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黄河文化博物馆建筑设计项目招标文件5.10改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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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设计说明书 相关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1.2.2图纸要求

相关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1.2.3建筑模型:

中标方案设计单位按招标人要求需提供1:150模型一个,至少要体现建筑体块、相互关系及与周边环境的关系。(中标后提供)

1.2.4多媒体演示:

制作10分钟以内的多媒体演示文件(中文讲解),作为设计方案评标时的介绍和演示材料,格式及表现方式不限。

1.3资格审查申请部分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鲜章) :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 b.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c. 投标人从2006年1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设计合同日期为准)已完成设计的规模大于5000平方米的类似项目(博物馆或海洋馆)业绩;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从2011年1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设计合同日期为准)类似项目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中之一)业绩。【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含项目设计合同),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设计业绩可为同一项目业绩】;

d.拟派本招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 ;

e.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2015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本单位或(集团下属)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项目负责人可与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

f.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提交的上述内容应客观、属实。上述内容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证书、业绩证明文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无行贿记录证明等在开标时还应携带原件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实之处并经查实后,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在定标后经举报并核实发现有不实之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技术标副本和多媒体演示文件采用暗标形式,技术标副本封面由代理公司统一提供,其内外均不得加盖公章、不得注明设计单位及个人、不得做任何暗示,以供评委公正评审之用。

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1份数:正本 1 份,副本5份;电子文件1 套(提供电子格式应为pdf\\dwg\\jpg),多媒体演示文件 1 套 ;

2.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3投标文件封面(指加盖了“正本”或“副本”的页面,技术标副本除外)、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4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签署及密封

3.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装订成一册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副本)和电子版光盘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技术部分正本单独装订成一册,并单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的内外两层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部分装订成一册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

3.2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工程名称;

·B·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3除了以上3.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按本须知要求退回时,投标文件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

3.4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

4、报价要求

4.1投标报价费用应是依据有关设计取费文件编报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设计范围(包括总体规划设计及优化、建筑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工程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和设计工作内容(包含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室外园林景观、市政设施、基坑围护、建筑智能化系统(包括管线综合、弱电、楼宇智能化控制、网络信息、暖通、安防、消防、通信、防雷、公共区域无线网络覆盖、技防)、海洋馆除布展面积外的其他部分的室内设计、防灾害设计、泛光照明、幕墙、钢结构(如有)、舞台设计(如有)、标识标牌及导示系统设计等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专业设计内容)相符合的全部设计费用和为完成上述设计内容所必须的设施、材料、技术、劳务、交通、差旅、现场服务、税金、管理费等全部费用;投标人没有报价的项目将视为不计取,或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之中。

4.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计期间各类价格的风险、物价上涨因素、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和自然条件,并计入总报价;

4.3各投标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合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300000元人民币。超出上述范围的方案将作无效标处理。

4.4 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部分专业和资质(如钢结构、建筑智能化、景观、幕墙、

舞台设计等),可以通过中标后以分包的方式来获得全部的专业和资质。中标人可以将部分工程设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分包单位必须经招标人确定和认可。如有必要,分包单位的费用可以由招标人从设计总包费用中扣除,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

4.5 本次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6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设计概算额不得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除确有需要并获得建设单位同意外,设计单位应把本设计相应的工程造价控制在工程费用限额内,设计费不因投资规模的调整而调整。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将不接受投标文件。

5.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收据无息退还。 5.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收据无息退还。

5.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

3)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承诺确认的条款。

4)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5)投标过程及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6.1 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6.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6.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

1.1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送达指定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1.2 招标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投标人在投标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邮寄到达或送达招标人。

2.2 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

2.3 若实质性改变招标文件内容,则开标时间推后15天。

2.4 投标人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招标人撤标时,必须随后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要求撤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

1、开标准备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证件,非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仍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2、开标程序

2.1开标大会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唱读、记录,监督由相关监督部门负责。 2.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2.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2.4监督人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2.5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按后到先开的顺序打开投标文件,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

2.6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如发现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2.7开标会议结束。 3、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和密封规定的;

3.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3.3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3.4授权签署投标函的代表未出具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3.5投标人逾期送达投标文件;

3.6投标人未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的; 4、评标

详见第二部分《评标办法》

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5、签订合同

5.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