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报和2011年定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定)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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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开工项目如何界定和填报?

答:新开工项目是指报告期内开工建设的项目,统计新开工项目以项目的开工时间为准,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后,即可统计为新开工项目。

开工时间指项目开始建设的年月。按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年月填写。没有设计文件的以计划方案规定的永久性工程实际开始施工的年月为准。建设项目永久性工程的开工时间,一般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视为开工。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有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作为正式开工。总体设计内的工程开工之前,用迁移补偿费先进行拆迁还建工程的项目不作为正式开工。

没有土建工程的项目,开工时间填写安装工程开始施工的时间。水利、交通、铁路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项目,开工时间填写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的时间。

以前年度全部停缓建在本年复工的项目,仍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开工的年月填报,不按复工的时间填报开工年月。

12.“基层表编码”指标可以更改吗?

答:不可以。基层表编码里的地址码一般要与项目建设地址码一样,但如果项目建设地址的行政区域代码作了调整,只在“项目建设地址码”指标作调整,不在基层表编码里调整。基层表编码一经确立,在建设阶段内保持不变。

13.个体经营投资如何填报“组织机构代码”? 答:由统计局编一个临时码进行填报。 14.建设项目如何填报“行业类别”?

答:建设项目的行业类别是按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主要产品种类或主要用途及社会经济活动种类进行划分。

如:某机关单位投资建设一间一般宾馆,这个项目的行业类别应填报“一般旅馆”(代码6620),而不能填“国家机关”(代码9426)。

15.高速公路、公路及村道项目如何填报“行业类别名称及代码”?

答:高速公路、公路及村道项目属“道路运输业”,行业类型名称及代码为“公路旅客运输5210”或“道路货物运输5220”,不要填“市政路(行业代码8110)”。

16.工业园建设项目如何填报“行业类别名称和代码”?

答:工业园建设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厂房建设、环保整治等多种投资项目,根据国家投资统计制度,行业类别及代码应根据投资项目的性质用途而判断填报。如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项目,其行业及代码应填报“市政公共设施管理8110”。

17.建设职工宿舍和学生宿舍项目如何填报“行业类别名称及代码”?

答:一般情况下,投资建设项目是根据项目的性质用途判断填报行业类型和代码,但是职工宿舍和学生宿舍较为特殊,是根据投资单位的行业而判断填报行业类别名称和代码。比如火力发电企业的职工宿舍行业类别名称和代码填报“火力发电4411”;初中学校学生宿舍行业类别名称和代码填报“初中教育8431”。

18.商业大厦建设项目如何填报“行业类别名称及代码”?

答:商业大厦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的,应该在房地产开发专业中统计。如果不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的,填报“其他房地产活动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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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整个村庄拆迁、并在异地重建的项目如何填报“建设性质”和“行业类别名称及代码”? 答:按照投资统计制度,建设性质为“迁建”,行业类别名称和代码填报“其他房地产活动7290”。

20.“建设性质”指标的填报应注意什么?

答:注意“新建”、“扩建”和“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区别。“新建”一般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开始建设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或建设项目。

21.“实际开工时间”指标的填报应注意什么?

答:一般要与基层表编码的开工年份一样,但如果筹建项目开工后所填的“实际开工时间”可以与基层表编码的开工年份不一样。

22.单纯购置项目是否填报开工时间?

答:单纯购置项目不应填报开工时间。

23.单纯购置项目如何填报“建设阶段”、“建设性质”和“期末项目建设状态”指标?

答:单纯购置项目填报“建设阶段”和“建设性质”指标均填“单纯购置”;填报“期末项目建设状态”指标填“全部投产”。

2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如何填报控股情况?

答:法人单位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应根据法人单位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程度填报控股情况。非法人单位投资项目按投资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比重填报控股情况。

25.城镇和农村的具体范围:

答: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农村定义为以下地域:

①村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但不包括主要由非本村户籍村民居住的集中连片的商品房小区。

②有农业用地且未完成农业用地的国有化或股份化改造,或者本地人口的户籍性质仍为农业,或者仍沿用村民委员会管理模式、其中的人口不能享受城镇社会保障等城镇居民待遇的居民委员会。

③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农(林、牧、渔)场。

④村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与居民委员会等其他地域重叠的,按村民委员会所辖地域划分。 农村以外的地域是城镇地域。

另:按照我们工作的惯例,城关镇所在地为城镇,不是城关镇的所在地则为农村地区。 26.在农村建设的项目如何填报“城乡分组”?

答:根据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在农村地区建设且不是县及县以上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直接领导、管理的建设项目和企事业单位投资,填报“农村”分组。反之,在农村地区建设,但隶属关系属于“县及县以上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直接领导、管理”的项目填报“城镇”。

27.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农村农户和农村非农户项目如何填报属性指标? 答:组织机构代码:采用区、县级市统计局赋予的临时码。

单位名称:以街镇村打捆的填报单位就填“某镇(街)、某村”;以私人或农户作为填报单位的,就填“某镇(街)、某村、某人”。

项目名称:“建房”或“购置生产性设备”等。 登记注册类型:填“个体户”。 隶属关系:填“其他”。

行业类别:私人建房填“其他房地产活动——代码7290”;购置生产性设备则应按设备用途选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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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类别及代码。

建设性质:填“新建”。

28.“本项目是否为跨区项目”指标的填报应注意什么?

