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公文写作知识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公安行政公文写作知识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三)公文的印装格式,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正文用3号仿宋字体,一般每页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二、公安行政文书的眉首部分 (一)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秘密等级简称密级,指公安秘密程度的等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秘密等级由绝密起依次减弱。保密期限指文书的保密时间。未标明或未通知保密期限的,其保密期限按照绝密级30年、机密级20年、秘密级10年认定。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一般同时标注,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秘密等级两个字之间空一个字。 (二)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又称缓急时限、处理时限,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限制。紧急程度分为特急件和急件。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间空一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时限,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二行。 (三)发文机关标识

1、市局行政公文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公安局文件”等格式。“北京市公安局”文件格式适用于市局的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北京市公安局文件”文件格式适用于市局的决定、通知、通报、意见。“北京市公安局内部传真电报”、“北京市公安局密码电报”特定格式适用于市局通过明、密电报形式发出的各种公文。使用电报形式发出的公文,一般不再印成文

件下发。“京公通报”特定格式适用于印发市局领导在会议上的讲话。

2、局属各单位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但不应大于市局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联合行文,主办机关名称应当排列在前,采用竖排形式排列;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应当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四)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是由发文机关编排的文件代号,又称发文号,文号。它的作用是:一统计发文数量,便于管理;二在检索和引用公文时可以作为文件的代号。发文字号由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在发文机关标识下发标明。年份、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使用全称,序号不编虚位。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签发人

签发人指对即将发出的文稿进行最后审定并签署准予印发的机关首长。上报的公文应当注明签发人。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联合上报的公文,主办机关签发人姓名排列在前。

三、公安行政文书的主体部分 (一)标题

行政文书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文件的主要内容。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公文标题有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二)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指文件的主要受理机关,也是发文机关要求办理或答复这份文件的

对方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命令”和“决定”一般没有主送机关,“请示”和“批复”只有一个主送机关。主送机关的排列按与文件内容相关的密切程度排列,关系密切的在前,关系一般的在后;密切程度相同的,按级别高低排列。联合行文,主送机关的排列顺序原则上应与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相一致,即主办单位在前,协办单位在后。标注时应当注意,一要顶格写,二当单位不是一个性质时,要将顿号改成逗号。主送机关于标题下空一行用3号仿宋体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动机关名称过多,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主题词之下、抄送机关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三)正文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页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正文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开始排布,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四)附件

公文附件是某些文件根据需要附加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作为对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资料,可以是照片、图表、统计表或其他文字材料。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用3号仿宋体字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附件顺序使用阿拉伯数码标识,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如有回行,回行后的首字应当与附件名称首字对齐。附件全文应当在成文日期之后、主题词之前印制。

(五)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即文件的生效日期,应当以本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

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会议决定的事项以会议通过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党委文件成文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并标全年、月、日。行政公文成文日期使用汉字,并标全年、月、日,零写成“o”。 (六)印章

印章是文件制发机关对文件生效负责的凭证。行政文件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一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日期,印章用红色。联合上报的文件,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文件,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必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页,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七)附注

附注用于说明文件中在其他区域不便说明的各种事项,如需要加以解释的名词术语,或文件的传达范围、使用方法等。上报的请示性公文,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四、公安行政公文的版记部分 (一)主题词

主题词又称叙词、关键词,指用以说明文件内容的主旨、特征、重点及文种,经过规范化处理的词或词组。实行文件主题词标引对于按特定专题准确、快速查找文件,提高工作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办公自动化的客观要求,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