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物品的检查及情况处置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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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特殊物品的检查及情况处置

第一节 特殊物品的检查及违禁物品的处理 学习目标

1. 掌握特殊物品的检查方法。 2. 掌握特殊情况检查的方法。 基本操作

一. 特殊物品的检查方法

(一)对不易确定性质的粉末状物品的检查方法

对不易确定性质的粉末状物品,可用试烧的方法其燃烧程度来判断是否属易燃物品。

(二)对外形怪异、包装奇特的物品的检查方法 对外形怪异、包装奇特的物品,应请旅客对其功能、用 途和操作方法进行说明;应进行X射线机检查,弄清楚其内 部结构及有无藏匿违禁物品;对有疑问的可进行拆、捏、摸 等手工检查方法进行检查。

二、旅客和机组人员携带的危险品

观察, 依据IATA《危险品规则》50版(下称《危规》)2.3.2~ 2.3.5具体内容如下:

(一)禁止携带的危险品

公文箱、现金箱/现金袋:内装有锂电池和/或烟火装置 等危险品的公文箱、现金箱、现金袋等保密型设备禁止携带 致残器具:禁止在随身携带物品、手提行李和托运行李 中携带诸如催泪毒气喷射器、胡椒喷雾器等刺激性或使人致

残的器具。

液氧装置:禁止在随身、托运行李中或在手提行李 中携带将液氧作为主要或次要氧气源的医用氧气装置。

(二)经营运人批准,只能作为托运行李接收的物品 运动子弹:包装坚固的1.4S项(仅限UN0012或UN0014), 仅供自用条件下,没人携带毛重不超过5kg(11磅),且不包 括爆炸性或燃烧性弹药。两名或两名以上旅客所携带的弹药 不得合并成一个或数个包装件。

装有防爆型电池的轮椅/代步工具:装有防漏型电池的轮 椅或其它电池驱动的代步工具,电池必须处于未连接状态, 电池两级必须加以保护以防止短路,并且电池已经牢固安装 在轮椅或代步工具上。

装有非防漏型电池的轮椅/代步工具:装有非防漏型电池 的轮椅或其它电池驱动的代步工具,要求在装载、放置、固 定或装卸过程中均保持直立,电池处于断路状态,电池两级 加以保护以防止短路,且电池牢固地固定在其上。否则 ,必须卸下电池。卸下电池的轮椅或代步工具可按普通货物运 输,卸下的电池必须按下列要求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