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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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法》规定的产 品责任的免责事 由。P299 生产者能够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承担赔偿责 任:

(1未将产品投 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 通时,引起损害的 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 流通时的科学技 术水平尚不能发 现缺陷的存在。 3.简述商业秘密的 概念和特征。 P276

商业秘密是指不 为公众所知悉、能 为权利人带来经济 利益、具有实用性 并经权利人采取保 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和经营信息。 特征:(1秘密性; (2价值性;(3 保密性。 4.简述同时履行抗 辩权的概念和行使 条件。P252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为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行使条件: (1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负对待给付义务。 (2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或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5.简述不安抗辩权

的概念和行使条 件。P253 不安抗辩权是指 在双务合同中有先 为给付义务的当事 人,因他方财产显 著减少或资力明显 减弱,有难为对待 给付的情形时,在 他方未为对待给付 或提供担保前,有 拒绝自己给付的权 利。 行使条件: (1双方当事人因 同一双务合同而互 负债务。 (2互为对待给付 的双务合同规定有

先后履行顺序,且 应先履行债务的一 方的履行期届至。 (3应后履行债务 的一方当事人,在 合同依法成立后, 出现履行能力明显 降低,有不能为对 待给付的现实危 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