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2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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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按照省里有关规定进行;其他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由学院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文件精神确定方案并依方案进行。管理岗位的聘用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

24.学院制订管理岗位、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首次聘任办法、中期考核办法和任期考核标准,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25.学院岗位聘用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进行,其基本程序是:

(1)公布岗位类别、数量、职责和聘用条件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各部门岗位设臵与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形成推荐意见;

(4)学院岗位设臵管理改革办公室、岗位聘任小组评审; (5)学院岗位设臵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审定; (6)公示;

(7)报学院党委会审定;

(8)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9)聘用结果报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

七、聘用合同

26.各类受聘人员必须与学院分别签订聘用合同,使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本)》(国人厅发【2005】158号)。合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在签订合同的基础上,明确各受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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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27.聘用期间,根据受聘人员履职情况,可进行岗位类型或职级调整,同时对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28.聘用合同的续签和解除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学院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29.由院长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各执一份,人事处存档一份。

八、聘期与考核

30.首次岗位聘用聘期一般为3年。管理岗位四级及以上职员的聘期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3年未满即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受聘人员,岗位聘用合同期限只签至退休年龄的时间,聘用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已与学院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人事代理人员,按原合同期限执行。

31. 考核分为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两种。中期考核主要对个人各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中工作任务和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聘期考核的重点是个人岗位职责和任务的完成情况。

32.聘用合同期满前,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聘用合同考核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九、有关问题说明

33.关于岗位性质的认定及分级聘用问题

全院各类岗位的性质由学院认定,现有工作人员原则上按照认定的岗位性质进行分级聘用。以下情况采取过渡办法处理,过渡期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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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现聘专业技术系列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不符的人员,首次聘用时允许参加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但须在本轮聘期结束前转聘所从事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2)现已聘专业技术职务但目前在一般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如所在岗位认定为管理岗位的,本次聘用须按管理岗位聘用。在聘管理岗位期间不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已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历计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考依据;

(3)首次聘用时,现有人员所在岗位类别岗位数不足,可在学院岗位总量内暂时占用其他类别空余的岗位职数,但须采取措施在三年内使三类人员结构比例达到省人社厅规定的要求;如果现有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超过规定的结构比例,现有在聘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核定的岗位等级职数竞争上岗,富余现聘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现聘职务的最低等级岗位,学院应积极采取措施逐步消化到位;

34. 关于各类岗位间的转聘问题

(1)首次聘用后,除因发生岗位类别或岗位级别变更外,各类岗位一经选择,在本次聘期内原则上不再变更;

(2)管理岗位人员因校内工作调动,到设有专业技术岗位的部门工作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后,可转聘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按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兑现;

(3)管理岗位职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上级和院党委、行政任免决定直接认定相应职员职级。

35. 关于特设岗位的设臵问题

首次开展岗位设臵工作时,暂不设臵特设岗位。待岗位设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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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轨后,按照特设岗位的规定程序报批经核准后再设臵。

36. 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双肩挑”)问题

(1)“双肩挑”岗位从严控制,最高不超过已核定管理人员已聘专业技术职务人数的的30%;

(2)首次聘用时,确定三至六级实职管理岗位中所有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高级职称人员所在岗位为“双肩挑”管理岗位;

(3)系部正、副主任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现任行政职务按现正、副处级对待并进行双岗位考核;

(4)经批准“双肩挑”的管理人员,兼任某级别专业技术最低等级职务,不占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但参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时,计入所在级别的基数,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起竞聘,占用将其计入基数后所产生的职数。对于原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又未获准“双肩挑”的管理岗位人员,在首次岗位设臵中可占用管理岗位职数,保留已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层次内部不同等级的竞聘;

(5)首次岗位设臵改革中,政工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列入管理岗位类别,不纳入“双肩挑”人员范围。

(6)在首次岗位设臵中,学院允许现在管理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择岗分流。

37.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岗位设臵问题

按照《湖南省高等学院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1?97号)等文件精神,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列入管理岗位类别,以学院管理岗位总量内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岗位数为基数,按不超过学院专业技术高、中、初级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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