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三年级下册全册教案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部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三年级下册全册教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5.6一合同一旦生效,应认真履行。二合同成本部门应牵头对人员、设备投入是否满足投标承诺进行检查,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三合同主办部门应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第十一条合同变更一补充、变更合同应组织合同评审,并按公司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二及时收集整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资料(会议纪要、书面签证、往来信函、文书、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和签认手续,及时办理合同变更、索赔事项。第十二条合同解除与终止一合同解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收集解除合同给我方造成影响的证据和资料,为纠纷的处理做好准备。二合同终止,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文件,做好结算工作,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第十三条合同纠纷处理一合同纠纷处理优先采用和解或调解方式;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可选择仲裁或诉讼。二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合同纠纷的,须报公司批准后进行,由公司主办,项目经理部配合。第五章合同文档管理第十四条合同文档包括合同文本、补充协议、评审记录、会议纪要、信函、电报、传真、电话记录、音像资料、签证、索赔报告等。第十五条各部门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合同文档管理,建立并更新各自的合同台帐;同时合同成本部门应收集并归档项目经理部其他部门合同(含补充协议)副本,并建立台账。第六章罚则第十六条在合同管理中,有下列行为的应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违反规定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擅自签订合同的。二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会签,造成恶劣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三发生合同纠纷不及时报告、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的。四借工作之便收受贿赂、假公济私的。五违反规定签订违法合同、无效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或执行后不利于我方的。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合同成本部负责解释。合同索赔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合同索赔工作,调动相关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切实维护项目经理部和公司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经营风险,促进项目经理部提高经济效益,根据股份公司及本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索赔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对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失方向责任方提出赔偿的行为,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本实施细则是指承包方向责任方进行费用索赔的行为。关键线路上的工期索赔按合同有关规定办理。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三条项目经理部成立索赔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索赔小组),全面组织项目经理部索赔工作,负责索赔策划、制定索赔推进计划,协调各方关系,组织过程实施。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分管副经理(或总工程师)组员:各部门部长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索赔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合同成本部,办公室主任由合同成本部部长兼任。组长是索赔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负责索赔日常工作具体落实。第四条各部门职责一合同成本部职责.贯彻公司及上级单位关于索赔管理的有关规定;.研究合同条款、分析合同清单,认知合同风险,提出索赔事项,制定和更新索赔推进计划;.汇总、整理各部门提供的索赔证据资料,配合完成签证手续,编制索赔报告;.参与索赔谈判,跟踪索赔审批进程;.向公司管理部门报送相关资料。二工程管理部职责.研究施工图设计,结合施工方案提出设计优化方案和索赔切入点;.提出变更设计事项,促进变更设计纪要成立,提供和完善变更设计资料,及时完成外部签认手续,跟踪落实变更设计审批;.协助和参与其他索赔事项。三其他部门职责收集业务范围内的索赔证据资料,办理相关索赔事项。第三章索赔主要内容第五条索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优化施工图设计。主要从方便施工、减少亏损项目、增加盈利项目着手,提出施工图优化详细实施方案(如调整路基土石成分及调配方案、桥梁钻孔桩地质、隧道围岩类别、开挖方案和弃碴场位置,统一桩径和墩身结构尺寸等)。二变更设计。三价差,包括材料价差、人工费差、运价差等。四政策性调整,包括国家政策法规、行业规定、地方行政收费等。五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施工成本增加:.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延误提供图纸、施工场地、通道、水电管线、测绘资料或下达指令;.甲供料供应不及时,或供应不合格;.不可预见的障碍物或自然条件(如施工环境、气候、水文、地质等)变化,超出招标文件提供资料范围的工作;.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提供错误的放线资料或错误的设计图纸;.监理工程师或业主要求额外的钻探研究、各种试验、检查等;.在工程现场发现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等而必须采取的保护措施;.剥开已完工程任一部分并使该部分恢复原状,经查明其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因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失误所引起的暂停施工、减缓施工进度或业主要求提前或延长工期;.恢复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损害;10.业主调整工期而增加的抢工或窝工费用(如增加劳务人员调遣费、增加人工费、增加周转料费用、增加的机械费用、增加大小临设施费用、反季节施工措施费用等)。六工程实际造价的增减超出合同规定的有效合同价的百分比部分。七业主延迟付款的利息以及业主延迟付款导致的停工或缓工。八业主延迟验收或延迟结算。九以固定总价承包的工程项目,非承包人责任使总包价增加的费用。十不可抗力。十一保险索赔。主要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索赔,还包括由承包人投保的机械设备险和工伤保险的索赔。十二终止合同。因非自身责任引起的合同终止而发生的经济损失。十三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其他索赔事项。第四章索赔程序第六条索赔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进行合同索赔策划,制定合同索赔推进计划(详见附件、),明确索赔目标、责任人和完成时间。二索赔资料的准备.根据索赔创收推进计划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发出简明扼要,明确记载已发生的索赔事实的变更索赔建议书;形成四方会议纪要。.收集索赔证据(1)由相关业务部门跟踪和调查事件,掌握此项索赔产生的详细经过和前因后果,对该项索赔事项的描述;(2)政府制定的有关法规和文件;(3)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招投标文件;(4)施工图设计和变更设计;(5)与业主、监理来往的文件、会议纪要和备忘录;(6)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7)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和现场签证;(8)地质、水文和气象资料;(9)施工日志、工程照片和声像资料;(10)财务付款凭证;(11)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还需要提供的受损工程造价资料;受损工程修复方案、预算;设备购置或修理的原始发票;医疗费用单证;其他费用凭证;(12)工伤意外保险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三编制索赔报告。收集证据资料后,由组长(副组长)召开索赔工作小组会议,论证索赔的方式、途径和要求;形成索赔报告。四索赔文件上报。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及时提交正式索赔文件。当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提出质疑和要求时,及时解答有关疑问和补充相关资料,进一步完善索赔文件。五跟踪索赔审批。提交索赔报告后,责任部门在组长(副组长)领导下要跟踪索赔各环节进展和审核情况,加强沟通工作,主动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汇报、交流和谈判,努力使索赔事项达到预期效果。第五章索赔工作要求第七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部索赔小组要仔细研究合同,掌握合同条款中明示或隐含的各种索赔权利,熟知合同价所包含的内容,结合项目实际,及时识别并把握索赔机会。第八条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相关各方沟通,协调好各方关系;按合同要求,优质安全干好在建,为索赔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九条各部门要及时签认和收集业务范围内的各种索赔基础资料,防止漏签、事后补签和把多个索赔事项积累后一次性签证的情况发生。第十条正确把握索赔时机,讲究工作技巧。解决索赔事项应贯彻先易后难、个性问题先办的原则,充分考虑业主的审批权限,将索赔事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分项、逐次解决,防止因单项索赔事项累积造成索赔失效或增大工作难度;索赔事项能通过变更设计方法解决的,应尽量采用变更方式,以尽早纳入验工计价和中期支付。第十一条合同成本部要建立合同索赔管理台账(见附件),其他各部门也要建立业务范围内的索赔台账,台账及时更新。第十二条对于重大复杂的索赔事项,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争取公司支持。第六章奖励和处罚第十三条按照公司《工程项目合同索赔管理办法》规定和公司批准的索赔奖励金额,对参与部门、个人的贡献和责任大小进行奖励。第十四条没有落实索赔推进计划对索赔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经索赔小组决定,给予责任人2000~1000元处罚。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合同成本部负责解释。附件:1.项目经理部合同索赔推进计划表。2.项目经理部合同索赔分项实施计划表。3.项目经理部合同索赔管理台帐。

