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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4.2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当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C.6.4.3采用紫外线消毒物体表面时.应使消毒物品表面充分暴露于紫外线。 C.6.4.4采用紫外线消毒纸张、织物等粗糙表面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问,且两面均应受到照射。

C.6.4.5采用紫外线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及空气中悬浮粒子多时,应加大照射剂量,

C.6.4.6不应使紫外线光源直接照射刘人。 C.6.4.7不应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 C.6.4.8紫外线强度计每年至少标定一次。

C.7臭氧

C.7.1适用范围

适用于无人状态下病房、口腔科等场所的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的消毒。

C.7.2使用方法

C.7.2.1 空气消毒 在封闭空间内、无人状态下,采用20 mg/m3浓度的臭氧,作用30min,对自然菌的杀灭率达到90%以上。消毒后应开窗通风≥30 min.人员方可进入室内。

C.7.2.2物体表面消毒 在密闭空间内,相对湿度≥70%,采用60 mg/m3浓度的臭氧,作用60min-120min。

C.7.3 注意事项

C.7.3.1 有人情况下室内空气中允许臭氧浓度为0.16 mg/m3,

C.7.3.2臭氧为强氧化剂,使用时对多种物品有损坏,包括使铜片出现绿色锈斑,橡胶老化、变色、弹性降低,织物漂白褪色等。

C.7.3.3臭氧的杀菌作用受多种因素包括温度、相对湿度和有机物等的影响。

C.8醛类

C.8.1 戊二醛 C.8.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耐热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浸泡消毒与灭菌。

C.8.1.2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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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1.2.1 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消毒与灭菌将洗净、干燥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放入2%的碱性戊二醛溶液中完全浸没。并应去除器械表面的气泡,容器加盖,温度20℃~25℃,消毒作用到产品使用说明的规定时间,灭菌作用lOh。无菌方式取出后用无菌水反复冲洗干净,再用无菌纱布等擦干后使用。其他戊二醛制剂的用法遵循卫生行政部门或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C.8.1.2.2用于内镜的消毒或灭菌应遵循国家有关要求。

C.8.1.3注意事项

C.8.1.3.1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在消毒前应彻底清洗、干燥。新启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先除去油污及保护膜,再用清洁剂清洗去除油脂,干燥后及时消毒或灭菌。

C.8.1.3.2戊二醛对人有毒性,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使用。对皮肤和黏膜有刺激性,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干净,必要时就医。

C.8.1.3.3戊二醛不应用于物体表面的擦拭或喷雾消毒、室内空气消毒、手和皮肤黏膜的消毒。

C.8.1.3.4 强化酸性戊二醛使用前应先加入pH调节荆(碳酸氢钠),再加防锈荆(亚硝酸钠)充分混匀。

C.8.1.3.5用于漫泡灭菌的容器,直洁净、鹰闭,艇用翦应先经灭菌处理。 C.8.1.3.6在20℃~25℃温度条件下-加入pH调节剂和亚硝酸钠后的戊二醛溶液连续使用时间应≤14d.

C.8.1.3.7应确傈使用中戊二醛浓度符合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

C.8.1.3.8戊二醛应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僳存,

C.8.2邻苯二甲醛 C.8.2.1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耐热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浸泡消毒。

C.8.2.2使用方法

C.8.2.2.1 将待消毒的诊疗器槭、器具与物品完全淹没于含量为5.5 g/L、pH为7.0~8.0、温度20℃-25℃的邻苯二甲醛溶液中浸泡,消毒容器加盖,作用5min~12min。

C.8.2.2.2用于内镜的消毒应遵循国家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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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2.3注意事项

C.8.2.3.1 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消毒翦应彻底清洗、干燥。新启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先除去油污及保护膜,再用清洁荆清洗去除油脂,干燥后及时消毒。

C.8.2.3.2使用时应注意通风。直接接触到本品会引起眼睛、皮肤、消化道、呼吸道黏膜损伤.接触皮肤、黏膜会导致着色,处理时应谨慎、戴手套;当溅入眼内时应及时用水冲洗,必要时就诊。 C.8.2.3.3配制使用应采用专用塑料容器。 C.8.2.3.4消毒液连续使用应≤14d。

C.8.2.3.5应确保使用中的浓度符合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

C.8.2.3.6邻苯二甲醛应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保存.

