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2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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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

(四)特设岗位

13.特设岗位是学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聘用特定高层次人才等特殊要求,经批准设臵的工作岗位,是学院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特设岗位不受学院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四、岗位设置

(一)管理岗位设臵

14.管理岗位是指担负党政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

(1)学院领导;

(2)内设党政管理机构(含纪检监察、工会、团委)工作人员(专职从事会计、出纳、审计、统计、档案、医务工作,且没有担任中层正副职的人员除外);

(3)教学系部、教辅部门(图书馆、公共实验管理中心、国际交流中心)从事管理工作且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15.根据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机构编制的批复》(湘编?2011?29号)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首次聘用时,学院管理岗位总量为150个,占学院岗位总量的19%。具体设臵如下:

(1)学院领导岗位10个。其中:三级职员(正厅)职数2个;四级职员(副厅)职数8个;

(2)学院内设党政管理机构处级领导职数38个,群团组织及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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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单位处级领导职数34个。其中:五级职员(正处)职数36个;六级职员(副处)职数36个;

(3)其他管理岗位68个。其中:七级职员28个,八级职员13个,九级职员14个,十级职员13个。

(二)教师岗位设臵

16.教师岗位是指为完成高等学校教育任务而设臵,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水平与能力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包括:

(1)教学系部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 (2)教学系部的专任教师; (3)教学系部的专职辅导员。

17.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1?97号)文件精神,教师岗位总数为473个,占学院岗位总量的60%,占学院专业技术岗位总量79%。具体设臵如下:

(1)教授岗位57个,占教师岗位12%。岗位内部结构按4︰6 的比例,设三级岗位24个,四级岗位33个;

(2)副教授岗位130个,占教师岗位27%。岗位内部结构按2︰4︰4 的比例,设五级岗位26个,六级岗位52个,七级岗位52个;

(3)讲师岗位232个,占教师岗位49%。岗位内部结构按3︰4︰3 的比例,设八级岗位70个,九级岗位93个,十级岗位69个;

(4)助教岗位54个,占教师岗位12%。岗位内部结构按5︰5 的比例,设十一级岗位27个,十二级岗位27个。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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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为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服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包括:

(1)教辅部门(图书馆、公共实验管理中心、国际交流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财务处、审计处、学报编辑部、医务室、档案室等部门和科室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3)教学系部的实验技术人员。

19.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1?97号)文件精神,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数为126个,占学院岗位总量的16%,占学院专业技术岗位总量21%,最高等级定为四级,具体设臵为:

(1)正高级岗位3个,占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2%; (2)副高级岗位32个,占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26%。岗位内部结构按2︰4︰4 的比例,设五级岗位6个,六级岗位13个,七级岗位13个;

(3)中级岗位38个,占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30%。岗位内部结构按3︰4︰3的比例,设八级岗位12个,九级岗位15个,十级岗位11个;

(4)初级岗位53个,占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42%。岗位内部结构按5︰5 的比例,设十一级岗位20个,十二级岗位20个,十三级岗位13个。

(四)工勤技能岗位设臵

20.工勤技能岗位是指为满足学院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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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数为39个,占学院岗位总量的5%。具体设臵为:技术工三级岗位8个,技术工四级岗位12个,技术工五级岗位10个,普通工9个。

五、岗位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21.学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或近一个聘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条件。

首次聘用,各类各级岗位具体聘任条件,学院另文规定。

六、岗位聘用办法及程序

22.学院成立岗位设臵管理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岗位设臵管理改革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岗位设臵方案,负责岗位设臵与人员聘用的具体实施工作。

院属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岗位设臵责任人,各系(部)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岗位申报的组织、初审和推荐等工作。

23.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聘用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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