编制:主责部门协作队伍负责人:本表一式三份,劳务队伍一份,合同成本部门一份,业务部门一份,由工程、物设、安质等部门分别填写,合同成本部门汇总附件:劳务分包计量管控台帐附件:合同末次结算协议合同编号:劳务分包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编号为的合同,乙方所承建甲方的工程已于年月日全部决算完毕,工程决算总价款人民币大写。甲方已支付价款(大写),按合同规定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大写:,经双方核实,所清算的工程数量、单价、总价皆清楚无误,双方对工程决算无任何异议,不存在其他遗留问题。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方: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订时间:年月日五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根据股份公司及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合同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施工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班组承包、物资设备采购、机械租赁、废旧物资设备处置、工程保险、委托加工、临时租地、技术咨询、第三方检测、房屋租赁等合同或协议。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交底、履行、变更与终止、纠纷处理、资料保管等管理活动。第四条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实行专业管理和归口管理相结合;二合同签订必须依法合规;三全面履行合同;四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五条项目经理部成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合同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合同管理和履行状况,对存在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分管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第六条合同管理实行专业管理和归口管理相结合。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的合同管理,合同成本部门对项目经理部的合同进行归口管理。一合同成本部.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施工承包合同,分析合同风险,牵头制定风险应对措施;配合公司对项目经理部进行施工承包合同交底;对作业层进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条款交底;牵头进行施工合同履约检查;牵头评审补充(变更)合同,做好评审记录,根据评审意见与建设单位洽商,并报公司签订;做好相关资料签认、收集和汇总,为合同索赔提供依据。.负责办理施工承包补充合同、工程保险合同、劳务(专业)分包合同和末次清算协议相关事宜,建立合同台账,并按公司规定报送相关报表。.参与项目经理部所有合同的谈判、评审。.发生合同纠纷时,参与纠纷处理。.收集并归档项目经理部其他部门合同(含补充协议)副本,并建立台账。二其他部门办理本部门业务范围的合同管理相关事宜,做好合同文档管理,建立合同台帐,并向合同成本部门移交一份合同(含补充协议)副本;参加与业务相关的其他合同谈判、评审。.工程管理部:负责办理技术咨询、第三方检测等合同。.物资设备部:负责办理物资设备采购及租赁、废旧物资设备处置等合同。.综合部:负责办理房屋租赁等合同。第三章合同评审及签订第七条合同评审一合同谈判,由项目经理或分管副经理主持,合同成本、财会、物设、工程及相关部门参加,谈判过程形成洽谈记录,洽谈记录由主办部门形成书面资料,与该合同的其它资料一并保存。二合同起草,由主办部门负责合同起草,相关部门参与;原则上,所有合同均按公司的标准范本执行。三合同评审,项目经理部合同评审采用会签评审或会议评审两种方式,一般合同,采用会签评审方式,重要合同,应采用会议评审方式,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评审,主办部门均应按本办法规定做出评审记录;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合同,与对方达成一致后,由主办部门按照公司合同审核流程报公司审批。评审内容包括:.主体资格是否真实、合法;.资信情况是否全面、可靠;.对方履约能力情况;.对方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期限;.如果系劳务分包队伍,该主体是否取得集团公司颁发的《劳务分包准入证》。第八条合同签订一签订原则.执行签订在先,履行在后的原则。.各类经济合同由公司签订或公司授权项目经理部签订。二签订要求.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确因时间紧迫等特殊情况不具备签订条件时,须先签订意向合同,意向协议只签一份,由我方主办部门保存;一个月内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合同必须逐页签字或盖章,合同末页应采用调整行距或字距的方法,使印章和正文同处一页,不能出现此页无正文的表述。.合同中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从业资格证明等证明材料,劳务分包合同还须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四章合同交底、履行、变更与终止第九条合同交底一实行施工承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交底制度,交底以会议形式进行,做好交底记录。交底内容应包括工程质量及安全标准、合同工期、承包方式、双方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物资供应方式、合同价款组成及调整、合同履约风险及防范措施、合同变更及索赔、验工计价及工程价款拨付、竣工结算等。合同交底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二其他合同,主办部门视需要对相关部门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关键条款及注意事项进行交底。第十条合同履行一合同一旦生效,应认真履行。二合同成本部门应牵头对人员、设备投入是否满足投标承诺进行检查,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三合同主办部门应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第十一条合同变更一补充、变更合同应组织合同评审,并按公司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二及时收集整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资料(会议纪要、书面签证、往来信函、文书、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和签认手续,及时办理合同变更、索赔事项。第十二条合同解除与终止一合同解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收集解除合同给我方造成影响的证据和资料,为纠纷的处理做好准备。二合同终止,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文件,做好结算工作,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第十三条合同纠纷处理一合同纠纷处理优先采用和解或调解方式;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可选择仲裁或诉讼。二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合同纠纷的,须报公司批准后进行,由公司主办,项目经理部配合。第五章合同文档管理第十四条合同文档包括合同文本、补充协议、评审记录、会议纪要、信函、电报、传真、电话记录、音像资料、签证、索赔报告等。第十五条各部门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合同文档管理,建立并更新各自的合同台帐;同时合同成本部门应收集并归档项目经理部其他部门合同(含补充协议)副本,并建立台账。第六章罚则第十六条在合同管理中,有下列行为的应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违反规定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擅自签订合同的。二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会签,造成恶劣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三发生合同纠纷不及时报告、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的。四借工作之便收受贿赂、假公济私的。五违反规定签订违法合同、无效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或执行后不利于我方的。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合同成本部负责解释。