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庄暗渠一标监理报告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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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三 1 2 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 田庄暗渠进口电气设备 160KVA箱变的安装调试 电气二次现地控制屏及硅芯管铺设 单位 1 数量 3.1.5 质量等级的复核意见

工序工程质量等级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进行复核,首先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三检制,其次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结果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和设计及有关规范、规定要求,然后根据监理现场控制抽检结果确定其自检的可信度,确定工序质量等级。 单元工程质量在施工承包人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承包人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评定后,并经承包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报现场监理工程师评定其质量等级。重要单元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在施工自评的基础上,监理根据评定规程的要求,认真审查该分部所包括的单元工程是否全部完成并已评定质量等级,重要单元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的优良率,是否发生质量事故。综合以上情况,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提出复核意见。经项目法人认定后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在施工自评的基础上,监理根据评定规程的要求,认真审查该单位工程所包括的分部工程是否全部完成并已评定质量等级,重要分部工程的优良率,是否发生质量事故。监理根据已进行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结果,分析其可信度。同时,根据外观质量评定结果及资料核查情况,提出单位工程的复核意见,经项目法人认定,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3.1.6 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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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工程质量评价 3.1.7.1

本工程划分为14个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分部工程9个,优良率81.8%。主要分部工程共计5个,全部达到优良,优良率100%。

单元、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如下:

单元、分部工程完成及质量等级统计表 表8

单元工程 序 号 分部工程名称 个数 优良数 进口段 55 优良率(%) 评定等级 验收 时间 验收是否结论 核备 1 优良 2012.9.26 优良 是 2 箱涵工程 (B0+063.571~0+350.495) 62 优良 2012.9.26 优良 是 3 箱涵工程 (0+350.495~B0+535.41) 46 优良 2012.9.26 优良 是 4 △箱涵工程 (B0+535.41~B0+635.41) 108 优良 2012.9.26 优良 是 5 箱涵工程 (B0+635.41~0+820.402) 39 优良 2012.9.26 优良 是 6 箱涵工程 (0+820.402~1+015.357) 43 优良 2012.9.26 优良 是 7 △箱涵工程 (1+015.375~1+145.375) 137 合格 2012.9.27 合格 是 8 △箱涵工程 (1+145.375~1+285.261) 149 优良 2012.9.27 优良 是 20

9 箱涵工程 (1+285.261~1+525.048) 68 合格 2012.9.27 合格 是 10 箱涵工程 (1+525.048~B1+739.99) 47 优良 2012.9.27 优良 是 11 △箱涵工程 (B1+739.99~B1+839.99) 105 优良 2012.9.27 优良 是 12 箱涵工程 (B1+839.99~2+034.907) 42 13 箱涵工程 (2+034.907~2+229.871) 41 14 △箱涵工程 (2+229.303~2+299.871) 75 合计 1017 备注:△标志为主要分部工程

3.1.7.2外观评价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以及《南水北调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试行)》NSBD11-2008,由河北水务集团石津干渠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参加,共同组成了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小组,于2015年12月27日对本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进行了评定。外观质量评定得分率86.3%。达到优良标准,外观质量评定结论已通过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3.1.7.3质量缺陷的处理

本标段质量缺陷分别是①因模板安装问题,造成大量错台、②错台高度为6mm-10mm;③由于干缩所产生的裂缝、④模板安装拼接产生的错台、⑤混凝土振捣时未能彻底将产生的气泡排出、⑥模板安装拼接不严密产生的错台等6项内容,均已按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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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176-2007)和建设项目部批复的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处理方案中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了处理并经过验收。

3.2 施工进度控制

监理部依据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工程赵陵铺至北庄段工程有关招投标文件和承包协议的工期控制性目标要求,审核批准承包人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审核施工单位的工期调整计划。并报业主核准后实施。

本标段批复工程总进度以及进度调整计划报告共3次,下发进度控制类通知5次。

本标段开工时间是2013年7月24日。施工中,克服了2013年9月至11月雾霾天气石家庄市政府要求建筑行业停工、以及实施浅埋暗挖设计变更工程内容等因素影响,在建设项目部统一调度下,合理调整施工进度,2014年12月8日前本标段主体工程完工具备了引江通水条件。

3.3 工程投资控制

3.3.1 工程计量控制

审核工程进度付款的同时,本着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原则,支付进度工程款的工程必须是经过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合格工程,未经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或者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不予支付工程款。

支付审核工程量的原则:土方开挖、回填工程量必须真实有效。原始地形地貌施工单位测量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参加,进行抽测检查,监理抽测成果与施工单位测量成果比较,断面方量相对误差在允许范围内,认可施工单位测量成果作为最终计量计算的依据,并报业主批准备案。

对于地形变化较大发生的工程量,计量时必须有业主、设计、施工及现场监理等“四方代表”进行工程量确认签证,测量计算工程量,否则不予计量。 3.3.2 日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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