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食品仓库备案概要讲解学习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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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食品安全监管处审核意见: (公章) 年__月__日 局领导审核: _______年__月__日 附件2:

上海地区特殊监管区域入境食品、化妆品

备案储存场所日常监督记录表

监管机构: 编号: 单位 名称 场地 地址 ○储存场所存放有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物品的; ○存放有温度要求的食品、化妆品,但没有温度检测装置,不能确监督 日期 监 督 检 查 情 况 保符合所储存食品化妆品的温度要求,或温度检查记录不齐全的; ○不具备有效的防鼠、防虫等设施,相关记录不齐全的; ○卫生管理制度无效,相关记录不齐全的; ○进出库管理制度无效,相关记录不齐全的; ○未将不同检验状态的货物用标识区分,或相关状态货物信息不齐全、准确的; ○货物存放时,与顶面、墙壁没有10cm距离,没有留出通道,不便于人员及作业通行、检验检疫人员核查的; ○企业周围环境中存在有生物、化学、物理等危害因素、安全控制不力的; ○储存场所有关视频资料不能有效查阅的; ○其他问题: 整 改 情 况 企业人员签名: 监督人员签名: 日期: 监督人员签名: 日期:

结论及处理意见 扣分情况: 监督人员签名: 日期:

本表一式两联,检验检疫机构联和企业联,完成“结论及处理意见”栏填写后,将企业联交企业保存。

附件3:

上海地区特殊监管区域入境食品、化妆品储存场所

检验检疫备案考核不合格情况通知书

我局在对你单位进行特殊监管区域入境食品、化妆品储存场所检验检疫备案考核时,发现下列不符合项:

?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不符合项整改完成。

?不予受理你单位的备案申请,并在半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取消备案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暂停备案资格,经整改合格半年后方可重新恢复备案资格。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机构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