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学案例分析及思考题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卫生监督学案例分析及思考题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厂丢失放射源一枚。1992年1月18日,电告某石油管理局卫生防疫站,并组织人力迅速查找丢失的放射源。该省放射卫生监督机构也派人到采油5厂,与公安人员一起勘察现场,分析案情,并研究了查找放射源的措施。于1992年3月16日从董某的责任田粪堆中找回放射源。

事故处理:找到放射源后,经泄漏检查,证实放射源无破损,无放射性污染随即将放射源收回,贮存于源库中。经省卫生主管部门同意,该省放射卫生监督所向采油5厂送达了《放射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放射事故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书指出该单位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第七条和第八条有关规定,给予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依据《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支付省放射卫生监督所事故处理的各种费用3000元,并建议对查找放射源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对事故责任人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罚。

事故后果:放射源虽然失而复得,可是盗窃放射源的村民一家四口人均受到照射。初步估计照射剂量当量皆小于3mSv,对受照人员进行医学检查,未发现异常。此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20万元人民币,工作日损失达200个。

讨论提示题:

1.事故的经验教训是什么?

2.对事故责任人应给予何种行政处罚?

3.给予停业整顿的处罚是否合适?

第十二章 食品卫生法律制度与监督

一、问答题

1.食品卫生法的概念及立法目的。

2.食品卫生监督的概念和意义。

3.保健食品的概念、特征及监督内容。

4.HACCP的概念以及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中运用HACCP的意义。

二、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起花生仁霉变案

[案情介绍] 2003年7月30日,某省卫生监督所两名监督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某食品公司原料仓库存放的花生仁已发霉,有哈喇味,密封存放在塑料桶中的液体葡萄糖启封后有严重氨酸刺激性气味,整个液面被泡沫覆盖。监督员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行政控制

决定书,封存现场的5包共250公斤花生仁和5箱共250公斤液体葡萄糖,同时采集样品送检验机构检验。8月15日,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结果显示:花生仁所测项目酸价不符合卫生标准,液体葡萄糖感官、PH值、透光度均不符合卫生标准,为不合格产品。调查中该公司承认将上述食品用于制作月饼等糕点。该食品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一)项的规定,省卫生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并销毁上述腐败变质食品500公斤,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讨论提示题:

1.上述案件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什么规定?

2.有那些违法证据?

第十三章 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法律制度与监督

一、问答题

1.简述化妆品的基本卫生要求。

2.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包括哪几个主要的方面?

3.简述血液及血液制品卫生监督的范围。

4.所控制的传染病病种主要有哪些?

5.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有哪几个方面?

6.涉水产品审核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7.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包括哪几个方面?

二、案例分析题

案例:经销过期化妆品被处罚案

[案情介绍] 2003年3月31日,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对渝中区科丽化妆品经营部卫生法执法检查中发现该经营部经销的碧斯牛奶美白按摩膏、plant美肤水,威娜冷烫精、ONMEI细胞因子、MBP按摩啫喱,西夫人专用护肤系列、MBP抗衰保湿营养霜等24种产品均已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对该经营部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对超过使用期限的24种化妆品进行了异地封存(封存地点为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重庆市卫生局对该经营部的违法行为批准立案,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了询问笔录。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经合议,依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对该经营部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00元,并处1400元罚款。2、对超过使用期限的24

种产品责令其销毁。

讨论提示:

1.本案有哪些违法证据?

2.行政处罚的依据有哪些?

第十四章 学校卫生法律制度与监督

问答题

1.学校卫生监督的主要法律依据?

2.学校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内容。

3.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的内容。

4.学生用品卫生监督的内容。

第十五章 公共场所卫生法律制度与监督

案例分析题

案例:个体理发店无证经营案

[案情介绍] 某地卫生监督部门在检查公共场所卫生情况时,发现某个体理发业主未按规定办理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未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而擅自开业。针对上述事实,卫生监督员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交业主任核实后签字,并发出限期体检通知书。

10天后,该监督部门派3名卫生监督员到该个体理发店检查改进情况时,发现业主并未办理。经卫生监督员合议后,当天给予该理发店警告并限期改进的行政处罚,由业主当场签收了书面通知。23天后,该监督部门再次派出3名卫生监督员到该个体理发店检查改进情况时,发现该理发店逾期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体检合格证。经卫生监督员合议,确认该理发店业主违反《公共卫生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关的规定,给予该个体理发店业主以下处罚:①限业主于10天后到该卫生监督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②罚款1500元。

卫生监督员当场告知业主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业主当即表示不要求听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于当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该理发店。业主拒绝签收。卫生监督员当场宣读了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注明拒签理由,并将处罚决定书交给了业主。

该理发店业主在15日内即不履行又不起诉,卫生监督部门10天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4天后向该理发店下达限期执行通知书。7天后,业主如数交纳了罚款。至此结案。

讨论提示题:

1.本案中个体理发店的行为触犯了哪些规定?

2.对于个体理发店为什么还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

3.对该个体理发店进行行政处罚时,卫生监督员应携带并填写那些执法文书?

第十六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与监督

一、问答题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遵循那些原则?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哪些重要内容?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有哪些?

二、案例分析题

2003年广东、北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爆发流行案

[案情简介] 2002年11月16日首先在我国广东省佛山市发生,随后波及到国内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亚洲、美洲、欧洲等32个国家与地区。到2003年5月29日,北京市报告最后1例新发病人,历时流行6个多月。

广东省卫生厅对SARS疫情最早做出反应是在2003年1月2日,后来的回顾性调查显示,早在2002年11月佛山市已发生了家庭聚集性SARS疫情。由于我国现行的疫情管理实行的是保密管理制度。中国卫生部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SARS监测防治工作已是2003年2月11日,此时疫情已流行近三个月,广东已发现了305例病人,其中医务人员感染发病105例。

由于当时没有官方渠道如实公布信息,民间小道消息自然大行其道,势必造成大众的恐慌。广东刚出现SARS的时候,就出现了板蓝根、白醋等商品被抢购和价格暴涨这样的市场混乱现象,北京也曾一度出现学生、民工成千上万地逃离。正如一些社会学家所言,比SARS病毒更为可怕的是由信息不确定造成的人们心理的恐慌,以及可能由此导致的社会秩序失常。

本次SARS流行中,由于现存的公共卫生体系特别是条块分割的疾病预防控制模式,加之某些人员的官本位意识及过多地考虑部门利益,出现行政干扰,导致疫情传递不畅,难以有效地交流与整合疫情信息,资源不能充分利用,使有关部门无法准确掌握疫情信息。最突出的例子是,在军队、武警、铁路、教育、厂矿企业等实行归口管理的行业医疗卫生机构,各自为政,疫情不能及时、统一、准确地上报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导致北京的SARS疫情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