5.6合同索赔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合同索赔工作,调动相关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切实维护项目经理部和公司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经营风险,促进项目经理部提高经济效益,根据股份公司及本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索赔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对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失方向责任方提出赔偿的行为,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本实施细则是指承包方向责任方进行费用索赔的行为。关键线路上的工期索赔按合同有关规定办理。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三条项目经理部成立索赔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索赔小组),全面组织项目经理部索赔工作,负责索赔策划、制定索赔推进计划,协调各方关系,组织过程实施。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分管副经理(或总工程师)组员:各部门部长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索赔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合同成本部,办公室主任由合同成本部部长兼任。组长是索赔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负责索赔日常工作具体落实。第四条各部门职责一合同成本部职责.贯彻公司及上级单位关于索赔管理的有关规定;.研究合同条款、分析合同清单,认知合同风险,提出索赔事项,制定和更新索赔推进计划;.汇总、整理各部门提供的索赔证据资料,配合完成签证手续,编制索赔报告;.参与索赔谈判,跟踪索赔审批进程;.向公司管理部门报送相关资料。二工程管理部职责.研究施工图设计,结合施工方案提出设计优化方案和索赔切入点;.提出变更设计事项,促进变更设计纪要成立,提供和完善变更设计资料,及时完成外部签认手续,跟踪落实变更设计审批;.协助和参与其他索赔事项。三其他部门职责收集业务范围内的索赔证据资料,办理相关索赔事项。第三章索赔主要内容第五条索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优化施工图设计。主要从方便施工、减少亏损项目、增加盈利项目着手,提出施工图优化详细实施方案(如调整路基土石成分及调配方案、桥梁钻孔桩地质、隧道围岩类别、开挖方案和弃碴场位置,统一桩径和墩身结构尺寸等)。二变更设计。三价差,包括材料价差、人工费差、运价差等。四政策性调整,包括国家政策法规、行业规定、地方行政收费等。五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施工成本增加:.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延误提供图纸、施工场地、通道、水电管线、测绘资料或下达指令;.甲供料供应不及时,或供应不合格;.不可预见的障碍物或自然条件(如施工环境、气候、水文、地质等)变化,超出招标文件提供资料范围的工作;.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提供错误的放线资料或错误的设计图纸;.监理工程师或业主要求额外的钻探研究、各种试验、检查等;.在工程现场发现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等而必须采取的保护措施;.剥开已完工程任一部分并使该部分恢复原状,经查明其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因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失误所引起的暂停施工、减缓施工进度或业主要求提前或延长工期;.恢复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损害;10.业主调整工期而增加的抢工或窝工费用(如增加劳务人员调遣费、增加人工费、增加周转料费用、增加的机械费用、增加大小临设施费用、反季节施工措施费用等)。六工程实际造价的增减超出合同规定的有效合同价的百分比部分。七业主延迟付款的利息以及业主延迟付款导致的停工或缓工。八业主延迟验收或延迟结算。九以固定总价承包的工程项目,非承包人责任使总包价增加的费用。十不可抗力。十一保险索赔。主要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索赔,还包括由承包人投保的机械设备险和工伤保险的索赔。十二终止合同。因非自身责任引起的合同终止而发生的经济损失。十三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其他索赔事项。第四章索赔程序第六条索赔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进行合同索赔策划,制定合同索赔推进计划(详见附件、),明确索赔目标、责任人和完成时间。二索赔资料的准备.根据索赔创收推进计划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发出简明扼要,明确记载已发生的索赔事实的变更索赔建议书;形成四方会议纪要。.收集索赔证据(1)由相关业务部门跟踪和调查事件,掌握此项索赔产生的详细经过和前因后果,对该项索赔事项的描述;(2)政府制定的有关法规和文件;(3)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招投标文件;(4)施工图设计和变更设计;(5)与业主、监理来往的文件、会议纪要和备忘录;(6)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7)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和现场签证;(8)地质、水文和气象资料;(9)施工日志、工程照片和声像资料;(10)财务付款凭证;(11)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还需要提供的受损工程造价资料;受损工程修复方案、预算;设备购置或修理的原始发票;医疗费用单证;其他费用凭证;(12)工伤意外保险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三编制索赔报告。收集证据资料后,由组长(副组长)召开索赔工作小组会议,论证索赔的方式、途径和要求;形成索赔报告。四索赔文件上报。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及时提交正式索赔文件。当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提出质疑和要求时,及时解答有关疑问和补充相关资料,进一步完善索赔文件。五跟踪索赔审批。提交索赔报告后,责任部门在组长(副组长)领导下要跟踪索赔各环节进展和审核情况,加强沟通工作,主动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汇报、交流和谈判,努力使索赔事项达到预期效果。第五章索赔工作要求第七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部索赔小组要仔细研究合同,掌握合同条款中明示或隐含的各种索赔权利,熟知合同价所包含的内容,结合项目实际,及时识别并把握索赔机会。第八条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相关各方沟通,协调好各方关系;按合同要求,优质安全干好在建,为索赔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九条各部门要及时签认和收集业务范围内的各种索赔基础资料,防止漏签、事后补签和把多个索赔事项积累后一次性签证的情况发生。第十条正确把握索赔时机,讲究工作技巧。解决索赔事项应贯彻先易后难、个性问题先办的原则,充分考虑业主的审批权限,将索赔事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分项、逐次解决,防止因单项索赔事项累积造成索赔失效或增大工作难度;索赔事项能通过变更设计方法解决的,应尽量采用变更方式,以尽早纳入验工计价和中期支付。第十一条合同成本部要建立合同索赔管理台账(见附件),其他各部门也要建立业务范围内的索赔台账,台账及时更新。第十二条对于重大复杂的索赔事项,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争取公司支持。第六章奖励和处罚第十三条按照公司《工程项目合同索赔管理办法》规定和公司批准的索赔奖励金额,对参与部门、个人的贡献和责任大小进行奖励。第十四条没有落实索赔推进计划对索赔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经索赔小组决定,给予责任人2000~1000元处罚。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合同成本部负责解释。附件:1.项目经理部合同索赔推进计划表。2.项目经理部合同索赔分项实施计划表。3.项目经理部合同索赔管理台帐。第七部分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细则。第二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理的原则,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第三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主动接受行业、地方、业主、上级、社会的监督。第四条项目正式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生产总监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策划,并形成安全生产策划书。安全生产策划的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目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规章制度、风险控制及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奖惩、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等。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第五条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及与上级单位、业主签订的安全质量责任目标,制定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员工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火灾责任事故和机械设备责任事故;杜绝一般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遏制一般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锅炉、压力容器爆炸责任事故。