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提示(建筑施工现场)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安全检查提示(建筑施工现场)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齐全、是否带病运转;

B.电锯有无挡板、传动部位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是否带病运传; C.电焊机接线端子板有无护罩、有无防雨设施、一次线是否过长; D.切割机有无护罩,是否接零,切割片有无裂纹;

E.手持电动工具是否接零和使用15mA的漏电保护器,是否穿戴防护用品。 4.塔吊

A.超高、变幅、重量、力矩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B.吊钩保险是否合格; C.滚筒保险是否有效;

D.多塔作业是否保持了安全距离; E.与架空线路是否保持了安全距离; F.钢丝绳是否断丝超过标准; G.塔身螺丝是否松动; H.结构有无开焊、变形;

I.接零保护、防雷接地是否合格; J.有无违反“十不吊”现象; K.外爬梯是否合格。 5.外防护架

A.搭设是否超过施工层; B.有无垫板、底座; C.立杆、横杆间距如何;

D.拉接点、剪刀撑是否符合要求;

E.密目网是否挂满挂严,绑扎材料是否合格;

F.兜网、平网是否搭设严密,间隔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6.四口及临边防护

A.楼梯是否安装了临时护栏;

B.电梯井口是否安装了定型化防护门,井内是否每隔两层搭一层平网; C.预留洞口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D.通道口防护棚是否严密,长度宽度是否符合要求;

E.阳台边、框架楼层边、屋面周边、卸料平台周边等临边是否设置了1~1.2m高的护栏并挂安全网。 7.模板工程

A.支撑、拉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立柱接长是否符合规定;

C.3米以上作业有无可靠的立足点,是否搭设操作平台; D.拆除模板是否有大面积撬落现象; E.是否存在未拆除的模板悬空现象;

F.两米以上作业无防护时是否使用了安全带。 8.钢筋工程

A.所有钢筋加工和焊接机械用电是否符合要求; B.钢筋冷拉区和对焊区是否有防护隔离措施;

C.用乙炔气作业时,气瓶距明火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D.吊装钢筋捆扎是否牢固,是否超重;

E.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钢筋时是否搭设了操作平台,张挂了安全网;

F.绑扎3米以上立柱和墙体钢筋是否搭设了操作平台; G.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是否在操作平台或支架上操作。

四、外装修阶段

1.所有现场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帽; 2.施工用电

A.接零保护是否齐全有效; B.漏电保护器是否齐全有效; C.有无缺闸少盖等现象;

D.有无乱接乱挂、电线拖地等现象;

E.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是否过远(不要超过3m)。 3.一般机械设备

⑴搅拌机有无防护棚、料斗有无保险钩和鼻、钢丝绳是否该报废、传动部分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是否带病运转;

⑵电锯有无挡板、传动部位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是否带病运传; ⑶电焊机接线端子板有无护罩、有无防雨设施、一次线是否过长; ⑷切割机有无护罩,是否接零,切割片有无裂纹;

⑸手持电动工具是否接零和使用15mA的漏电保护器,是否穿戴防护用品。 4.龙门架

A.吊篮停靠装置是否是定型化可靠装置; B.超高限位装置是否合格有效; C.与建筑物拉接是否可靠;

D.钢丝绳是否用压板在滚筒上压牢、天梁上固定处有无防止受剪措施、是否达到报废标准;E.卸料平台防护是否严密(门和两侧),是否横搭木板; F.吊篮防护门是否齐全可靠;

G.吊篮是否有超载、乘人上下、材料码放超过栏板等违章现象; H.卷扬机和进料口的防护棚是否合格;

I.安装和拆除是否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是否履行了验收签字手续。 5.扣件式钢管装修架

A.与建筑物拉接是否符合要求;

B.是否设置了护身栏杆和密目网。兜网是否搭设严密; C.单排脚手架脚手眼的留置是否合理; D.脚手板是否铺满搭严,是否有探头板;

E.垫板、底座、立杆、横杆、拉接点、剪刀撑是否符合要求; F.作业层上荷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吊篮架

A.挑梁的材料、设置、间距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挑梁固定采用预埋吊环或螺栓固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采用加配重方式,配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配重物品是否坚固稳定; C.升降葫芦的保险卡是否齐全有效; D.吊篮是否设置了兜底保险钢丝绳; E.作业人员是否正确系挂安全带;

F.自制吊篮护身网、栏杆是否齐全,脚手板是否铺严铺满; G.是否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吊篮同时手动升降现象。

五、水电暖及门窗、阳台安装

1.施工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帽和使用安全带; 2.用电设备

A.接零保护是否齐全有效; B.漏电保护器是否齐全有效; C.有无缺闸少盖等现象;

D.有无乱接乱挂、电线拖地等现象; E.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是否合理。 3.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具

A.电焊机接线端子板有无护罩、有无防雨设施、一次线是否过长; B.切割机有无护罩,是否接零,切割片有无裂纹;

C.手持电动工具是否接零和使用15mA的漏电保护器,是否穿戴防护用品; D.乙炔瓶、氧气瓶与作业点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E.使用梯子攀登作业时,是否有踏板缺档、垫高使用、没有防滑措施等现象; F.安装管道时是否有在正在安装的管道上行走的现象; G.在高处安装门窗、阳台是否系好安全带。

六、竣工验收

1.安全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

2.有关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管理目标的竣工考核; 3.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是否进行了总结。

建设部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质2008-91号)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

㈠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㈡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㈢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㈣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㈤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㈥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㈦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㈧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㈨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㈠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㈡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㈢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㈣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㈤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㈦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月季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㈧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㈠建设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㈡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㈢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㈣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㈡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㈢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㈣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㈤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㈥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㈦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㈧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㈨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五、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㈠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㈡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㈢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㈤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㈥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六、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㈠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① 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 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 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㈡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①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 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㈠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㈡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