域卷入论战,极有可能让自己的权威失坠,反为不美22。

可见,在明治政府初期的新闻政策中,还保留了明显的专制时代的痕迹。所有的专制政体皆以防民、弱民为其特征,在日本古代文献中,“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ょらしむべし,しらしむべからず)也是常被引述的重要教条,“使朝廷命令,可得而闻,不可得而测”23,乃是专制独裁者共同的驭民要术。但是,井上的新闻对策中也带有日本政治的特殊性(详见第六节)。

五、明治时代的言论自由

井上毅认为,未来官报社的工作人员在不赞同官方意见的场合可得享受“沉默的自由”,对于“半官新闻”24也持有相同的认可和谅解。那么,明治时代具有什么样的言论自由观念呢?它的言论自由达到什么样的水平呢?

说到“言论自由”,就要从近代自由观念谈起。近代自由观念对于中日两国都是舶来品,通常认为,它输入中国的时间要早于日本,但就两国知识界的主动性而言,日本方面并不落后。有趣的是,两国接纳之初,均意识到Freedom或Liberally与汉语名词“自由”并不等值,但很快两国知识界就拉开了距离。简而言之,日本方面吸收得更积极一些、更直接一些。以密尔《论自由》(1859)的翻译为例,日译本是1872年由中村正直完成(《自由之理》),而中译本则迟至1903年由严复完成(《群己权界论》)。知识界的新观念迅速向社会各阶层播散,一时间,“自由”变成了流行语25,并且很快由观念层面进入制度层面,一些政治性社团以自由命名,如“自由党”。新闻政策上,言论自由已成为重要参考因素,比如主持“谗谤律”(1875)制定事宜的大久保利通,因为意识到新法律与言论自由相冲突而深感苦恼26。

言论自由也包括不言论的自由,在司法上后者又被称为“反对自我归罪之特权”。美国宪法修正案1791年12月15日当天通过的第一、第五条修正案分别保障公民的“信仰、言论、出版、集会及示威自由”与“任何人不得被迫自证其罪”的基本人权,后者一样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代,而在东方的儒家文化圈是没有这种传统的。所以,当井上毅认可“沉默权”时,可以说就言论自由观念而言,日本已脱亚入欧了。1889年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上,赫然写着“日本臣民在法律的范围内享有言论著作刊行集会及结社之自由”(第29条)。

就在日本方面“自由”成为流行语的1880年代,自由观念仍只零星地出现在中国一些驻外使节的著作中,仅在知识界小范围地传播27。直到20世纪初严复、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