C.9过氧化物类 C.9.1过氧乙酸 C.9.1.1 使用范围

适用于耐腐物品、环境、室内空气等的消毒。专用机械消毒设备适用于内镜的灭菌。

C.9.1.2使用方法

C.9.1.2.1消毒液配制

对二元包装的过氧乙酸,使用前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将A液、B液混合并放置所需时间.根据有效成分含量按容量稀释公式c1×V1=c2×V2,c1和V1为过氧乙酸原液的浓度和毫升数,c2和V2为为配制过氧乙酸使用液的浓度和体积,用蒸馏水将过氧乙酸稀释戚所需浓度。计算方法及配制步骤为。 a)计算所需过氧乙酸原液的体积(V1);V1=(c2×V2)/c1; b)计算所需燕馏水的体积(V3):V3=V2-V1,;

c)取过氧乙酸原液V1(mL),加入蒸馏水V3(mL),混匀。

C.9.1.2.2消毒方法

C.9.1.2.2.1 浸泡法 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过氧乙酸的容器中,加盖。对一般物体表面,用0.1%~0.2%(1000 mg/L~2 000mg/L,)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 min。对耐腐蚀医疗器械的高水平消毒。采用0.5%(5000 mg/L)过氧乙酸冲洗作用10min,用无菌方法取出后采用无菌水冲洗干净,无菌巾擦干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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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2.2.2擦拭法大件物品或其他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消毒使用的浓度和作用时问同浸泡法。 C.9.1.2.2.3喷洒法用于环境消毒时,用0.2%~0.4%(2000 mg/L~4000 mg/L。)过氧乙酸溶液喷洒,作用30 min~60 min。

C.9.1.2.2.4喷雾法采用电动超低容最喷雾器,使用5000 mg/L过氧乙酸溶液,按照20mL/m3~30mL/m3的用量进行喷雾消毒,作用60min。

C.9.1.2.2.5 熏蒸法 使用15%过氧乙酸(7 mL/m3)加热蒸发,相对湿度60%~80%,窒温熏蒸2h。

C.9.1.2.2.6使用以过氧乙酸为灭菌剂的专用机械消毒设备灭菌内镜时,应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适用范围及操作方法。

C.9.1.3注意事项

C.9.1.3.1 过氧乙酸不稳定,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处,远离可燃物质。用前应测定有效含量,原液浓度低于l2%时不应使用。

C.9.1.3.2稀释液应现用现配,使用时限≤24 h。

C.9.1.3.3过氧乙酸对多种金属和织物有很强的腐蚀和漂白作用,金属制品与织物经浸泡消毒后,及时用符合要求的水冲洗干净。

C.9.1.3.4接触过氧乙酸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不慎溅入眼中或皮肤上,应该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C.9.1.3.5空气熏蒸消毒时,室内不应有人。

C.9.2过氧化氢 C.9.2.1适用范围

适用于外科伤口、皮肤黏膜冲洗消毒.室内空气的消毒。

C.9.2.2消毒方法

C.9.2.2.1 伤口、皮肤黏膜消毒 采用3%(30g/L)过氧化氢冲洗、擦拭,作用3min~5min。

C.9.2.2.2 室内空气消毒 使用气溶胶喷雾器。采用3%(30 g/L)避氧化氨溶液接照20mL/m3~30mL/m3的用量喷雾消毒,作用60min。

C.9.2.3注意事项

C.9.2.3.1过氧化氢应避光、避热.室温下储存。

C.9.2.2过氧化氢对金属有腐蚀性.对织物有漂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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