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常见问题汇编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国际收支常见问题汇编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44)货物分拣费:境内某进口企业按销售需求对其进口货物进行分拣,分拣费用按合同规定由境外出口商另行支付,则该笔分拣费收入应申报在“服务-其他-其他”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1960”,交易附言注明:货物分拣费。(汇国复【2004】2号)

(45)版面费:对于国内企业、学术团体或个人在国外的杂志上刊登文章而向该刊物支付的文章版面费,其性质为广告费,因此,国内企业和学术团体支付的版面费应当申报在“服务-其他-广告、宣传”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1940”;个人支付的版面费应当申报在“服务-其他”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1600”。(汇国复【2004】4号)

(46)、模具费:有关模具费的申报问题(汇国复【2004】4号)

1. 专业制造模具的厂商将其成品出口至国外,该模具为一般商品,应申报在“正常贸易-一般贸易”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0101”。

2. 国外企业委托国内企业加工模具,如果原料为国外企业从境外提供或者国内企业从境外购买,加工成品出口到境外,则属于来料加工装配贸易或进料加工贸易,国内企业收取的款项应当申报在“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分别为“0105”和“0106”;如果原料为境外企业在境内购买之后再提供给国内加工企业进行加工,加工后的成品出口到境外,则境内加工企业在收到款项时应当申报在“正常贸易-一般贸易”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0101”。

3. 国外母公司向境内模具加工厂商支付模具加工费,模具交由境内子公司使用时,则该模具费应当申报在“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与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其他资金往来”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4113”,交易附言注明:母公司代子公司支付模具加工费。

由此可见,模具是一种普通的产品,对模具费和模具加工费性质的判断要取决于具体的贸易方式。

(47)、入渔费:(案例分析31页)

境内某远洋渔业公司在境外海域捕鱼,国外政府部门按其捕鱼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称之为“入渔费”——入渔费属于海洋专有经济区收费,具有税收性质。应申报在“无偿转让——捐赠及无偿援助”项下,交易编码为“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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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本项目项下:

1、境内机构归还境内银行外汇贷款的申报(汇国复【2002】13号)

(1)为归还境内A银行的外汇贷款,境内机构(公司K)将其在国内B银行帐户上的外汇汇往K公司在A银行的境内外汇帐户。K公司无需作国际收支间接申报。

(2)为归还境内A银行的外汇贷款,境内机构(公司K)将其在国内B银行帐户上的外汇汇往A银行指定的A银行境外帐户,为实现对资金跨境流动的统计监测,境内机构需要按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的操作规程进行申报,付款人为“K公司”,收款人为“境内A银行”,帐号为A银行境外帐户号,收款人国别为“中国”,交易性质为“偿还对外债务本金及利息”,交易编码:本金“4313”,利息“4413”,交易附言中注明“归还国内(需注明“中资”或“外资”)银行外汇贷款本金或利息(汇往境外)”。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的申报(汇国复【2003】2号、汇国复【2003】1号、《案例分析》P162-164、汇国复【2004】1号)

(1)境外母公司替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归还境内公司的借款的申报

境外母公司替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归还境内公司的借款,应申报在“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对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其他资金往来”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4113”,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由境外母公司归还境内公司的借款”。

(2)、对于境外投资者的汇入款,应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①、如以后需境内直接投资企业还款,则申报在“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对国内外商投资企业贷款”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4112”;

②、如以后不需境内直接投资企业还款,则申报在“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与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其他资金往来”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4113”;

③、如不确定以后是否需要境内直接投资企业还款,则申报在“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与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其他资金往来”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4113”;

(3)、由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交易类型比较复杂,除了可以明确区分的交易项目外,其他的申报在“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与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其他资金往来”项下,交易编码分别为“4113/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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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我国在外直接投资—与境内母公司的资金往来” 项下,交易编码分别为“4123/4123”。(《案例分析》P162-164)

