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逢简村进士牌楼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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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必须由承包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与农民工本人或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的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直接与农民工或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报合同段所在监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处及辖区劳动保障部门备查。

(g) 承包人雇用农民工仅限于劳务作业,并应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并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

3.2 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经理姓名:

3.2.2 在整个工程设计、施工期间以及工程保修期内,为加强管理,妥善地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应按要求委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常驻现场,对本合同工程进行管理,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未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应代表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承包人若提出更换项目经理,须预先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更换须以同等专业和等级为原则。项目经理应常驻工地,具体管理本项目的施工工作,不得挂虚名。若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不能常驻工地具体管理本项目的施工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的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如果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不能使工程按合同要求顺利开展,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不得拒绝或借故拖延。(自发包人发出书面要求之日起,超过10天不办理完成则视为拖延,超过20天不办理完成则视为拒绝。)如果拖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如果拒绝,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的违约金,并有充分理由终止与承包人的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本项目不允许更换正项目经理,除非事先获得发包人的书面许可,或根据发包人的指令撤换。上述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在应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总监理工程师在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后,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总监理工程师看来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本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换掉的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承包人在施工报建中承诺的人员开工前必须进场到位,工程进行中,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发包人批准,不能变动,如必须改动时,需将代替人员的资历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否则每发现一例,除要求承包人立即纠正外,发包人还要扣¥ 100,000元作为违约金。若承包人坚持不纠正,将被视为重大违约,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重罚,直至终止合同。本工程严禁挂靠及转包行为。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此行为论处:

(一)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方之间无产权关系; (二)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方之间无统一的财务管理;

(三)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之间无合法的人事调动、任免、聘用以及社会保险关系;

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一旦发现承包人存在上述行为,将对其进行处罚。每发现一例,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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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立即纠正外,发包人还要扣合同价款的15%作为违约金。若承包人坚持不纠正,将被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重罚,直至终止合同。

3.2.3 承包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0.4内容的要求,若承包人在中标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与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或该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8 分包 3.8.1 分包约定

约定的分包工作事项: 第4条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 项目进度计划

4.1.1项目进度计划中的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对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一概不得顺延;对于非承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一般节点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但该项顺延以不对关键节点工期和总工期构成不利影响为限。关键节点工期一般不予调整,承包人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赶工措施予以消化,而且这些合理有效的赶工措施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予补偿。 在特殊情况下,关键节点工期确需调整的,承包人必须重新编制总工期控制计划和关键节点工期调整计划并报请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核。经工程师、发包人审核,确认承包人编制的关键节点工期调整计划已十分完备,且已采取了合理的赶工措施足以确保工程按期竣工的,应当同意工期调整。承包人必须在工程师、发包人批准其调整计划后3天内,将调整后的总工期控制计划和关键节点工期调整计划按合同份数送各方作为合同附件存档。

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承包人应于签订本合同后14天内,根据本工程的有关资料、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向发包人提供四份整个工程的详细进度计划。承包人应于工程开工前7天内,根据本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意见,向发包人提供四份整个工程的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

4.1.5 本项目总控计划: 4.3 采购进度计划

4.3.1 采购进度计划提交的份数和日期: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获得发包人、监理批准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四份采购进度计划(含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

4.3.2 采购开始日期:根据采购进度计划进行。 4.4 施工进度计划

4.4.1 施工进度计划(以表格或文字表述)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形式应包括关键线路网络计划图和横道进度计划图,要求能明示其施工前期的准备、施工阶段和施工顺序,以及每一进度阶段的预计时间,进度计划中还应预留冬季、雨季停工时间。还应显示出承包人及其分包人、指定分包人及交叉施工部分的每一工序的顺序及工期,特别是以下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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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工种在工程各部位施工的进度要求说明;

(2)重要的现场外工作,例如由承包人或分包人进行的预制工程,连同预计各工作所需的时间; (3)自行分包招标及进场时间,材料设备采购及到货时间;

(4)为保证施工进度计划正常运作,承包人认为需要由其他人提供的数据、批准、供应或材料设备,需要此等数据、资料或工作配合的细部工作均须明确标明;

(5)若有承包人负责深化设计的,承包人应为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及/或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预留合理的时间,并为再次提交及随后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及/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所需的时间预留弹性时间;

(6)临时工程及设施拆卸方法及次序。

(7)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编制工程进度报告,包括督促和汇总各指定分包人提交的进度报告。并应每周五提交给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各一份。进度报告应包括本周完成情况及下周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进度日报表: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或工程进度横道图形式,进度报表应能清楚显示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形象进度;并说明工程进度情况,提前或拖后,若存在进度拖后,承包人应同时提供相应的赶工补救措施;

2)现场各工种人员(包括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配置及变动情况; 3)现场材料设备进场情况及计划进场情况; 4)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配备及变动情况;

5)现场进度照片,并需附有概括工程进度的说明(包括分包工程)。

(8)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报告已经出现的或可能出现的施工或材料供应延误。 (9)每月的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月报告(一式三份),详细说明工程的进度、工期延误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提供工程进度照片。

4.5 误期损害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延期开工,每延误1天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20,000.00,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迟延开工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违约赔偿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工程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天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20,000.00;由此发生的—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应在下一工程关键节点前赶上。逾期20天未完成工程关键节点的施工任务时,发包人有权调整合同承包范围,将部份工程委托另一标段中标单位施工,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违约赔偿责任。逾期30天未完成工程关键节点的施工任务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违约赔偿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天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20,000.00;如延误超过30天,则每延误1天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40,000.00;累计延误超过60日历天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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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 技术与设计

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设计方案

5.1.1 承包人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或)建筑设计方案 根据工程考核特点,在以下类型中选择其一,作为双方的约定。 □ 按工程考核,工程考核保证值和(或)使用功能说明:

□ 按单项工程考核,各单项工程考核保证值和(或)使用功能说明: 5.1.2 发包人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或)建筑设计方案 其中,

发包人应承担的工程和(或)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保证值和(或)使用功能说明如下:

承包人应承担的工程和(或)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保证值和(或)使用功能说明如下: 5.2 设计

5.2.1 发包人的义务

(1)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

(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提供的现场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 5.2.2 承包人的义务

(1)经合同双方商定,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的如下部分,可按本款中约定的如下时间期限,提出进一步要求:

5.2.4 操作维修手册

发包人提交的操作指南、分析手册的份数和提交期限: 承包人提交的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和最终提交期限: 5.2.5 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规划设计阶段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技术设计阶段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提交时间:施工蓝图:16份,蓝图中引用的标准图:2份(可为复印件),电子版图纸(包括蓝图内所有内容):2套。

5.3 设计阶段审查

5.3.1 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

本工程的设计审查阶段(名称): 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

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阶段审查会议,承包人承担会议费用及评审人员的劳务费。 5.3.2 设计图纸要求

1)工程方案内容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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