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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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

3.作为主要撰写人(前三名)在省部级、集团级及以上组织的学术会议、或公开发行的科技、财经期刊上发表过二篇及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经济技术或经济管理论文;

4.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部级、集团级及以上报纸、期刊上发表过一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济论文或调查报告;并且独立撰写过两篇本人直接参加的重要工作的正式经济技术报告,要求立论正确,数据齐全、准确,观点清晰,结构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使用价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对于取得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调到经济岗位的人员,如本人申报同级平转为高级经济师资格,需在经济岗位上工作满二年,且取得经济师(或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工程师)资格满一年后方可申报;申报同级平转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作必备要求。

第十三条 对于参加人事部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要严格执行人事部有关资格考试报名的规定。对于通过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时,申报条件如下:硕士学位,中级资格满4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5年;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中级资格满4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中级资格满5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9年;大学专科毕业,中级资格满5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11年,并且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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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本细则中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必需同时具备,方可评定为高级经济师资格。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授权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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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计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会计专业人员的学识和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与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企业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第三条 本细则中的“会计专业人员”是指在勘测设计、工程建设、装备制造及相关行业中,从事财务、审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凡申报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五条 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一)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下同)资格,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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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本专业(下同)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满两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满四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资格满五年。

以上学历中含后续学历,但需取得后续学历满一年方可申报。 (二)对于军队转业干部和原为公务员,调入企业单位后属于首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人员,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年限的基本要求为:本科毕业后满10年、取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满7年、取得博士学位后满2年,可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第六条 外语要求

申报高级会计师者,除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外,须取得相应级别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后才能申报。

第七条 计算机要求

申报高级会计师者,除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外,须取得相应级别职称计算机考试证书后才能申报。

第八条 破格申报条件

对于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和资历要求,但成绩特别突出的,可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资格不满五年,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

①国家或省(部)级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或省(部)级特殊津贴专家; ③中国青年科技奖(原名称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年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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