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装修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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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项目环境管理文件控制

项目文件控制部门为项目工程部,各有关部门必须按公司文件控制程序执行,文件的编制、审批、编号、保管、复制、作废等,都必须满足《环境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

1.2 环境保护技术措施

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公司管理文件的规定,采取以下技术措施控制现场噪声、降尘、保护水资源等。现场将主要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件控制规范》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个强制标准》执行,从材料的选用、施工方法等方面保护施工环境,为用户创建“绿色校园”,保护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

严格按照划分区域密闭组织施工,未施工的其他区域按要求进行密闭、隔离,并做好防噪音、防扬尘、防空气污染等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由技术、生产、材料、机械等部门组成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施工现场环保自我保证分成体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环保措施,其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

1.2.1主控环境因素

我们估计有可能出现的应主要控制环境管理因素有:噪音污染、空气污染、固体废弃污染、运输遗洒、水体污染、光污染、火灾隐患、有毒有害物质等。针对这些环境因素的隐患,我们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加强对环境的管理。

1.2.2 防噪音污染及防止扰民的措施

1)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避免人为地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采取先进的联系方式,避免吹口哨等噪声污染。

2)施工时尽量选用无声施工工艺,噪音白天控制在 70分贝以下,晚上施工控制在 55分贝以下,并且经常测试。

3)机械加工等产生噪音的地方进行封闭,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

4)加强噪声控制管理,及时对施工现场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5)对工作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设备设置工作间,工作间的隔墙采用隔音材料制作,对门窗进行必要的封堵。并尽可能的远离居民区。

6)按北京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及工程所在大厦物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7)装卸施工材料,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摔、扔物品。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8)对全体员工进行环保认识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对环保进行全员管理。

9)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箱,垃圾应分类收集,按期清理。 10)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鸣笛。

11)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应执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规定》。

12)在施工现场设置噪声污染监测点,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湖北省的噪声排放标准。

13)能不用在工地加工的半成品,尽量在公司生产厂房加工,以防扰民,减少现场噪声污染。

14)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时间,电锤、水钻等有声机械早晨作业不早于 6时,晚上作业不超过 22时。

15)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16)在噪声超标的确实影响居生活的施工区域设置噪音隔音屏,降低噪声污染。

1.2.3防尘污染措施

1)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清扫、防遗洒工作。对松散易飞扬物采取遮盖。 2)现场设专人负责,及时清理,防止垃圾、粉尘的污染,做到随落随清,保持环境整洁。

3)施工中产生的施工垃圾采用袋装搬运至指定的垃圾站,并及时清运。 4)加强环保宣传工作,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5)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地点堆放,每日进行清理。

6)施工垃圾要装成袋运出工地,出入车辆的轮子要专人清扫。 1.2.4防止水污染措施 1)施工现场做到不积水。

2)现场涂料、油漆集中保管,涂料、油漆仓库做好防渗、防污、防漏处理。 3)施工现场的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道。 1.2.5防大气污染措施

1)严格控制有毒有害气体的产生和排放,如:禁止随意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装等废弃物,不使用有毒有害的涂料等化学物质。

2)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和施工运输过程中的降尘和飘尘对周围大气的污染,可采用清扫、洒水、遮盖、密封等措施降低污染。

3)所有机动车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2.6 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

1)对建筑渣土,包括砖瓦、碎石、渣土、混凝土碎块、废钢铁、碎玻璃、废弃装饰材料等,应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集中清运等方法。

2)对废弃的散装建筑材料,如废水泥、废石灰等应进行集中清运处理。 3)对生活垃圾,如丢弃食品、废纸、生活用具、废电池、废日用电器、废塑料制品等应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集中清运的方法处理。

1.2.7施工材料的环保措施 1)完善材料送检制度

对于本次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无论是甲方提供的材料还是我公司订购的材料,在使用前都将首先对材料进行取样,并送检,对材料的游离甲醛(HCHO)、苯(C6H6)、氨(NH3)、放射性氡(Rn)、挥发物有机化合物总和(TVOC)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 GB50325-2001规定的各项标准后,方能投入现场使用。对于不符合国家及相关环境保护标准规定的材料,坚决不使用到本工程上。

2)材料的优选

(1)对于大理石、地面砖等具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将优选国内外优质材料,严格执行“关于放射性物质限量”的有关规定。

(2)对于木夹板、(各类建筑胶类等具有挥发性物质的材料将优选国内外优质材料,严格执行“关于挥发性物质限量”的有关规定。

1.2.8室内环境检测措施 1)施工期间环境检测措施

施工期间我公司将定期对本工程施工室内、外环境噪音进行检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控制施工现场噪音,具体标准为:白天业主工作期间噪音控制在70分贝以下,夜晚施工噪音控制在 55分贝以下。

2)室内环境检测措施

本工程室内环境污染限量将执行“国家 I类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的各项规定。待工程完工后 7天内,我公司将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室内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检测依据 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以下标准:

污染物

本工程符合标准(1类建筑工程)

游离甲醛(mg/m3) ≤0.08 氡(Bq/m3) <200 苯(mg/m3)

≤0.09

TVOC(mg/m3) ≤0.5 氨(mg/m3)

≤0.2

1.2.9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对于项目安全文明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管理的不符合项,由项目工程部开出不符合项报告,项目技术部根据不符合项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交有关单位实施。工程部负责跟踪检查,将检查结果报告技术部,技术部对实施结果加以确认。所有过程都应有记录。

1.2.10项目环保运行记录

项目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记录主要有: 1)项目的环境因素台帐 2)项目执行的法律法规清单 3)项目环境管理目标和指标 4)项目环境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