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金井湾大道项目经理部质量保证体系正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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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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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坚持文明施工,做到工作面无积水、无杂物、材料、工具堆放整齐。 f)副班长应积极协助班长搞好工作,当班长不在岗位时,由副班长负责本班的全面工作,并行使班长职权。 16、班组质量安全检查员质量职责

a)按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标准要求,施工中有权检查各工序的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发现不合格应及时向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在上道工序未达到质量安全要求时,不准下道工序施工。

b)服从班长指挥,配合班组长工作,在把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关的基础上,完成班长交给的其它任务。

c)配合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检查员、测量人员做好工作,填好原始记录,搞好对口交接班。

d)负责对本班施工区段的工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验收,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挂牌留名制度,对本班出现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负责。 e)下班后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负责一体化管理的技术人员汇报本班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情况。 17、钢筋工质量职责

a)在班长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技术交底进行钢筋下料,各项尺寸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b)必须严格按照设计交底要求绑扎钢筋,掌握当班所需钢筋规格、数量,提前通知班长。

c)对所完成的钢筋工程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责。爱护工具,节约材料。

d)注意与其它各道工序配合,为支模、浇灌创造良好条件,在完成钢筋工程的基础上,完成班长交给的其他任务。

e)遵章守纪,按工序要求交接班。 18、混凝土工质量职责

a)浇灌之前应检查支模情况及牢固程度等,确认各方面都符合要求后,方准浇灌混凝土。

b)随时检查混凝土的搅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发现不符合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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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通知停止下料,同时向当班班长和值班队长汇报,采取措施。

c)按照施工措施分层浇注和震捣,并经常模板支撑牢固程度,确保安全生产。

d)混凝土的捣固必须按照要求进行,保证拆模后表面光滑,无蜂窝麻面,对自己施工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e爱护工具、设备和材料,做到文明施工,混凝土浇注完毕后,要把所用工具及输送管道用水冲洗干净。 19、模板工(木工)质量职责

a)在班长的领导下按照设计及技术交底进行模型的支撑及加固工作。 b)立模前应对模型进行打磨,确保模型内侧满足质量要求且经过质量检查员检查后方可开始立模。

c)按照施工技术要求对已安装完成的模板进行支撑加固,并逐一检查螺栓、拉条的紧固程度,合格后报质量安全检查员验收。

d)在砼浇筑过程中,对模型的紧固情况进行观察,如有问题及时报告班长或值班技术员。

e)整个作业过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工具、设备和材料,做到文明施工。

f)在砼强度达到要求且得到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拆模作业,在拆模时注意保护好模型及拉条及螺栓。 六、工程质量奖惩实施细则:

1、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保证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工程一标段工程质量,维护企业信誉,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创建精品工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项目部对工程质量实行奖罚制度,促使全员重视质量问题,施工过程中从严控制,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的质量创优观念。

第三条 对在工程质量管理中成绩突出、有重要贡献者,责任心强、能提出合理化建议者,得到业主和监理肯定和表扬者给予奖励;

第四条 对于因施工原因而造成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的不合格,根据直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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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损失的大小,对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对责任心不强的人员及行为有可能造成不合格的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2、质量奖励

第一条 对能严格按照规范、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全月无质量问题,所施工工序工程质量评定优良率均大于95%,得到业主和监理认可的,对施工班组按月人均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第二条 所施工工程实物质量考核优良,外观光洁,无气泡、砂面、漏浆、错台、粘模等外观缺陷,且被业主树为“样板”,对施工班组按月人均给予1000元的奖励,对主要负责人奖励2000元。

3、 质量处罚

第一条 在项目部内业资料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一次处以100~500元罚款,情况严重者加倍处罚。

1.隐蔽工程检查资料短缺或填写有较大失误者;

2.分项工程已完工一月而未及时填写分项工程检验评定表者; 3.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无产品合格证或缺乏有效质量检验资料者; 4.伪造试验报告及其它内业资料者; 5.不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及其它资料者;

第二条 对用于施工的材料如发现以下问题,将给予相关责任人500元以上的罚款;若因以下原因造成损失者,将从重处罚。

1.不按标准进行标识者;

2.钢材无合格的料场或就地胡乱堆放、不符合要求者;

3.混凝土常规试验指标(如强度等级、坍落度等)不能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但已用于施工;

4.因混凝土供应不及时造成浇注中断,产生质量问题者;

第三条 发现有以下现象者,一次予以500元罚款,责成返工处理;对于问题严重或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的情况,将予以5000元以上的重罚。

1.不按设计及规范施工,偷工减料、蛮干者;

2.砼工程中系人为因素造成的跑模、气泡、漏浆、蜂窝、麻面、漏筋、过振、错台等外观质量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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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露部分砼由于不按规定涂抹脱模剂,造成砼颜色不一致,影响观感质量者。

4.砼工程没有按规定埋设预埋件,错埋、漏埋的; 5.钢筋种类规格乱用;

6.钢筋绑扎、焊接不符合规定或接头位置不正确; 7.结构物位置、尺寸有误的;

8.钢模板安装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偏差; 9.未按有关要求处理施工缝的;

10.垫石砼收面不平整,不符合规范要求; 11.桥梁表面出现蜂窝麻面,水纹斑等现象的。 4.其 它

1.对未经检查就进行下道工序的首次给予500元以上处罚,再犯者给予2000元以上处罚。

2.发生质量事故者,不论什么原因,将按照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度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参照公司有关文件要求执行。质检工程师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出重奖重罚。 八、红黄牌罚款制度:

为确保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工程一标段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范我项目各分部以及协作队伍的施工管理工作,强化安全质量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提高工程质量水平。项目部决定在管段内实行红黄牌罚款制度:

1.整改通知书由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安质部使用。 2.定期、不定期检查中,对不按公路工程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且文明施工极差的协作队伍发出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期限或停工整顿,并落实协作队伍的现场责任人以及我项目部的现场技术、领工负责人,协作队伍对提出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完毕后,通知分部的技术、安全或质量负责人检查,检查合格后,报整改通知书签发部门或人员检查,由检查部门或人员签署整改结果。

3.初次违规签发一般通知书,对初次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签发黄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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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同一问题再次违规或初次违规问题严重的签发红牌通知书,对业主、监理、局指发整改通知书的签发红牌通知书。

4. 一般通知书不作处罚,黄牌通知书对协作队伍罚款200~500元/件次,对现场技术、领工相关人员罚款20~50元/件次。红牌通知书罚款500~1000元/件次,对现场技术、领工相关人员罚款50~100元/件次。

5.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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