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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财 务 制 度

为明确我司业务活动中涉及的合同订立、款项收支及费用报销行为,规范财务部门日常运作程序,特制定本文件,以便各相关部门配合执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凯信服饰、凯讯制衣、凯诚国贸的业务系统、生产系统、投资性业务及后勤系统等所属各部门全体人员,并作为上海凌迪、逸尚网络科技等子公司财务活动的指导依据。

一、业务系统

1、各业务小组在每单业务确认前,不论计划交由本厂生产或外发生产,均须提供如下文件: A:贸易合同及对应的形式发票(内外销)

B:业务成本核算表(DDP,FOB+CNF,内销)及电子版 C:工厂核价表(3家以上,含外协厂或本厂) D:选定厂家的订做合同(含本厂) E:工艺单

其中,单笔外销金额在10万美金以内且毛利率高于18%的订单,由部门经理初审后,报送公司总经理复核;超出上述金额范围或毛利率低于上述比例的订单,业务人员须直接向公司总经理特别报批。

确定客人正式下单后,业务人员需在第一时间内将形式发票、业务部门成本核算表、订做合同及对应得工厂核价表等文件副本转交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进行资金预算和业绩测算的依据。

2、货物报关出口后,船务部门按报关出口发票号向财务部门提供出货明细单电子版,业务部门同时分别将下列单据及时传递财务部门: A:付款申请单 B:验货报告

C:工厂赔付或代垫费用证明

D:其他与货款支付有关的临时性单据

其中业务部门提交的单据需经部门经理签字审核;财务部门对上述文件进行核对调整后,分货号打印出需要支付外协工厂货款的出货明细单,报送公司总经理复核签字,由其预定货款支付日期。

3、外协工厂生产的订单,如需我司代垫面辅料款,不论通过我司外购或由我司仓库调拨,

均须签订采购合同。业务部门草拟合同后,经公司总经理签字生效。

对于外购的代垫面辅料款,除部分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合同外,业务部门原则上应于每月25日前通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交至财务部门,并附总经理签字的请款单,供其安排在下月15号左右办理支付手续。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推迟支付款项,由公司总经理协调解决。

对于外协工厂当月报关出口的货款,财务部门根据本款第2条规定,凭总经理签字确认的出货明细单向工厂发出开票通知书;月底收到增值税发票并核对后,按预定付款的时间在下月10号或25号办理支付手续。

4、本厂直接生产的订单,其采购货款或外发加工费用支付程序见“生产系统”部分。

5、业务部门业绩考核

A:财务部门根据船务单证部门当月转交的报关单开具出口销售发票(合并考虑以进料加工方式通过代理商出口的销售金额),以及业务部门通知开具的内销增值税发票,合并确认各小组当月销售收入;并按实际发货数量和对应货款金额(包括进料加工的面料成本及辅料成本)结转销售成本;

B:扣除运费、配额成本(按市场价格计算)、佣金(包括外商佣金和上海公司佣金)、索赔(包括扣减货款)、各项代垫费用(包括境外部分)及不能退税成本部分(采购成本4%)后,计算各业务小组毛利及毛利率;财务部门还将对业务部门事先提供的每单业务成本核算表进行跟踪,与业务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项金额进行对比,考核其预算毛利率与实际毛利率的完成情况。

C:扣除本小组直接经营费用和分摊公司的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其他无票费用后,计算各业务小组税前净利及毛利率。

D:上海公司外贸业务按其开发客户的出口额和佣金比例计提佣金、以及ODM出口的款式数量计算佣金,两项佣金收入扣除人员薪资及各项报销费用后,计算其毛利润。

E:业务部门的业绩考核制度和激励分配方案由公司统一制定,原则上每年进行适度调整。财务部门根据季度考核情况及总经理签发的奖金明细表发放奖金,当季奖金节余未发部分于下季度或年终汇总结算。

6、关于核销:财务部门自外管局领取核销单;由船务单证部门委托客户指定的货代完成出口报关;单证部负责催要核销单和报关单,以便财务部门会同收汇水单核销联到外管部门办理核销事务。

7、关于退税:财务部门须凭外销发票退税联、工厂增值税发票抵扣联、报关单及核销单办

理出口退税业务。从上述单据收齐上报到退税款项收妥共计2个月时间,对公司资金占用影响较大,务请相关业务人员协助财务部门及早取得有关单据。

8、收付汇:财务部门收汇后原则上立刻办理结汇手续,各公司户头只保留少量外币;故如需对外支付大额佣金或其他进口采购款项,业务部门须提前通知,以便财务部门预留外汇或办理购汇手续。