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第一节组织体系第六条项目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专职安全生产总监岗位和安质环保部,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七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项目安全生产的决策机构,对项目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做出决策,项目任何人均应接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或工委主任)、副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党群工作协理员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业队(班组)负责人为组员。其主要职责为:(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策划;(三)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价,组织编制专项方案、应急预案,负责项目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六)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七)定期组织对项目各职能部门和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履职情况考核;(八)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传达布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通知和文件精神,总结项目安全生产的成绩与不足,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九)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提取和有效使用;(十)负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及事故内部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第八条安质环保部安质环保部作为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为:(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要求;(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安全技术保证措施的制定,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三)负责规范、指导、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四)负责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警示日等安全质量活动,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和新入场员工三级教育工作,协助组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五)参与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督促整改;(六)参与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完善、总结经验;(七)及时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提出意见,供领导决策;(八)参加施工技术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培训,并监督实施;(九)参与大型特种设备的安装、试验、验收,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与技术交底。(十)参与安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和归档工作;十一在职责范围内,确保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在领导管理层设置安全生产总监岗位,安全生产总监分管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安质环保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在生产作业一线配备兼职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在青年团员中设立兼职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在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开展工作。第二节保证体系第十条为保证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项目建立如图所示的组织、思想、制度、技术、工作、经济、监督七个方面的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第三节责任体系第十一条项目按照一岗双责、岗岗有责、党政同责的原则,制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项目每个职能部门、每个作业队(班组)、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二条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将安全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与项目各职能部门和作业队(班组)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管理人员向项目经理部递交安全质量责任承诺书,作业人员向项目经理部递交安全质量责任承诺卡;定期进行安全责任履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员工绩效挂钩。第四章规章制度第十四条安质环保部负责收集国家、地方、行业、业主以及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办法,建立台帐定期更新,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第十五条根据国家、地方、行业、业主以及上级单位制定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办法,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办法并不断完善,并汇编成册以项目正式文件发布实施。第五章教育培训第十六条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安全生产总监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减少施工现场三违现象,达到作业人员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目的,杜绝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第十七条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进场岗前三级安全教育、转(复、换)岗前安全教育、安全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基本操作技能培训、应急技能培训、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质量宣誓、班组安全学习等,可以通过观看视频、发放宣传手册、利用课件讲解、实际操作、竞赛答题等方式开展。第十八条项目安全教育培训须根据项目实际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建立教育培训档案。第六章安全技术交底第十九条项目安全技术交底由总工程师牵头,工程管理部负责,各职能部门参与,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向各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第二十条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书面交底,逐级交到作业层每位作业人员,交底人和接受人必须签字齐全。第七章安全风险管理第二十一条开工前组织对项目安全风险进行风险辨识、评价、分级,形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建立风险分级清单,根据施工进度定期更新、动态管理。第二十二条根据风险评估分级情况,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分别制定专项方案(或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第二十三条专项方案的编制由总工程师牵头,工程管理部负责,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配合;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完成审批程序。第二十四条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经批复的方案实施,各职能部门按职责范围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第二十五条按规定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责任险,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第八章安全生产会议第二十六条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突发性状况及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布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通知和文件精神,总结前期工作,部署下阶段工作,对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会议单独做好记录,重大决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第九章安全生产费用第二十八条项目财务部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配合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计划制定、验工计价原始凭证的提供、费用的提取和拨付、台帐的建立等要求。第二十九条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类别按相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费用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挪用。第十章设备安全管理第三十条物资设备部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设备的进场、验收、安装、拆卸、使用、维修、保养、退场等管理要求,现场每台机械设备均需制定操作规程、悬挂标识牌,标识牌应对机械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进场时间、操作司机、维修责任人、状态等信息进行标识,大型、特种设备实行一机一档。