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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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2.1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大气环境现状

本次环境空气现状共布设了太平窑村和烟墩村2个监测点,朔州市环境监测站于2013年9月23日至9月29日进行了连续7天环境空气现状质量监测。监测项目:TSP、PM10、SO2、NO2、H2S、NH3六项。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有关规定执行,TSP采样不少于24小时/天;PM10、SO2、NO2不少于20小时/天。H2S、NH3每天4次(02;08;14;20时),H2S、NH3采样时间不小于60min/次。连续监测7天。采样期间同步进行气温、气压、风向、风速等天气状况的观测。评价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当地环境空气中TSP和PM10全部超标。TSP的日均浓度监测范围在0.401-0.484mg/m3之间,2个监测点共14个样品,全部超标,超标率为100%,最大浓度占标率为161.3%,最大值出现在9月29日烟墩村监测点;PM10日均浓度监测范围在0.226-0.307mg/m3之间,2个监测点共14个样品,全部超标,超标率为100%,最大浓度占标率为204.7%,最大值出现在9月29日烟墩村监测点。监测期间,SO2日均浓度监测范围在0.025-0.040mg/m3之间,NO2日均浓度监测范围在0.020-0.035mg/m3之间,均无超标现象。监测期间,H2S小时浓度监测范围在0.002-0.008mg/m3,NH3小时浓度监测范围在0.018-0.077mg/m3之间,均无超标现象。

综上所述,评价区内环境空气除TSP、PM10外,其他各监测项目均无超标现象。项目所在区域周边为农田,以农业生态为主,地表裸露,气候干旱导致表层土壤含水率低等情况,是导致评价区内TSP、PM10超标的主要原因。

(2)地表水环境现状

本次评价在恢河布设3个水质监测断面。分别为:污水排放口上游500m处,污水排放口下游1000m处,恢河入桑干河口处。2013年9月24日至9月26日对各监测断面采样3天,每天一次。监测项目有pH、CODCr、BOD5、氨氮、挥发酚、氰化物、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砷、汞、六价铬、总磷、LAS、硫化物、铅、镉、粪大肠菌群、水温、流速、流量。

评价结果表明:在3个监测断面中,CODcr、BOD5、氨氮均能达到《山西省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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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水环境管理区划方案》中的环监Ⅱ类要求。其他项目除粪大肠菌群数外,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的要求。在排污口下游1000米处和恢河与桑干河交汇口处粪大肠菌群超标,超标倍数为0.75和0.075倍。

(3)地下水环境现状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区域地下水水文特点及排水去向,本次环评在烟墩村、东邵庄村设2个地下水监测点。本次监测时间为9月24日-9月26日,共三天,每天监测一次。

监测项目包括: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硬度、总大肠菌群、硫酸盐、氟化物、砷、汞、六价铬、细菌总数、LAS、挥发酚、铅、镉,同时测量井深、水位、水温。

由监测结果可知,2个监测点中总硬度和氟化物均超标,其余项目不超标。监测项目中LAS、铅、镉、砷、挥发酚在各监测点位均未检出。总体来说,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地下水总硬度和氟化物超标的原因可能由于地下水的不合理开采诱使地下水与包起带及其围岩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水文地球化学作用而引起的。

(4)声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监测在厂区边界共设4个噪声现状监测点,1个交通噪声监测点。本次噪声监测于2013年9月25日进行监测,监测一天,昼间、夜间各一次。

由监测结果可知,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6.0~51.0dB(A),夜间为37.5~42.0dB(A),各监测点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交通噪声中,昼间监测值均超标,分别为76.9dB(A)、62.4dB(A),各超标6.9dB(A)、7.4dB(A),主要是由于世纪大道车流量大、车速快,且大车较多,路况较差,造成交通噪声超标。

2.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本次评价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评价范围的确定方法,结合本工程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地形特征和环境空气敏感区的分布,及所利用环境质量现状点位的布设情况,确定本工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A/A/O生物反应池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

(2)地表水:本次评价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为工程排放口上游500m,至入桑干河河口河段,全长10.2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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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下水:根据本地区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埋藏和径流方向,以及工程污水排放特点,结合区域村庄布置,本次地下水评价对象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同一水文地质单元)。

(4)声环境评价范围:项目规划占地范围及其四周200m的区域。

(5)生态环境:结合工程特点及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完整性,本次生态影响评价范围限于场地建设和使用活动扰动影响较大的厂址近距离区域。从考虑生态完整性及生态单元及地理单元的角度出发,具体为项目占地及厂界周边近距离的农业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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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

3.1 建设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3.1.1 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职工冬季采暖采用污水源热泵,不新增燃煤锅炉。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气体。其主要成份为含N、S、Cl类物质,如NH3、H3CNH2、CH3S-OH、H2S等,其中H2S广泛存在于恶臭污染严重的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设施中,是主要的恶臭污染源。本项目采用离子除臭装置去除恶臭气体。

(1)污水处理工艺恶臭污染物排放

本次评价有组织排放源类比与本项目工艺相同的太原市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设施二期改扩建工程的验收监测数据,无组织排放源类比广州某污水处理厂数据。具体详见表3-1。

表3-1 污水处理构筑物恶臭污染产生源强

初始浓度 构筑物 (mg/m) NH3 H2S 3初始排放速率 (kg/h) NH3 H2S 排气量 高度 排放 治理(m/h) (m) 方式 措施 有组织 有组织 离子除臭 离子除臭 --- --- 5 无组织 --- --- --- 3排放浓度 (mg/m) NH3 3.54 H2S 3排放速率 (kg/h) NH3 H2S 粗格栅进水1.121.87泵池、细格栅11.79 1.97 -2×10-1 ×10 间、沉砂池 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及污泥调节池 初沉池 二沉池 厌氧段 缺氧段 好氧段 3.23 1.911.242.11 -2-2×10 ×10 0.0029 0.0019 0.0017 0.0046 0.0022 --- --- --- --- --- --- --- --- --- --- 9500 15 2.33.70.39 6×4×-2-310 10 0.422 0.0029 0.0019 0.0017 0.0046 0.0022 5.72.42×9×-3-310 10 --- --- --- --- --- --- --- --- --- --- 5900 15 0.97 --- --- --- --- --- --- --- --- --- --- --- --- --- --- --- (2)污泥干化过程中的恶臭气体

污泥干化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NH3和少量硫化氢。本评价类比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深度脱水工程脱水机房恶臭源强(污泥处理规模为120t/d,污染物氨气、硫化氢排放速率约为1.47mg/m3和0.1mg/m3),确定本项目恶臭污染物的源强为1.04mg/m3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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