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总体规划文本及说明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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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工业区(含下马塘工业区);市级工业区3个,东风湖工业加工区、桥北工业加工区(即桥头-北台工业加工业区)、牛心台工业区;区级工业区3个,高台子工业区、火连寨工业区、竖井工业区。 第107条 工业用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市区的工业用地达到3501.02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30.01%,人均工业用地29.92平方米。中心城区工业用地为1796.2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4.43%,人均工业用地21.38平方米/人。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工业区以一、二类工业用地为主;规划工业用地823.55公顷;南芬循环经济工业区以二、三类工业用地为主,规划工业用地286.45(不包括下马塘)公顷;东风湖工业加工区用地以一、二类工业用地为主,规划工业用地330.84公顷;桥北工业加工区以二类工业用地为主,规划工业用地1004.49公顷;牛心台工业区用地以一类工业用地为主,规划工业用地62.65公顷;高台子工业区以一、二类工业用地为主,规划工业用地184.77公顷;火连寨工业区用地以二类工业用地为主,规划工业用地124.39公顷。 第108条 工业园区功能

(1)石桥子国家级中药科技产业基地为国家级,主要依托现有优势企业做强做大,形成现代重要科技产业集群。

(2)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工业区为省级工业区,主要利用原有工业基础和不断强化的对外交通优势,积极发展现代中医药产业及相关配套产业,钢材深加工产业(包括汽车零配件、机械设备零配件、金属制品、小五金等产业),建成重要的制造业工业区。

(3)南芬循环经济工业区为省级工业区,其发展主要依托现有的露天矿、本钢选矿厂、机修厂等,继续发展采矿和重工业,同时抓住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发展机遇,以南芬区建设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区为目标,并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对尾矿资源进行充分挖潜。依托本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最终处置量,大力发展生态工业,集中一些钢材深加工如金属制品、小五金等产业。下马塘工业区纳入南芬循环经

济工业区统一考虑。

(4)东风湖工业加工区为市级工业区,未来该工业区发展主要依托本钢,发展钢铁深加工、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产业。同时作为距离中心城区最近的产业区,应承接部分城区外迁的工厂企业。

(5)桥北工业区加工区(即桥头-北台工业加工区)为市级工业区,以北钢为核心,发展钢铁深加工、装备制造等产业,并可以本钢、北钢焦炉煤气和高炉煤气为原燃料大力发展化学原料工业。在桥头地区主要承接老城区地工路和合金厂区搬迁的工业企业及发展相关产业,并且可以考虑发展物流业以支撑钢铁及钢材深加工产业的发展。 (6)牛心台工业区为市级工业区,工业区建设应选择局部发展的策略,搬迁污染工业,提升产业结构,主要布局生活服务业和无污染的轻型产业。并且必须严格控制废气、污水排放;并在工业用地周边布置生产防护绿地隔离。

(7)高台子工业区为区级工业区,其与威宁相接,应充分利用交通优势,承接老城区转移出来的无污染的产业,并发展轻型加工工业。必须严格控制废气、污水排放;并在工业用地周边布置生产防护绿地隔离。

(8)火连寨工业区为区级工业区,主要考虑利用现有采掘和加工工业的发展,以工源水泥厂,化肥厂等已有工业产业为基础,加强配套建设和污染治理,同时建立铁矿和石灰石产品的运输通道,与东风湖工业加工区相呼应形成连续的工业产业带。

(9)竖井工业区(区级工业区)鉴于原工业用地部分处于采煤沉陷区内,工业区未来发展要搬迁处于采煤沉陷区内的工业企业,考虑利用竖井东部棚户改造后的部分用地建设无污染的轻型产业。 第109条 仓储物流用地 (1)规划原则

加快能够实现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物流通道和配送中心的硬件设施,积极参与沈阳经济区城际交通网络的规划建设,实现区内

物流设施一体化发展和网络化发展。

针对城市规模扩大、未来交通运输方式变化等条件,结合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城市对外交通和城市道路交通用地布局等,统筹合理安排城市仓储用地,实现高效率的货物陆空联运、转运、储运、配送,满足城市和区域的需要。

结合旧城更新改造,调整仓储用地布局,变分散为集中。 (2)用地布局

规划市区仓储用地为237.13公顷,占规划城市总建设用地2.03%。 石桥子物流园区:用地集中分布石桥子铁路编组站两侧,用地以普通仓储用地为主,总占地104.43公顷。

北台-桥头物流园区:用地集中分布在北台镇、桥头镇之间桥头铁路编组站南部、溪辽高速北侧,用地以普通仓储用地为主,总占地61.41公顷。

第十章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第110条 规划目标

(1)建设具有“河谷-丘陵-平原”复杂地貌地区山水城市特色的生态绿地系统,保证居民在步行10分钟内能够到达公园绿地或公共开敞空间。结合城市的自然地理特征,充分保护现有山水的自然格局,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网络化、点线面结合的生态绿地体系。 (2)完善城市各类绿地系统,使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第111条 规划绿地指标

市区规划绿地总面积1059.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9.08%,人均绿地9.06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面积932.1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7.97平方米。

中心城区规划绿地面积741.1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0.07%,人均

绿地面积8.83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面积659.85公顷,人均公共绿地7.86平方米。

第112条 绿地系统结构

城区绿地系统是以中心城区和各组团外围的山体及自然生态林地为背景,以城市内部山体为核心,以沿河、沿路的带状绿地为联系纽带,以各级公园绿地为主要活动内容的点、线、面结合的复合式、立体化结构。

第113条 自然绿地和重要水体

(1)城区周边自然山体和丘陵、林地等自然绿地,是城区绿地系统的背景,包括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需要严格保护,禁止城市建设。

(2)市区内重点建设的森林公园以中心城区周边的环城森林公园为主。森林公园建设应以自然生态景观为主,全面保护已有的自然山水、植被和生态系统。

(3)市区内的风景名胜区包括天坑群风景区、白石砬子风景区、滴水洞风景区、仙人洞风景区、大峡谷风景区、南天门风景区、大冰沟风景区、铁山风景区、石龙风景区和白马寺风景区等,是城市重要的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背景,需要严格保护。另外,开发为旅游度假区的东风湖景区、高程湖景区和兴隆湖景区,也需要在开发旅游资源的同时,对其生态环境进行保护。

(4)太子河及北沙河等水系为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水体,需进行环境保护,严禁直接向河内排污,加强水体污染防治和周边环境整治。 第114条 城市公园和广场

城市公园绿地按“市级-片区级-居住区级”三级划分,重点布置在滨河、依山的地带,同时注重与文物古迹保护单位相结合,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1)规划市级公园7个,包括平顶山公园、望溪公园、青松岭公园、诚忠山公园、威宁公园、太子河公园、本溪湖公园,每个公园面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