答:注意不要漏填,特别是跨区项目一定要按设计方案中的计划总投资在广州各辖区的比例情况进行划分。

29.“计划总投资”指标如何填报?

答:“计划总投资”是指建设项目(或单位)中的建设工程,按照总体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计划(或按设计概算或预算)需要的总投资。计划总投资不包括铺底流动资金。

计划总投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填报:

①有上级批准概(预)算投资或计划总投资的,填列上级批准数;

②无上级批准概(预)算投资或计划总投资的,可填列上报的计划总投资数; ③前两者都没有的,以年内施工工程计划总投资合计数填报。 ④单纯购置项目以实际发生额填报。

分期建设的项目,按分期工程分别填报计划总投资;调整最初设计概算的项目,通过批准的可调整计划总投资,未经批准的不应调整计划总投资。

在填报计划总投资指标时,要求填报基层报表的项目(或单位)依据以下材料据实填报: ①需要审批的项目,以批复文件上的计划总投资为依据。 ②需要核准的项目,以核准文件上核定的计划总投资为依据。 ③备案项目以计划管理部门备案的计划总投资为依据。

④没有办理审批、核准手续,也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的,以当年在建工程作为计划总投资的填报依据,要求项目单位出示在建工程需要计划总投资的确认函。

30.“计划总投资”指标的填报应注意什么?

答:计划总投资一般不应随意变动,如果确实因计划调整,项目计划总投资由亿元以下调整为亿元以上,项目单位应在调整计划总投资当月补报“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报告表”,并附上相应说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如果项目计划总投资由亿元以上调整为亿元以下或者在亿元以上有所调整,项目单位应在调整计划总投资当月上报相应说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1.“住宅”投资额指标的填报应注意什么?

答:“住宅”投资额指标要注意“住宅”与“房屋”的区别,不要将厂房、教室、办公楼等作为住宅。

32.设备本身的价值是否可计算在建筑工程投资内?

答:凡属于新建建筑物有机组成部分的设备,如建筑物的通风设备、电气设备、冷气设备、电动开窗机、空调和恒温装置等,在设计预算上列入建筑工程,这些设备的价值应计算在建筑工程投资完成额中。

如果在原有建筑物安装上述设备,只将其安装费计入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本身的价值应作为设备购置投资额。

属于生活用的设备,如生活用水泵、生活用锅炉及水处理设备、住宅内的电梯、照明用变压器、开关柜等设备价值,应根据本单位的设计概算来确定。设备价值列入建筑工程预算的,计入建筑工程投资额,没有列入建筑工程预算的,则作为设备购置投资额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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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指标的填报应注意什么?

答:筹建项目一般很少发生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投资额,如果有一定要认真核实,看项目是否已经开工。

34.含安装费用的设备购置费如何填报?

答:含安装费用的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应甄别填报“设备工器具购置”指标,如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已包安装费,而且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中无法分列安装费的,应将含安装费用的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全部统计在 “设备工器具购置”指标中;如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中可以分列安装费的,则设备购置费和安装费分别填报“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安装工程”指标。

例如:购买电梯100万元,分不清安装费是多少,在填报“设备工器具购置”指标时则填100万元;如果已知安装费用3万元,在填报“设备工器具购置”和 “安装工程”指标时则分别填97万元和 3万元。

35.“购置旧设备”和“旧建筑物购置费”指标的填报应注意什么?

答:一般很少项目会发生“购置旧设备”和“旧建筑物购置费”投资额,如果有一定要认真核实,看是否填写正确。

36.土地购置如何统计?

答:①投资单位购置生地(未进行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所支付的费用,应全部填报“土地购置费”。

投资单位在购入生地后,自行拆迁和进行三通一平所发生的投资,应填报“建筑工程”投资。 ②投资单位购置熟地(已完成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所支付的费用,由于无法分出拆迁和三通一平的投资,故拆迁和三通一平投资与地价一起打捆填报“土地购置费”指标。

37.“租地费用”应否计入“土地购置费”?

答:“土地购置费”是指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租用土地也是为了得到土地使用权,在项目建设期间,应按当期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入“土地购置费”。

38.“土地购置费”是否计入“新增固定资产”?

答:①凡通过转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发生的土地购置费计入新增固定资产。

②通过出让或“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土地购置费不计入新增固定资产。 ③通过租用土地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土地购置费不计入新增固定资产。 39.本年房屋施工面积如何计算?

答:房屋施工面积以房屋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以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开始计算,填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一栋房屋开始施工,即按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计算施工面积,而不按其实际施工部位或层次的面积分割计算。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包地下室)。

施工面积包括本年新开工的项目、上期结转项目、上期停缓建在本期复工的项目、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项目的施工面积。

40.本年房屋竣工面积如何计算?

答:以土建竣工验收为界定,在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具体计算方法:从外墙线算起。包括房屋结构(如墙、柱)占用的面积和地下室面积,楼房按各层面积总和计算。

41.地下商场、人防地下民用房屋工程是否需要填报“本年施工房屋面积”和“本年竣工房屋面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