第三十一条外租设备在进场前,必须与设备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协议,并同自有设备一道纳入统一管理。第三十二条安质环保部负责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第十一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三十三条项目在开工之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做好安标工地规划,制定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安标工地创建工作。安标工地的建设要有计划、有措施,先做示范点,再以示范点作为样板引路全面推广,创建过程中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第三十四条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起重吊装、模板支撑与脚手架安装拆除、钢筋加工制作与安装、砼浇筑、人工挖孔桩施工、深基坑施工、营业线施工、季节性施工、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爆破作业等基本作业制定管理标准,严格过程控制,第三十五条对施工现场的五牌一图、材料堆码、标识标牌、后勤保障等进行规划落实,确保文明施工。第三十六条对施工现场驻地、库房、加工棚、拌合站、梁场、板场等临时设施,以及防护棚、临边防护、洞口防护等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完成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加强检查和维护。第三十七条综合部负责制定项目车辆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当地路况、天气状况及时向驾驶人员告知,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严禁非专业驾驶人员驾驶项目车辆,确保项目道路交通安全。第三十八条安质环保部负责制定项目消防管理办法,划定消防责任区、指定责任区负责人,绘制消防平面图,标明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明确消防重点区域和部位,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成立消防义务队,做好消防知识宣传和消防技能培训,开展消防演练。第三十九条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须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进行管理,严格现场动火作业监控。第十二章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第四十条项目制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检查的频率、方式、程序、人员、内容、标准、记录、整改等内容;明确隐患排查频率、内容、重点,隐患分级、档案记录、防范措施和治理方案等内容。第四十一条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检查出的问题须明确整改要求、期限、责任人,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并建立问题库;问题的整改回复需附整改前后的对比照片,复查验证后方可在问题库中销号。第四十二条定期组织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系统性分析,查找问题出现的根源,采取相应的措施,杜绝同类问题的反复出现。第四十三条项目按规定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按有关标准进行分级,建立台帐,制定防范措施或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防范措施和治理方案做到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对隐患的治理情况要及时检查验证。第十三章应急管理第四十四条项目应急管理包括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应急领导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设备储备、应急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响应等。第四十五条项目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个层次。第四十六条应急预案的编制由项目安全生产总监组织,安质环保部负责,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完成审批程序。第四十七条项目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演练计划、制定演练实施方案、开展应急演练;演练前对参加演练的人员进行交底,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第十四章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第四十八条项目制定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明确事故报告程序、时限、方式、内容,事故内部调查处理的人员职责、原则、程序、内容及责任追究。第四十九条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不得迟报、瞒报、谎报。第五十条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根据伤亡情况成立事故内部调查组,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准确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员工和事故人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形成调查处理报告。第十五章安全生产奖惩第五十一条制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奖罚依据、程序、标准,对安全生产中的违章行为、安全问题和隐患,以及安全生产先进、安全生产履职考核、检查评比结果进行奖励和处罚,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十六章附则第五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实际,按照一岗双责、岗岗有责、党政同责的原则,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项目所有职能部门、管理岗位和作业岗位。第三条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生产经营与安全和效益统一起来,切实将安全工作纳入到日常生产管理工作之中,真正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第四条各职能部门和岗位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互相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第五条项目经理每季度组织对安全职责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第二章岗位安全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要求,并督促实施;(二)组织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保证项目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四)组织相关部门对员工开展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五)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配置;(六)组织项目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督促整改落实;(七)主持项目安全生产会议,组织项目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研究、分析项目安全生产问题,安排、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八)保证安全生产足额投入,不得挪作他用。保证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人、财、物等资源满足施工生产需要;(九)负责项目重大危险源管控,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培训、演练;(十)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地方政府和上级单位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十一)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违章指挥,在施工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第七条党委书记党委书记是项目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重要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要求;(二)负责项目工地形象宣传和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并督促实施,发挥服务保证作用;(三)主持召开项目经理部党务会议,提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安全生产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安排和措施;(四)参加、主持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会议,安排、布置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五)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第八条分管生产副经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要求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督促落实;(三)参与编制安全专项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负责实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