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凤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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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凤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中集凤岗集装箱产业基地项目) 有林地 果园 塘沥村 有林地 果园 塘沥村 有林地 塘沥村 裸地 裸地 五联村 农村道路 有林地 其他草地 塘沥村 有林地 其他草地 塘沥村 有林地 果园 水浇地 官井头村 有林地 有林地 油甘埔村 有林地 果园 其他草地 油甘埔村 水浇地 有林地 果园 雁田村 其他草地 有林地 果园 雁田村 有林地 果园 其他草地 五联村 其他林地 水浇地 有林地 裸地 黄洞村 有林地 黄洞村 果园 黄洞村 果园 黄洞村 果园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 一般农地区 林业用地区 一般农地区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 一般农地区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 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 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 林业用地区 一般农地区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 一般农地区 林业用地区 一般农地区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 一般农地区 林业用地区 其他-特殊用地 其他-特殊用地 其他-特殊用地 其他-特殊用地 其他-特殊用地 0.0341 0.0211 1.7255 0.0001 0.4355 0.3927 0.4351 0.0715 0.6379 0.0113 1.1811 0.2211 0.2179 6.0721 1.1498 0.8992 0.5067 0.2649 1.0871 1.1617 0.2404 4.1695 0.8289 2.2283 4.2127 0.0653 2.0819 1.4102 1.7014 0.5025 0.1608 1.4735 0.1557 1.6194 0.0000 0.8717 0.7458 TC14 TC15 1.7466 1.7466 0.4356 0.4356 0.3927 1.1445 1.5372 TC16 TC17 TC18 1.1924 1.1924 0.4390 0.439 TC19 TC20 8.6278 8.6278 0.2649 0.2649 TC21 6.6587 6.6587 TC22 TC23 7.2699 7.2699 2.1472 2.1472 TC24 5.2484 5.2484 TC25 TC26 TC27 TC28 1.7751 1.7751 2.5200 2.5200 0.8717 0.8717 1.0080 1.0080 (三)规划修改前后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根据《东莞市凤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到2020年,凤岗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922.1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081.9公顷以内;耕地保有量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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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94.1公顷。

规划修改前,到2020年凤岗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920.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3079.4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056.8公顷(其中水浇地面积为343公顷);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为901.8公顷(多划基本农田面积7.7公顷)。

规划修改后,到2020年凤岗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920.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3079.4公顷;耕地保有量面积为1053.44公顷(其中水浇地面积为340.44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901.8公顷。

通过规划修改前后的对照检查,可以得出:①规划修改后凤岗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②规划修改未涉及基本农田,基本农田面积保持不变;③耕地面积减少了3.3614公顷(水浇地2.5597公顷,可调整地类0.8017公顷),将在耕地储备指标中等面积核减。

(四)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的途径

规划修改调入地块占用耕地面积8.8367公顷,其中占用水浇地8.0350公顷,占用可调整地类0.8017公顷;规划修改调出地块调回耕地面积5.4753公顷(全部为水浇地);实际减少耕地面积3.3614公顷(水浇地2.5597公顷,可调整地类0.8017公顷)。因此,规划修改后凤岗镇需要补充耕地的任务数为3.3614公顷。

根据《东莞市凤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凤岗镇的耕地后备资源贫乏,镇域内可补充耕地的潜力不大,即凤岗镇可整理复垦开发为耕地的土地面积很小。因此,遵循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的原则,凤岗镇将通过易地开发耕地3.3614公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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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补充耕地的任务。

前几年,凤岗镇通过市国土资源局在汕尾市海丰县和肇庆市广宁县有偿受让补充耕地储备指标122.9667公顷(1844.5亩),已用29.7533公顷(446.3亩),还剩95.8800公顷(1438.2亩)(《关于确认肇庆市有偿转让耕地储备指标给东莞市使用的函》粤国土资规保函(2008J 1877号及《关于确认汕尾市(海丰〉有偿转让耕地储备指标给东莞市使用的复函》粤国土资规保函[2010J 125号)。因此,规划修改后凤岗镇需要补充耕地的任务数3.3614公顷将通过核减相应面积的耕地储备指标途径来解决。

调入占用耕地的地块几乎全部位于中集凤岗集装箱产业生产基地及经过基地至博深高速出口市政道路(金龙路)(涉及地块TR13、TR14、TR15),包括官井头村、凤岗居委、油甘埔村的范围。高速连接路经过基本农田保护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时已预留地基作一般农地区,但未匹配用地指标。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对金龙路已按用地红线匹配了城乡建设用地指标。

调出地块调回耕地面积5.4753公顷,分别位于黄洞村、官井头村、竹塘村、五联村、油甘埔村的地块TC01、TC02、TC09、TC19、TC21、TC24。

七、规划修改影响评估

(一)规划修改对土地利用的影响评估

⒈对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影响 ⑴对建设用地总量指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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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凤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到2020年,凤岗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922.1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081.9公顷以内。本规划修改拟在东莞市凤岗镇的官井头村(53.6928公顷)、五联村(10.2230公顷)、黄洞村、雁田村、塘沥村、居民委员会、三联村、凤德岭村和油甘埔村9村共调入城乡建设用地81.5265公顷,为了确保《东莞市凤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扩大,本规划修改方案拟从凤岗镇的黄洞村、五联村、塘沥村、雁田村、官井头村、油甘埔村、天堂围村、三联村、竹塘村和凤德岭村10村共调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1.5265公顷。通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一减一”的平衡调整,规划修改后凤岗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对建设用地总量指标无影响。

⑵对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的影响

根据《东莞市凤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到2020年,凤岗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000.1公顷。中集建设项目拟在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居委、油甘埔村、黄洞村等“调入地块”中占用耕地(含可调整地类)面积8.8367公顷。规划修改“调出地块”调回耕地面积5.4753公顷;实际减少耕地面积3.3614公顷(水浇地减少2.5597公顷,可调整地类减少0.8017公顷)。因此,规划修改后凤岗镇需要补充耕地的任务数为3.3614公顷。

遵循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的原则,凤岗镇将通过易地开发耕地储备指标相应核减3.3614公顷来落实补充耕地的任务。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凤岗镇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在镇内实现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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