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提示(建筑施工现场)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安全检查提示(建筑施工现场)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㈥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㈦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㈧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㈨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五、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㈠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㈡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㈢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㈤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㈥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六、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㈠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① 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 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 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㈡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①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 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㈠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㈡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