行现场指挥;(四)指导、协调职能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五)组织并参与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督促相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六)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报告项目经理;(七)协助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经理部安全责任履职考核;(八)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分析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和方案;(九)参与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和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第九条安全生产总监(分管安全副经理)项目安全生产总监对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是:(一)组织、监督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要求,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二)协助项目经理,完善和推进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策划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并负责组织实施;(三)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项目周检和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生产中危及安全的重大问题,有权下令停工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四)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价,参与风险控制措施和方案的编制,主持应急预案的编制;(五)督促安全专项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六)组织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办理取证工作,组织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第十条总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是项目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对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要求和规章制度;(二)组织编制及审定施组、方案、措施、作业指导书,贯彻安全生产的技术规程和标准,督促各级技术人员向作业人员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指导各项方案及措施的落实;(三)参与项目风险辨识和评价,以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四)组织工程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措施;(五)指导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提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技术保证措施;(六)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技术原因的分析,提出有关安全技术预防措施。第十一条项目副经理(其他分管)项目副经理(其他分管)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按照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

第七部分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细则。第二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理的原则,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第三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主动接受行业、地方、业主、上级、社会的监督。第四条项目正式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生产总监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策划,并形成安全生产策划书。安全生产策划的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目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规章制度、风险控制及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奖惩、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等。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第五条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及与上级单位、业主签订的安全质量责任目标,制定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员工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火灾责任事故和机械设备责任事故;杜绝一般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遏制一般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锅炉、压力容器爆炸责任事故。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第一节组织体系第六条项目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专职安全生产总监岗位和安质环保部,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七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项目安全生产的决策机构,对项目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做出决策,项目任何人均应接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或工委主任)、副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党群工作协理员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业队(班组)负责人为组员。其主要职责为:(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策划;(三)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价,组织编制专项方案、应急预案,负责项目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六)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七)定期组织对项目各职能部门和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履职情况考核;(八)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传达布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通知和文件精神,总结项目安全生产的成绩与不足,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九)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提取和有效使用;(十)负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及事故内部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第八条安质环保部安质环保部作为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为:(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要求;(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安全技术保证措施的制定,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三)负责规范、指导、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四)负责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警示日等安全质量活动,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和新入场员工三级教育工作,协助组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五)参与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督促整改;(六)参与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完善、总结经验;(七)及时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提出意见,供领导决策;(八)参加施工技术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培训,并监督实施;(九)参与大型特种设备的安装、试验、验收,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与技术交底。(十)参与安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和归档工作;十一在职责范围内,确保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在领导管理层设置安全生产总监岗位,安全生产总监分管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安质环保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在生产作业一线配备兼职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在青年团员中设立兼职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在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开展工作。