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各部门管理办法与岗位职责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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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地的清点确认。项目部征协人员在征地前,要留下原始地貌影像图片(每个桩号间不少于3张,个别处不少于1张),清点前报征协文控,由文控上报EPC项目部。现场清点需有地方政府征协主管部门、现场监理、项目部征协人员、土地使用人参加。现场清点资料汇总表要有地方政府征协主管部门、业主、EPC项目部三方签字认可。

4、各区段征协人员要及时找地方征协主管部门指定的评估公司索取评估报告及清点明细。 四、资料、台账管理

1、清点资料和报表的报送。征地协调部(文控)要按EPC项目部要求上报有关报表资料。(1)现场清点原始资料要在完成5个工作日内将确认完毕的资料上报给EPC项目部(各区段征协人员要在完成4个工作日内报给文控,文控汇总后上报给EPC项目部)。(2)竣工资料要在10个工作日内将确认完毕的资料上报给EPC项目部。(3)征地协调部文控要按EPC项目部规定的要求,按时上报征协进度报表(日、周、月报)。

2、建立和完善征协台账。

(1)建立和完善合同(协议)台账。各区段征协人员要将征地过程中与地方政府签订的合同(协议)及时地交给文控,文控按照合同(协议)签订的时间顺序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合同(协议)。

(2)建立和完善会议纪要和评估报告台账。各区段征协人员要将征协过程中形成的会议纪要和索取的评估报告及时地交给文控,由文控登记造册并妥善保管。 五、资金管理

1、征地协调部根据EPC项目部要求和征地申请计划,按周、月以正式报告形式上报资金申请计划,经EPC项目部审查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各区段征协人员要在每周末提前将资金申请计划报文控,由文控汇总后报EPC项目部。因征协人员不按要求上报资料,影响EPC项目部拨款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责。

2、需要项目部财务给地方付赔偿款的,各区段征协人员要在每周末上报资金申请计划给文控,由文控汇总后报财务。 六、工作职责及范围

1、负责协调组织召开北京市区级及以下征地协调会。 2、负责协调工程用地的丈量、地面附着物清点登记。 3、负责解决因施工出现的除正常用地以外的其他问题,负责土地使用结束后交地手续的办理。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负责河流、鱼塘、隧道、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道、县乡村级道路穿越通过权办理及补偿;光电缆的补偿及通过权的办理;临时堆管场地、施工

运输行走的道路桥梁的补偿及通过权的办理。

5、负责土地法规和民族政策及文物保护法宣传教育,依法规范用地行为,尽可能减少建设用地,文明施工,保护生态环境,地方设施和群众利益,共同营造良好的施工社会环境,杜绝未批先用,乱占、滥用土地行为。

6、负责施工用地的地貌恢复,并取得地貌恢复合格证。 7、负责落实并协调督促政府部门将承包标段的补偿款发放到位。

8、负责按要求及时上报清点资料及各类补偿、通过权协议。 9、负责按要求进行征地协调资料的收集、整理成册和组卷归档。

征地协调部工作流程

1、根据EPC项目部管理办法做好征地工作。

2、组织区、乡(镇)村有关人员对需要临时占地的土地清点登记。

3、根据清点结果草拟签订补偿协议,上报EPC项目部征地协调部。

4、组织协调人员获得所需用的土地,保证机组施工用地需要。

5、按规定保证作业带宽度,特殊地段按照审批面积、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及时制止超占地。

6、负责按合同规定,对已完工的临时用地进行复耕并交付验收,获取地貌恢复合格证。

征地协调部工作界面划分

1、房山区:徐路红负责、景兴旺配合。 2、丰台区:景兴旺负责、徐路红配合。 3、门头沟区:石学来负责。

4、海淀区:王忠利负责、刘德超配合。 5、昌平区:刘德超负责、王忠利配合

统征外临时用地及附着物补偿管理办法

1、负责组织统征范围外的临时用地、地面附着物和地下障碍物进行面积丈量、地类调查、附着物清点登记并依据业主公共关系处与各省区确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工作。

2、没有标准的补偿项目由业主公共关系部、监理分部、EPC项目部共同现场谈判确定补偿事宜。

3、施工特殊地段,需增加临时用地面积时,应提前编制方案上报业主、监理。依据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监理分部批准的施工方案使用面积,现场由公共关系部确认后,签定协议,EPC项目部进行补偿。

4、应定期上报相关特殊临时用地补偿费用统计报表上报EPC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