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托管登记、结算过户及兑付业务流程培训材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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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券转托管

1. 债券跨市场转托管

(1)跨市场转托管的券种和投资者范围 (2)跨市场转托管流程

– 可跨市场交易的债券和可跨市场交易的投资者

– 投资者先向金融机构提出转托管申请

– 金融机构受理后向转出方交易场所提出转托管申请

– 转出方交易场所受理后,核减转托管申请人的托管余额,– 中央结算公司收到转出方交易场所的转托管销帐确认后,

核减转出方交易场所的托管总帐余额,同时向转入方交易通知中央结算公司

– 转入方交易场所根据中央结算公司债券转托管记帐通知

单,记入转托管申请人或申请转托管金融机构的托管帐户。 2. 债券跨结算成员转托管

(1) 跨结算成员债券托管的券种和投资者范围

场所签发记帐通知单

– 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债券及其投资人

(2) 跨结算成员债券转托管的几种类型

– 一个丙类帐户从一个甲类结算成员转到另一个甲类结算成– 丙类帐户改为乙类帐户后,其丙类帐户上的债券转到其乙– 二级托管客户在两个甲类结算成员的代理总户间转托管 – 从代理总户转到丙类帐户或乙类帐户;或相反,从乙类帐

户转为甲类帐户。 类帐户上;或相反

*3.债券转户 (1)自动转户

– 系统根据公布的供自动融券的债券比例,将签有自动融券

协议的结算成员的自营总户的可用于融券的债券于每个营业日初转到其自动融券专户上,日终自动返还。

(2)指令转户

– 系统根据有自动质押融券协议的结算成员的自动融券转入

指令,将其自营总户上的债券转到其自动融券专户上,系统根据其自动融券转出指令,将其自动融券专户上的债券转回其自营总户上。

第三章

一、 债券过户种类

(一)非交易过户(由中心端根据书面的相关法律文件直接操作)

1. 法院扣划 2. 抵债 3. 赠予 4. 破产清偿 5. 其它。 (二)特殊过户处理

1. 过期质押券过户处理

根据双方的书面申请协议和指令或法院的裁决书或有权部门根据法规、规则的裁定,将出质方出押的债券从其冻结专户转至相关科目。

2. 回购违约清偿处理

根据双方的书面协议和指令或法院的裁决书或根据回购主协议的有关条款及有权部门根据有关法规、规则的裁定,将回购方的债券从其可用或待购回专户转至相关科目。

(三)交易结算过户 1. 现券交易过户 2. 回购交易过户 (1) 开放式回购

债券卖出方(回购方)卖出债券的同时与该笔债券买入方(返售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时间按约定价格买回的交易,在回购期内,该债券为返售方所有,他可以使用该笔债券,只要到期有足够的同种债券

债券结算过户

返还给回购方即可。

(2) 封闭式回购

在操作上和开放式回购一样,但回购期内债券处于冻结状态,返售方不得动用,在这一点上类似于一种质押融资交易。

(3) 质押

可以是由交易引起的,也可以是由非交易引起的,中央结算公司根据出押方或双方的指令将出押方债券冻结,在质押期内双方均不得动用。

二、债券交易结算过户方式

(一) 纯券过户

根据交易双方的自愿选择,中央结算公司只负责债券的过户,资金划付由交易双方自行办理。这是一种交易双方建立在互相了解和信任基础上的一种结算方式。特点是快捷、简便,其本质是资金清算风险由交易双方承担。

(二) 见券付款

根据交易双方的自愿选择,中央结算公司按应履行的结算合同,将付券方的相应债券从其可用专户划至待付专户,通知交易双方。付款方见到债券后付款,同时向中央结算公司发送付款确认指令。中央结算公司收到付款确认指令后,对采用现券方式的直接办理过户;对和封闭式回购方式下的首期交割,将交割债券从付券方的待付专户转至其待购回专户;对采用开放式回购方式的,将交割债券从付券方的待付专户转至收券方的可用专户(首期与到期的帐务处理一致)。

这种结算方式的特点是,对付款方(收券方)有利。 (三) 见款付券

根据交易双方的自愿选择,中央结算公司先不办理债券过户,等待收款方的收款确认,付款方在交割日向交易对方付款,收款方收到款后,向中央结算公司发送收款确认指令,中央结算公司收到收款确认指令后,根据履行中的结算合同办理债券过户。 这种结算方式的特点是,对收款方(付券方)有利。

(四) 钱券对付

钱券对付也称券款对付。根据交易双方的自愿选择,中央结算公

司先不办理债券过户,只将付券方的债券冻结(即从其可用专户转至待付专户),并通知资金清算部门划款;付券方在交割日向中央结算公司划款,中央结算公司资金清算部门收到款后,立即向托管部门发送资金到帐确认,托管部门收到到帐确认后即办理债券过户(现券方式下直接办理过户,开放方式下将债券从付券方的待付专户转至收券方的可用专户,封闭式方式下的首期,将付券方债券从其待付专户转至待购回专户),同时通知资金清算部门划款。

这种结算方式的特点是,公平、安全,其本质是最有效地防范结算风险。

三、债券结算业务处理流程 (一) 现券交易

1. 纯券过户业务处理流程

交割日,簿记系统根据匹配的交割指令,在结算合同应履行日初检查付券方债券余额:

(1) 余额足够,办理过户,生成交割单,通知双方; (2) 余额不足,*按自动质押融券处理: ①融券成功,办理融券过户,向双方发送交割单;

②融券不成功,*继续等待,直到日终,日终仍不足的,交割失败,生成交割失败通知和卖空通知,通知双方。

2. 见券付款业务处理流程

交割日,簿记系统根据匹配的交割指令(合同状态为应履行),检查付券方债券余额:

(1)余额足够,将相应债券从可用专户转至待付专户(冻结),通知双方,等待付款确认指令;

①收到付款确认指令后,将该笔债券从付券方待付专户划至收券方可用专户,办理正式过户。然后生成交割单,通知双方; ②未收到付款确认指令,继续等待,直到日终;日终仍未收到付款确认的,返还冻结债券(即将债券从待付专户转回可用专户),并生成交割失败通知和买空通知,通知双方。

(2)余额不足,继续等待债券,直到日终;日终仍不足的,生成交割失败通知和卖空通知,通知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