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常用词汇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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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辄]动不动就。

[度](量词)次。

[敦]诚恳。

[敦促]诚恳地催促。

[敦聘]诚恳地聘请。

[敦请]诚恳地邀请。如“敦请届时光临指导”。 E

[讹误](文字、记载)错误。

[而]有三种用法,—是连接语意相承的成分;二是连接肯定和否定互相补充的成分;三是插在主谓语之间,起“如果”的作用。 F

[发布]宣布(命令、指示等)。

[凡]凡是。

[反之]与此相反。

[非经]除非经过。

[废]废止的;不再使用或不再生效的。

[废弛]政令、法纪等因不执行或不被重视而失去约束作用。

[废除]取消、废止(法令、制度、条约等)。

[废止]取消、不再行使(法令、制度等)。

[废置]认为没有用而搁置一边。

[奉]接受。用于下级接受上级的指示、命令。

[否]不;不行。

[复核]复查核对。

[附件]指随同主要文件一同制定的文件,是随同主要文件一同发出的有关文件或物品。 G

[该]指示词,指上文说过的人或事

[概]大略、大概;一律。

[概用]一律用。

[稿]指外发公文的未定稿、草稿。

[稿本]公文形成前所产生的各种文稿,如草稿、讨论稿、修改稿、送审稿等。

[根据]依据。用于公文的开端。

[公布]公开宣布,让大家都知道。用于政府的法律、命令、文告及团体、单位的通知事项。

[共识]指双方或多方在某一问题上的共同认识。

[关于]具有指示性的介词,多与名词组成偏正词组用作公文题目。

[光临]敬辞,称宾客来到。用于请柬、邀请信的末尾处。如“敬请光临”、“欢迎光临指导”。

[规程]对某种政策、制度、正确做法和程序所做的分章分条的规定。

[规定]对某一事物的方式、方法、数量、质量所做的决定。

[规范]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标准。

[规格]指质量的标准,如大小、轻重、精密度、性能等。

[规约]经相互协议规定下来共同遵守的条款。

[规则]规定出来给大家遵守的制度和章程。

[贵]敬辞,称与对方有关的事物。多用于单位、团体或国家。

[果系]果然是。如“经调查核实,果系张某所为”、“经查此事果系误传”。 H

[还须]还必须。

[函]信件。如“公函”、“来函”。

[函复]用信函答复。如“所拟可否,盼速函复”。

[函告]用信函报告或告诉。如“特此函告”。

[核]仔细地对照和考查。

[核拨]审核后拨发。

[核定]审核决定。

[核对]审核查对。

[核减]审核后决定减少。如严核减行政经费10%” 。

[核实]审核查实。

[核销]审核后报销。

[核准]审核后批准。如“该计划业经市政府核准”。

[后经]后来经过。

[互动]为解决某一问题,双方或多方采取实际行动。

[会签]指与文件内容有关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共同在发文稿上签注意见和姓名。

[会同]同有关方面会合在一起。

[汇总]汇集到一起。多指资料、数据、表格、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