第二节保证体系第十条为保证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项目建立如图所示的组织、思想、制度、技术、工作、经济、监督七个方面的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第三节责任体系第十一条项目按照一岗双责、岗岗有责、党政同责的原则,制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项目每个职能部门、每个作业队(班组)、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二条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将安全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与项目各职能部门和作业队(班组)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管理人员向项目经理部递交安全质量责任承诺书,作业人员向项目经理部递交安全质量责任承诺卡;定期进行安全责任履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员工绩效挂钩。第四章规章制度第十四条安质环保部负责收集国家、地方、行业、业主以及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办法,建立台帐定期更新,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第十五条根据国家、地方、行业、业主以及上级单位制定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办法,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办法并不断完善,并汇编成册以项目正式文件发布实施。第五章教育培训第十六条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安全生产总监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减少施工现场三违现象,达到作业人员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目的,杜绝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第十七条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进场岗前三级安全教育、转(复、换)岗前安全教育、安全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基本操作技能培训、应急技能培训、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质量宣誓、班组安全学习等,可以通过观看视频、发放宣传手册、利用课件讲解、实际操作、竞赛答题等方式开展。第十八条项目安全教育培训须根据项目实际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建立教育培训档案。第六章安全技术交底第十九条项目安全技术交底由总工程师牵头,工程管理部负责,各职能部门参与,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向各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第二十条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书面交底,逐级交到作业层每位作业人员,交底人和接受人必须签字齐全。第七章安全风险管理第二十一条开工前组织对项目安全风险进行风险辨识、评价、分级,形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建立风险分级清单,根据施工进度定期更新、动态管理。第二十二条根据风险评估分级情况,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分别制定专项方案(或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第二十三条专项方案的编制由总工程师牵头,工程管理部负责,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配合;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完成审批程序。第二十四条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经批复的方案实施,各职能部门按职责范围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第二十五条按规定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责任险,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第八章安全生产会议第二十六条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突发性状况及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布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通知和文件精神,总结前期工作,部署下阶段工作,对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会议单独做好记录,重大决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第九章安全生产费用第二十八条项目财务部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配合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计划制定、验工计价原始凭证的提供、费用的提取和拨付、台帐的建立等要求。第二十九条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类别按相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费用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挪用。第十章设备安全管理第三十条物资设备部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设备的进场、验收、安装、拆卸、使用、维修、保养、退场等管理要求,现场每台机械设备均需制定操作规程、悬挂标识牌,标识牌应对机械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进场时间、操作司机、维修责任人、状态等信息进行标识,大型、特种设备实行一机一档。第三十一条外租设备在进场前,必须与设备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协议,并同自有设备一道纳入统一管理。第三十二条安质环保部负责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第十一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三十三条项目在开工之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做好安标工地规划,制定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安标工地创建工作。安标工地的建设要有计划、有措施,先做示范点,再以示范点作为样板引路全面推广,创建过程中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第三十四条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起重吊装、模板支撑与脚手架安装拆除、钢筋加工制作与安装、砼浇筑、人工挖孔桩施工、深基坑施工、营业线施工、季节性施工、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爆破作业等基本作业制定管理标准,严格过程控制,第三十五条对施工现场的五牌一图、材料堆码、标识标牌、后勤保障等进行规划落实,确保文明施工。第三十六条对施工现场驻地、库房、加工棚、拌合站、梁场、板场等临时设施,以及防护棚、临边防护、洞口防护等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完成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加强检查和维护。第三十七条综合部负责制定项目车辆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当地路况、天气状况及时向驾驶人员告知,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严禁非专业驾驶人员驾驶项目车辆,确保项目道路交通安全。第三十八条安质环保部负责制定项目消防管理办法,划定消防责任区、指定责任区负责人,绘制消防平面图,标明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明确消防重点区域和部位,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成立消防义务队,做好消防知识宣传和消防技能培训,开展消防演练。第三十九条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须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进行管理,严格现场动火作业监控。第十二章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第四十条项目制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检查的频率、方式、程序、人员、内容、标准、记录、整改等内容;明确隐患排查频率、内容、重点,隐患分级、档案记录、防范措施和治理方案等内容。第四十一条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检查出的问题须明确整改要求、期限、责任人,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并建立问题库;问题的整改回复需附整改前后的对比照片,复查验证后方可在问题库中销号。第四十二条定期组织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系统性分析,查找问题出现的根源,采取相应的措施,杜绝同类问题的反复出现。第四十三条项目按规定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按有关标准进行分级,建立台帐,制定防范措施或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防范措施和治理方案做到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对隐患的治理情况要及时检查验证。