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程序文件汇编(验厂用)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社会责任程序文件汇编(验厂用)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文件编号:XS/SA-007 页次: 21/ 62 版本/修订:A/0

消防救火应急准备管理控制程序

(附件一)消防委员会组织架构图

警戒组 灭火组 拆卸组

救护组 疏散组 副总指挥 总指挥 文件编号:XS/SA-008 页次: 22/ 62 版本/修订:A/0

危害辩识和风险评估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对公司能够控制和可望施加影响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并从中评价出重要危险源,为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目标,实施运行控制和改善安全卫生行为提供依据。 2.0范围

与本公司之产品、活动或服务有关、及相关方范围内有关的危害识别和评价。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识别和评价本部门的危险源。

3.2 社会责任项目小组负责识别和评价相关方的危险源。

3.3 社会责任项目小组负责危险源的汇总、审核,组织评价及确定重要危险源。各部门协助。 3.4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重要危险源的评价结果。 4.0定义

危险源(hazard):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源辨识(hazard identification):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风险(risk):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风险评价(risk assessment):评价风险大小并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可容许风险: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5.0程序

5.1危险源的辩识和风险评价工作程序。

5.1.1危险源的辩识和风险评价范围分两大部分:

(1)公司内部:即公司各部门自身的日常办公活动以及行政管理活动范围。

(2)相关方:即公司对行政管辖区域范围内建筑施工或供应商可望施加影响的产品、活动或服

务。

5.1.2各部门首先应按照本程序的内容和要求,分别识别出内部自身的和对口业务相关方的能够控制和

可望施加影响的危险源,并加以判断,评价出具有重大危害影响或可能具有重大危害影响的因素,辩识和评价的结果应分别填写在《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表》上,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递交总经办。 5.1.3 总经办对各部门交送的结果进行复核,必要时加以补充,将最终整理出来的结果填写在《危害

辩识与风险评价表》上,交管理者代表审核。

5.1.4各部门将本部门确认后的《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表》留存一份,向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宣传,以便

明确本部门的危险源并对其加以控制和施加影响。

5.1.5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总经办组织进行。

文件编号:XS/SA-008 页次: 23/ 62 版本/修订:A/0

危害辩识和风险评估管理控制程序

5.1.6各部门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重新辩识与评价危险源,及时更新:

5.6.1相关的管理或服务发生变化(增加或减少)。 5.6.2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修订或废除。

5.6.3本公司的发展规划作调整或开发建设发生较大变化。 5.6.4定期测量结果发生变化。 5.6.5材料、设施或设备发生变更。 5.6.6发生了紧急情况或安全事故。 5.6.7相关方有建议或抱怨。

5.1.7重新辩识与评价危险源的程序按照5.1.1--5.1.5进行。 5.2在进行危险源评价时应考虑以下方法:

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识别出来的危险源逐一进行评价,评价时可以采用是非判断法,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和专家判断法结合进行。

5.2.1是非判断法。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就可以直接评价为重要危险源:

(1)违反相关的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

(2)可能在紧急情况下产生重大危害影响或人员伤亡的。 (3)违反相关方的合理要求或相关方有严重的合理抱怨的。 5.2.2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

不能用是非判断法直接评价的,可以采用半定量计算法,即是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计算每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采用如下方法:D=L*E*C

5.2.2.1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将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分数定为0.1,而必然要发生的事故的分

数定为10,介于这两者之间指定为若干间值,如下表: 分数值 10 6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3 1 0.5 0.2 0.1 5.2.2.2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人员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则危险性越大。连

续出现在危险环境的情况定为10,非常罕见地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定为0.5,介于两者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完全可以预料(即肯定可以发生) 相当可能 可能,但不经常 可能性较小,完全意外 很不可能,可能只是设想 极不可能 实际不可能 文件编号:XS/SA-008 页次: 24/ 62 版本/修订:A/0

危害辩识和风险评估管理控制程序

之间的各种情况规定若干个中间值。如下表: 分数值 10 6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3 2 1 0.5

5.2.2.3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变化范围极大,所以规定的数

值为1—100,把需要救护的轻微伤害或较少财产损失的分数定为1,把造成多人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可能性分数定为100,其它情况数值均为1—100之间。如下表: 分数值 100 40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15 7 3 1 5.2.3危险等级划分。

依据风险值D来确定风险级别,而在这个界限值并不是长期固定不变,在不同时期,应根据其具体情况来确定风险级别的界限值,以符合持续改进的思想。下表内容可作为确定风险级别界限值的参考。 D值 大于320 危险等级划分(D) 160—320 70—160 20—70 小于20 危险程度 极其危险,不可继续作业 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 显着危险,需要整改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稍微危险,可以接受 可接受风险 不可接受风险 是否可以接受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灾难,数人死亡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严重,重伤 重大,致残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频繁程度 连续暴露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每月一次暴露 每年几次暴露 非常罕见地暴露 5.2.4根据D值决定危险源是否为可接受的风险:

D值在70分以下的危险源为可以接受的危险,D值在70分以上者为不可接受的危险,并将其划分为三级,第三级最重要,不可接受的危险需要作优先等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