(4)境内某运输公司(简称甲方)与香港某运输公司(简称乙方)合作成立中外合作公司,甲方负责派出管理人员和出场地,乙方每月支付甲方派往合作公司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并负责合作公司的一切成本开支(包括场租费)及缴纳税金等,合作公司收到乙方支付的管理人员工资、成本开支和税金时应申报在“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与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其他资金往来”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4113”。(汇国复【2004】1号)

3、偿还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贷款本金和利息的申报(偿还股东贷款本息的申报(《案例分析》P103-104)

对于偿还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贷款的本金,应计入“直接投资—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对国内外商投资企业贷款的收回”项下,交易编码为“4112”;对于利息的偿还,计入“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利润汇出”项下,交易编码为“4113”。

4、外债转贷款的申报(《案例分析》P103)

(1)对于正常外债转贷款的的程序,外债款项应先汇入境内直接借款人帐户,由境内借款人作“其他资本”项下的相应申报。而后由借款人划转至境内转贷人帐户时不作申报。

(2)对于国外款项直接汇入境内转贷人帐户时,应由转贷人进行“其他资本”的相应申报。

5、境内企业向境外某非相关企业借款的申报(《案例分析》P126) 境内企业向境外某非相关企业借款,属于借入外债,境内企业申报在“其他资本—借入债务的汇入—其他”,交易编码为“4319”。

6、关于中外合作企业先行收回投资支付汇出款的申报(汇国函【2001】4号)

中外合作企业外方全部回收投资前,其先行收回投资的对外支付,应用交易编码“4111”进行申报,待外方投资已全部收回投资后,在合作期满前继续分成的对外支付用“4113”进行申报。

7、股权转让的申报(汇国复【2002】6号,汇国复【2002】11号) (1)、境内公司收购境外企业设在中国的子公司的股权,境内公司将款项直接划给境外企业,其交易性质为外方投资资本金撤资,交易编码为“4111”。 (汇国复【20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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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内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某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给外方投资者,收到外方汇入的股权转让款,其交易性质为直接投资项下,交易编码为“4111”。(汇国复【2002】11号)

注:境内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某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给外方投资者,转让股权比例大于10%的收入计入直接投资项下,交易编码为“4111”。转让股权比例低于10%的计入“其他资本-其他”,交易编码为“4360”。

8、实物投资市场价格溢价部分汇出境外的申报(汇国复【2002】10号)

某境外企业对我国以实物进行直接投资,因实物市场价格溢价,将溢价部分汇出境外,其交易编码为“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对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其他资金往来(4114)”;如该实物进口报关时已发生溢价,则汇出该溢价款时,其交易编码为“一般贸易(0101)”。

9、将境内固定资产向境外拍卖收入的申报(《案例分析》P169) 将境内固定资产向境外拍卖的收入,申报在“其他资本—其他”项下,交易编码“4360”。交易附言注明“资产拍卖款”

10、境外公司出售境内房屋款项的申报(汇国复【2003】2号)

境外公司出售境内房屋款项汇出,应申报在“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撤回清算中止等”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4111”,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非居民已购房出售款汇出”。

11、关于境内外汇指定银行归还境内企业用于质押的外汇申报(汇国复【2002】9号)

对于境内外汇指定银行归还境内企业用于质押的外汇,如果资金是从境内外汇指定银行的境外帐户汇入境内企业在境内另一家银行开立的帐户上,则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其交易编码为“存放国外存款的收回(4331)”;如果资金是从境内外汇指定银行的境内帐户汇入境内企业在境内另一家银行开立的帐户上,则无须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12、外国政府贷款直接汇至境内中标企业的的申报(汇国复【2002】8号、汇国复【2003】2号、汇国复【2004】1号)

案例一:境内A企业是某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中标方之一,该笔贷款直接汇至A企业帐户,资金往来不通过贷款方时,则A企业申报在“其他资本—借入债务的汇入—外国政府贷款”项下,交易编码为“4311”,交易附言中注明“中标款—利用外汇政府贷款”。

案例二:境内某企业参加日本海外协力银行贷款的境内某国际竞争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后向国内承包企业提供了钢材等产品,并委托中国银行总行托收货款,中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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