第十三章应急管理第四十四条项目应急管理包括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应急领导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设备储备、应急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响应等。第四十五条项目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个层次。第四十六条应急预案的编制由项目安全生产总监组织,安质环保部负责,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完成审批程序。第四十七条项目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演练计划、制定演练实施方案、开展应急演练;演练前对参加演练的人员进行交底,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第十四章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第四十八条项目制定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明确事故报告程序、时限、方式、内容,事故内部调查处理的人员职责、原则、程序、内容及责任追究。第四十九条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不得迟报、瞒报、谎报。第五十条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根据伤亡情况成立事故内部调查组,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准确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员工和事故人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形成调查处理报告。第十五章安全生产奖惩第五十一条制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奖罚依据、程序、标准,对安全生产中的违章行为、安全问题和隐患,以及安全生产先进、安全生产履职考核、检查评比结果进行奖励和处罚,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十六章附则第五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实际,按照一岗双责、岗岗有责、党政同责的原则,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项目所有职能部门、管理岗位和作业岗位。第三条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生产经营与安全和效益统一起来,切实将安全工作纳入到日常生产管理工作之中,真正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第四条各职能部门和岗位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互相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第五条项目经理每季度组织对安全职责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第二章岗位安全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要求,并督促实施;(二)组织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保证项目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四)组织相关部门对员工开展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五)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配置;(六)组织项目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督促整改落实;(七)主持项目安全生产会议,组织项目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研究、分析项目安全生产问题,安排、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八)保证安全生产足额投入,不得挪作他用。保证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人、财、物等资源满足施工生产需要;(九)负责项目重大危险源管控,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培训、演练;(十)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地方政府和上级单位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十一)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违章指挥,在施工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第七条党委书记党委书记是项目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重要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要求;(二)负责项目工地形象宣传和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并督促实施,发挥服务保证作用;(三)主持召开项目经理部党务会议,提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安全生产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安排和措施;(四)参加、主持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会议,安排、布置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五)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第八条分管生产副经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要求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督促落实;(三)参与编制安全专项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负责实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行现场指挥;(四)指导、协调职能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五)组织并参与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督促相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六)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报告项目经理;(七)协助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经理部安全责任履职考核;(八)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分析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和方案;(九)参与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和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第九条安全生产总监(分管安全副经理)项目安全生产总监对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是:(一)组织、监督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要求,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二)协助项目经理,完善和推进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策划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并负责组织实施;(三)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项目周检和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生产中危及安全的重大问题,有权下令停工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四)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价,参与风险控制措施和方案的编制,主持应急预案的编制;(五)督促安全专项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六)组织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办理取证工作,组织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第十条总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是项目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对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要求和规章制度;(二)组织编制及审定施组、方案、措施、作业指导书,贯彻安全生产的技术规程和标准,督促各级技术人员向作业人员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指导各项方案及措施的落实;(三)参与项目风险辨识和评价,以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四)组织工程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措施;(五)指导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提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技术保证措施;(六)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技术原因的分析,提出有关安全技术预防措施。第十一条项目副经理(其他分管)项目副经理(其他分管)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按照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