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职工之家建设指导意见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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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民主,严格条件。职工之家的建设、申报、考核以及命名等工作,要坚持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和先进、模范职工小家在正式命名前,应在命名单位所辖范围内进行公示或通报。在考核验收、评选中和公示后发现弄虚作假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取消其评选资格。

(五)建立台帐,动态管理。各级工会组织对评定和命名的合格、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要建立规范的档案资料,包括:花名册、基层工会申报推荐材料、职工之家或职工小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以及职工之家的命名、表彰决定等资料,并对其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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