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国家粮食储备库粮库(一期)监理规划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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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阶段进行。小型工程、零星工程、监理强度较小的工程(如:后期扫尾和延期),可按一个阶段安排或不定期安排。例会一般情况下由总监主持。例会主要内容是检查上一阶段实施情况和下阶段安排,交流协调有关工作。大工程或重要内容可以形成会议纪要。 8、工程质量报验、验收制度

(1)工程质量报验、验收应按验收批 (含隐蔽,以下同)、分项工程、分部 (子分部)工程顺序逐步进行。每一验收批首先应由施工单位规定的责任人组织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方可报验,并填写好规定的报验表格,签字齐全。监理接到报验手续后,组织验收。对于监理要求的重要工序,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若验收后需要整改的,可下发整改通知,整改后重报重验。

(2)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 质量负责人等进行,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3)验收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 (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应在开工前划分清楚,统一步调。

(4)验收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 (子单位)主程验收时应具备的条件、资料、合格标准等内容,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内容及程序,分层次,分阶段进行。 (5)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非正常情况下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四种情况进行处理。

9、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理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均应经常巡视、检查(包括平行检查)。巡视和检查可单独进行,也可集中组织进行,根据不同情况,由总监、监理工程师确定。对于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旁站。有关旁站监理方案、人员、内容、记录、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应符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迅速按类别和等级以书面形式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紧急情况先电话报告,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报告建设单位。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按确定的方案进行处理、检测、验收。 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手续(详见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框图)。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应将有关资料归档。 11、监理通知、停工通知的签发管理制度

监理通知,停工通知是现场信息交流、解决和纠正一般问题及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采取

严肃的管理手段,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监理通知一般由监理工程师直接或请示总监后签发;停工通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除紧急情况外、一般要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凡签发停工通知(暂停、局部停工)的有关事宜处理完成后,要签发复工通知。 12、监理日志管理制度

各项目部、各工地由总监安排专人记录监理日志,全面、系统记载现场监理活动过程。记录内容、日志本的管理、换人交接、归档,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13、监理报告制度

项目部接受一项监理任务后,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细则;编写监理报告,定期书面汇报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和安全控制情况,以及需要采取的措施;单位工程竣工要进行监理工作总结和工程质量评估。 (1)施工单位自验评定

单位主程按照竣工图内容或合同规定内容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组织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可书面提交竣工报告,整理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有分包单位的,由总包单位统一验收,并整理汇总资料。 (2)监理组织初验收

监理接到施工单位竣工申请报告,立即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和业主代表进行初验收,倘若存在需整改内容,书面下发整政通知,整改完成再次验收。验收通过后,监理项目部以质量评估报告形式报告业主,由业主安排组织竣工验收。 (3)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业主按规定程序组织安排,组织设计、勘察、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参加,竣工验收应提前通知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按时参加监督。验收意见达成一致,各方在竣工验收记录表上签字、盖章。 (4)竣工验收的事后工作

竣工验收工作完成后,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各自进行有关的事后工作。 14、技术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监理资料形成过程时间较长,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必须及时整理技术资料。收发文件要登记,要求各单位专人保管,分类有序,按时达标归档,办理移交手续。监理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15、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分析判断是使用责任还是原工程质量缺陷,若能确定缺陷是工程质量问题,应由原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并进行验

收,合格后予以签认。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可由原施工单位或另行安排维修人员修复,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六、工程质量控制 (一)监理质量控制程序 1、 施工监理质量控制的总程序

监理资料归档 编写监理工作总结 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 签发《竣工移交证书》 建设单位向政府监督部门申办竣工备案手续 参加竣工验收 组织竣工预验收 承包单位提交 工程保修书 施工过程监理 审批《工程开工报审表》 签署审批意见 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施工监理交底会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组织项目监理机构 进行监理准备工作 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施工招标、评标和优选中标单位

2、 主体工程质量控制流程

申报施工方案 承包单位 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自检和申报 承包单位 清退换材料 修改 施工方案 监理工程师 同意 核验进场材料 监理工程师 合格 不合格 修整 主体工程施工 不合格 承包单位自检 合格 填报主体工程报验单 承包单位 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 合格

监理巡视 检查并控制关键点 监理工程师签发质量认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