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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

第十八届“体育文化节”田 径 比 赛

主办单位:重庆三峡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三峡学院体育学院 时间:2011年4月14——15日

目 录

1.重庆三峡学院第十八届“体育文化节”田径比赛竞赛规程???3 2.运动员守则???????????????????????5 3.教练员守则???????????????????????5 4.裁判员守则???????????????????????5 5.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运动员评选条例???????????5 6.组织委员会???????????????????????7 7.办事机构????????????????????????7 8.裁判员?????????????????????????7 9.各单位参赛人数统计表??????????????????9 10.各代表队人员名单???????????????????9 11竞赛日程 ???????????????????????13 12.竞赛分组名单?????????????????????15 13.重庆三峡学院田径纪录?????????????????26 14.重庆三峡学院田径最高纪录???????????????28

重庆三峡学院第十八届“体育文化节”

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2011年4月14日——15日在重庆三峡学院田径场举行。 二.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由重庆三峡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主办,重庆三峡学院体育学院承办 三.参加单位

重庆三峡学院各教学院(系)。 四.竞赛项目

1.男子组(共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11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五项全能(跳远、铅球、200米、

跳高、1500米)。 2.女子组(共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三项全能(100米、铅球、跳高)。

五.参加办法

1.比赛分为甲组(非体育专业)和乙组(体育专业)。

2.甲组以各教学院(系)为单位,乙组以班级为单位(专科组成一个队)。各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4人。

3.甲组每单位每项限报2人,乙组每单位每项限报3人;每单位每人限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每项接力每单位各组限报男、女各1队;参加全能项目比赛的运动员不可兼报其它单项(可兼报接力)。报名时请注明运动员性别。 4.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具有重庆三峡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参加比赛时,必须出示学生证,无学生证者,不能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08》及修改部分和《全能评分表》。因条件所限,无法采用规则规定的条款时,将由竞赛组赛前通告各单位。

2.径赛100米、200米采用预、决赛的办法,按预赛成绩录取前6名参加决赛;接力项目、跨栏项目及400米(包括400米)以上各项径赛均采用一次性决赛的办法,若遇异组运动员成绩相等,则按1/100秒成绩决定名次,若仍相等则名次并列。

3.各项径赛和田赛可合组编排进行比赛,并分别录取名次。田赛远度项目取前8名参加决赛。

4.运动员参加比赛的组次、道次或顺序由大会抽签排定。

5.凡参加1500米(含1500米)以上径赛项目的运动员必须体检,确认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者才能参加比赛,并在报名单上加盖医院和本单位公章。 七.计分办法

1.各单项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名次并列者,所得分数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接力项目和全能项目加倍计分;各项报名人(队)数不足6人(队)时,均按实际参加比赛的人(队)数录取;若某项或某几项报名人(队)数只有或不足2人(队)时,该项目不比赛,由承办单位通知有关单位改报它项。 2.甲组学生每破一项学院纪录加7分,每破一项学院最高纪录加14分;乙组学生只能破学院最高纪录,每破一项加7分;若同一运动员在同一项目有两次及两次以上加分机会,只加一次最高分;破纪录加分计入该单位团体总分。

3.在录取团体总分名次时,若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得分相等,则依次以破学院最高纪录、学院纪录项次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4.已编入秩序册而无故弃权者,从该单位总分中扣除2分;在比赛中发现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除取消个人成绩与名次外,并从该单位团体总分中扣除5分。

八.奖励办法

1.甲组团体名次取前六名,乙组团体名次取前三名,按各单项运动员的名次得分之和计算各单位团体总分,获奖名次均颁发奖状和奖品。 2.各单项取前三名,颁发奖状。

3.破学院最高纪录、学院纪录者,颁发破纪录奖。 4.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团体奖四名,各单位运动员个人奖4名(男、女不限),裁判员10名,各奖均颁发奖状。 九.报名

2011年4月1日下午16:00前,各单位必须提交盖有该单位公章的运动员报名表(电脑打印)到体育学院办公室。报名后不得更改项目(除报名人(队)数只有或不足2人(队)而通知改项的例外)。同一张报名单上不得出现不同性别的运动员。超过报名时限按弃权处理。 十.裁判员

1.裁判长、主裁判和裁判员由体育学院师生担任。

2.裁判长、主裁判和裁判员于4月12日下午14:30在体育馆201教室集中学习和分组。

十一。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08》条例执行,并由学院分管体育的院长和学院体委指派人员担任。 十二。其他

1.本规程的解释权、修改权属重庆三峡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本规程如与《重庆三峡学院第十八届“体育文化节”体育竞赛规程总则》有悖处,以该总则为准。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三峡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