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学校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七、疫情家长沟通机制

1、幼儿园要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相应知识和要求,并要求家长关注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流感样症状应及时带患儿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发生流感疫情时要切实加强家校沟通,告知学校己采取的各项防控措施,避免家长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投诉和舆情事件。

2、要与家长建立联系,对患病学生的病情变化进行动态追踪,并及时报告校医室或园长。

3、通过QQ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向全体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4、学生和幼儿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5、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或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患传染病的学生或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保育员)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校卫生保健室(园长)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课室上课。若校医(园长)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园长)的

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园长)的休假建议继续 休息。校医(园长)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园长)立即将情况报告中心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八、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1、教职员エ出现发热、干咳、乏カ等症状,嘱其立即佩戴口罩去辖区内发热门诊就诊。

2、儿童出现发热、干咳、乏カ等症状,应当立即使用(临时)隔离室,对该儿童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同时通知家长领返,带儿童去辖区内设有儿科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防护。

3、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4、 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儿童的家长进行联系,了解教职员工或儿童毎日健康状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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