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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系主任岗位职责

【篇一:系主任岗位职责】

系主任岗位职责

一、 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主持系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系办公室工作。

二、 主持制定系长远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学期工作计划,修订和执行系所属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制订和实施系师资建设规划;实验室建设和实验室管理方案;修订和完善系各项规章制度。 三、 定期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做好上传下达和工作部署。 四、 负责系权限范围的人事安排,每学年对该系教职工考核一次,并提出聘用建议。

五、 负责系经费预算和使用审批,每学期公布一次。搞好系资产管理。

六、 主持制订系分配办法,做好岗位津贴、教学酬金和其它工作酬金及奖励的分配工作。

七、 承担专职教师40%以上的科研和教学工作。

八、 配合党总支开展对全系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学生工作和毕业生分配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的各职能部门工作。 九、 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接受校有关部门所规定的考核。 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一、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系党总支委员会工作,分管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工会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

二、 参加党政联席会议,参与本单位重要问题的讨论和研究,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协调本单位党、政、群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

三、 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按时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搞好总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四、 提出系总支工作计划,布置、检查、督促系总支委员和所属各党支部的工作、检查总支部和所属各党支部工作计划、决定和上级决议的执行情况。

五、 负责本单位干部的考核和培养工作。

六、 深入实际,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关心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考核。 党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

一、 协助系主任、总支书记分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在系总支书记不在时,代行总支书记的职责。 二、 主持和制定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计划、任务,贯彻上级组织的精神,检查学生工作的执行情况。

三、 抓好学生辅导队伍、班主任队伍、学生骨干队伍的三支队伍建设。

四、 负责学生党建工作。按照党建先锋工程要求,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培养等各项工作。

五、 在系主任、总支书记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毕业生就业的教育、推荐和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六、 制订、组织本单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计划,与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共同做好个别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

七、 制订、组织本单位的学生第二课堂活动计划,并组织、规划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一、 协助系主任工作,分管日常教学工作,当系主任不在时,代行系主任职权主持系务工作。

二、 协助系主任制订本系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学期工作规划、师资建设规划、教学计划,并督促以上规划、计划的实施完成。 三、 组织教学检查、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评估和对青年教师的培训。负责对全系教师的教学考核。

四、 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对新建实验室项目的论证、实施,审核实验室教学计划,检查实验课教学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五、 具体负责安排校外实习并进行实习检查。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

六、 协助系主任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具体安排诸如场地、机房、答辩等事宜,检查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七、 承担专职教师45%教学或科研工作,完成校领导及系主任交给的其它任务。接受系行政规定的考核。

一、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系学科建设,科研及开发。

二、 协助系主任制订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规划,组织申报学位点、重点学科、重点课程、重点实验室等。

三、 协助系主任制订科研、开发工作规划,积极联系和组织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和课题,组织申报各类科研奖励,督促检查科研进度,监督经费的使用。

四、 定期组织学术交流,邀请外单位及校内院内专家来系讲学。并组织开展其它学术活动。

五、 规划和组织系科研成果的产业化,积极发动全系教师开展各种科技服务和创收。

六、 担任专职教师50%的教学科研工作,完成学校领导和系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篇二:外国语学院系主任岗位职责】

外国语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规范暂行办法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并使其顺利有续地进行,使教研室主任承担的职责和享有的权利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本规范。

第一条:教研室主任接受院行政的领导,在教学副院长的指导下相对独立地展开教学管理 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 制定本教研室的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并总结校院两

级的各种教学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2. 领导本教研室的教学科研工作,负责各个教学环节(含教研活动、理论教学、

教学辅导、实践实习、教学实习、补考、重修及毕业论文等)的组织实施、质量检查和考核;督促检查教师教学进度的完成情况。 3. 在教学院长的指导下,组织本专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4. 组织修订、制定、审查本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5. 审查教学执行计划表,安排本教研室教学授课任务,组织编制并审查教学周历,

征订教材,组织课程命题考试并负责审核,其中教学执行计划表、任课教师报批表和教材征订表须报学院审批后执行。

6. 组织本教研室的命题、评卷、成绩统计及试卷归档整理工作。 7. 提出或制定本教研室教学质量考核办法,组织本教研室在编人员进行学期教学

质量考核和年度考核。

8. 统计并核算(预算和决算)本教研室在编人员及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9. 安排本教研室青年教师指导教师的配备和监督检查青年教师的指导情况。

10. 负责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考勤,负责教师病事假、调课、补课的初步审批。

11. 调整因教研室或学院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而引起的任课教师和教学班级的课程 变动。

12. 负责本教研室外出阅卷或进修教师的名单的初步确定。 13. 负责本教研室教学班级内学生成绩复查申请的处理。 14. 协助学院抓好本教研室的师资梯队建设。 15. 协助学院抓好本专业的学科建设和发展。

第二条:在任的教研室主任在完成第一条中规定的职责后,享有如下权利:

1. 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享有学校规定的待遇。 2. 同等条件下,享有职务晋升和聘任优先权。 3. 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评先评优的权利。

4. 同等条件下,享有外出进修、参加学术会议优先选派的权利。 5. 同等条件下,享有外出调研、专四专八阅卷的优先选派权利。 第三条:本规范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条: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完善和修改。

【篇三:系主任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扬州大学-2011】

系主任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 一、工作职责

第一条 系主任在学院领导下主持所辖系的全面工作,决定、实施、处理本系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问题。

第二条 主持制订系有关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系发展规划。负责对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布置、检查和总结。

第三条 主持负责本系的课程及教材建设。协助学院认真落实各项教学和教改任务,定期听课、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情况,确保教学任务完成。组织制定(修订)本系内承担课程教学大纲。动员并组织本系成员积极开展研究性教学(双语教学),积极申报各类教改课题。定期(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开展教研活动(或召开系成员会议),组织本系成员学习有关教学文件精神,开展集体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