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文本062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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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丘陵平原区以耕地和园地为主,是全县粮食、瓜菜及经济作物主产区,在发展中应注重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优化产业用地结构,走“保护—稳定—增效”的发展道路,积极发展热带高效农业。

北部山地区土地利用以林地为主,是热带林地、物种保护及涵养水源区,其生态效益巨大,应在保护北部山区森林资源的前提下,适度发展农业生产,坚持走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的发展道路,适当发展观光旅游业。

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为目标,通过转变土地利用观念、调整土地利用方式,达到各类、各区域土地利用之间的和谐、各类土地利用者之间的和谐、以及土地利用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构建和谐陵水。

第十三条 规划总体目标

1、落实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加强用地的空间整合,优化城乡用地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加快陵水县社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2、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实现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达到占补平衡。同时,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形成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3、围绕陵水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优化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统筹区域与城乡土地利用配置,优先保障城镇建设、重点区域与重点产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4、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体系,促进土地功能在空间上和时间上的有序发展。

第十四条 规划调控目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力度;全面落实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政策;规划期内确保完成海南省下达给陵水县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2、土地利用结构趋于合理

适当增加建设用地、林地和园地用地规模,调整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适当压缩村镇用地规模,增加交通、水工建筑等基础设施用地;合理开发利用未利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3、土地利用布局不断优化

统筹安排区域土地利用,优化产业用地布局,逐步形成东南沿海乡镇滨海旅游用地、中西部乡镇热作农业用地和北部生态保育用地的土地利用格局。

第十五条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1、约束性指标

(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为25438.95公顷,2010年、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为25240公顷和25073公顷,相比2005年现状面积减少规模分别控制在198.95公顷和365.95公顷内;2005年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为23760.94公顷,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面积为22728公顷,减少规模控制在1032.94公顷以内。

(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至2010年、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分别控制在5777公顷和5805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分别不超过139平方米和121平方米。

(3)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

至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579公顷以内;2011年至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820公顷以内。

(4)补充耕地规模

至2010年,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579公顷;2011年至2020年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820公顷。

2、预期性指标 (1)建设用地总规模

2005年建设用地面积为9339.79公顷,2010年、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1004公顷和12615公顷,分别比2005年增加1664.21公顷和3275.21公顷。其中至2010年、2020年,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637公顷和1980公顷,村镇用地分别控制在4140公顷和3825公顷。

(2)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至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10公顷以内;2011年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34公顷以内。

(3)园地

2005年园地面积18094.71公顷,2010年、2020年园地分别达到18384公顷和18941公顷,分别比2005年增加289.29公顷和846.29公顷。

(4)林地

2005年林地面积为45952.65公顷,2010年、2020年林地分别达到46240公顷和46241公顷,分别比2005年增加287.35公顷和288.35公顷。

专栏1: 海南省下达陵水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主要调控指标 2006 --20102011-2020年 25240 22728 18384 年 25073 22728 18941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公顷︶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面积 园地面积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