9、关于进料加工业务:对于需要采用进口面料的订单,由业务部门提交采购方案和采购合同会同本款第1条所需的各项文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相关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指示办理进料付款手续。

具体进料报关及出口核销手续由船务部门与代理公司协调。

代理公司出货后,各相关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指示,办理与代理公司之间的加工费收付及增值税开票手续。

其他辅料的进口由业务部门根据需要提交采购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相关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指示办理付款手续。

10、配额管理:对于各关联公司申请的自有配额,由船务部门统一调配,分类管理,并建立帐册登记其取得成本及使用结存情况;业务部门使用此类配额时,须通过船务部门获得该类配额的市场参考价格,作为对外报价及填写业务成本核算表的依据;

船务部门每月将自有配额的使用结存表传财务部门,供其核算配额市场价与取得成本的差价,确定公司当月自有配额的销售利润;

各业务部门需使用外购配额时,应及早向船务部门提出申请;由船务部门比较两家以上配额转让方的报价后,起草转让协议供总经理签字批准;并以此作为相关公司财务部门支付配额款项的依据;船务部门须对外购配额建立帐册登记其取得成本及使用情况;

船务部门按报关出口发票号向财务部门提供出货明细单电子版时,须标明每票使用配额的数量及单价,作为财务部门跟踪核算各业务小组月度经营业绩的资料之一。

11、业务部门开发新的面辅料供应商或外协加工厂,须报总经理批准。

12、库存大额采购业务指为多笔订单订购的大批量基本面料业务。该类合同的订定和款项支付需由总经理直接签字,财务部门方予办理。

二、生产系统

1、生产系统与业务部门的订做合同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该订单所需的面辅料采购合同或外发加工合同符合如下原则的,授权分管生产副总直接签字生效:

A:面料金额10万元以下; B:辅料金额1万元以下; C:外发加工金额2万元以下;

超出上述范围的各类合同,经分管生产副总初审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生效。

生产系统在上述各类采购合同签字生效后,须在第一时间将采购合同副本和对应得定做合同副本报财务部门备案。

2、财务部门原则上根据上述合同所订的付款时间范围安排付款。除部分需要预付款的合同外,工厂采购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通知货物或劳务提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交至财务部门,同时附生产副总签字的请款单,仓库部门的进仓单(含退货单)、对账单,质检部门的验收单,供财务部门安排在下月15号左右办理支付手续。

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推迟支付款项,由总经理协调生产部门及财务部门解决。

3、对于机物料、修理用备件、办公用品、和中小型修理费用等小额支付业务,工厂需按季作出预算并报总经理审批。

A:每笔执行金额在2000元及以内的,由工厂相关部门经理申请并经生产副总签字后凭发票到财务部门报销;

B:单笔支付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的,生产副总签字后再报总经理签字核准; C:单笔3000元以上的采购业务,原则上要求签订采购合同并附适量的报价对比。 D:财务部门根据工厂管理的口径按月及时提供各项费用汇总表,以便工厂系统对比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费用的滚动控制或适度调整预算。

4、工资支付

A:生产系统管理人员工资、加班费用、各项福利补贴由人事部门根据考勤记录和公司有关通知计算并编制工资明细表,于每月9号报财务部门复核;财务部门在每月14号将各部门工资单交生产副总 签字确认后,即可计入当月生产成本并于当月20日发放。

B:生产系统车工的计件薪资办法如下:各车间应在接到新款订单的两天时间内,根据技术部门的单款限价和工序参考明细表,制定准确的工序明细表及每道工序核定价格,报车间统计部门;订单完工入库两天内,由统计部门根据工人每道工序的计件数量和每道工序核定价格计算车工工资明细表报人事部门审核;对于单款批量大、生产周期较长、月底各道工序平均完工产量超过3000件的,由统计部门参考实际完工产量以确定当月计薪产量(取百件的整数倍),计入计件工资明细表并报人事部门审核;每月最后一款的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次月5号,否则不计入当月工资发放;人事部门根据计件工人考勤记录计算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并汇总计件工资后,将工资发放明细表(离职人员应单独列表)会同有关工资计算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