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管理制度目录 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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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患有皮肤化脓及其他感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止与婴儿的接触。

九、严格探视陪住制度。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每次探视结束后,母婴室应开窗通风,并进行相应的清洁消毒。

十、每月必须对母婴室空气、物表、消毒剂以及医护人员的手作一次微生物监测,并保存好检测记录,对不合格的以及接近限值的,必须及时分析原因并积极采取措施,重新监测直到合格。

十一、对有乙肝等传染病的病人,应实行隔离治疗,并在病历夹、床头卡上标明“乙型肝炎”等标志,所用用具、物品、被服单独放置,单独处理。

待产室管理制度

一、待产室每日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待产室,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二、鼓励产妇下床活动,注意饮食和休息,保持大小便通畅及外阴部清洁。

三、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进展,按规定测血压、脉搏、呼吸、听胎心音等,并作好记录。

四、保持室内清洁,定期搞好卫生和消毒,细菌培养,有传染病的产妇应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五、值班人员应向产妇宣传有关临产时卫生知识及注意事项,使产妇增强自然分娩的信心,积极配合医师。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产科门诊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负责门诊工作。

二、工作人员应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

三、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产前宣教和优生学知识宣教,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

四、凡确诊早孕者,须进行血压、骨盆、体重,血、尿常规的检测并详细询问病史,筛查高危妊娠,并发放《孕产妇保健手册》。

五、如属高危妊娠,工作人员应在保健手册上加盖“高危”章,对高危患者说明高危的危险性,建议其到中心医院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对高危评分≥10以上者建议其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并认真填写高危筛查登记表,并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定期做好高危随诊工作。

高危妊娠门诊工作制度

一、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应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记录登记,《孕产妇保健手册》应加盖高危标记,实行专项管理。

二、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指导,制定监护方案,预约复评日期,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高危意识和保健能力。

三、高危孕产妇应住院分娩,>10分的重危、高危必须到县级或医疗保健机构分娩。

四、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系统管理。

五、危重高危孕产妇应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转诊时应有医护人员陪同,并做好转诊记录。

六、工作认真负责,态度和蔼可亲,不推诿病人。 七、定期打扫卫生,使之整洁,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