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总理指示加快延安水土流失治理的调查报告(1999年6月13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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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农业税是按土地定税的,现在退田还林后,应按退田比例减免农业税。另一种意见,农业税基数不变,按农田的等级和面积重新核定。我们意见,农业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农业税减免势必影响到县区财政的收支平衡。鉴于现行农业税确定已四十多年,现在虽然土地面积减少,但土地标准提高。因此,农业税不能全免,应按现有基本农田面积重新核定。基本农田未达到规定数量的,给予一定的核减,全市总的核减幅度控制在三分之一左右。对一些地方,把基本农田变为经济林地后,可免征农业税,按规定征收林特产税,避免重复征税。“三提五统”是保证农村公益事业和正常必要开支的主要收入来源,不宜减免,因为“三提五统”不是按土地面积收缴的,而是按农民人均收入负担的,退田还林,虽然粮食面积和产量下降,但农民人均纯收入不会下降,还会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有所增加。因此,“三提五统”政策应继续执行,但必须严格控制在5%的限额之内。

第六,关于个体承包的机制问题。治理水土流失应与农民群众及其它治理者的利益挂钩,坚持谁治理谁所有、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一是农民在自己的土地或购买的四荒地上进行的治理,全部收益归农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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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是对部分农民无力治理的土地,可以转包给其它农民或城镇居民治理,治理收益除在支付转包费用外,全部归治理者。三是鼓励企业、机关单位及自然人,以租赁、承包等方式,有偿取得农村集体土地或农民承包、购买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治理,取得收益。也可以采用以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入股的股份形式,组织治理开发,治理收益按股分配。

第七,需要中省支持解决的几个政策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投入政策。治理水土流失资金需求很大,既包括植树种草的投入,也包括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移民搬迁及产业开发等方面的投入。中央要求延安先走一步,首先就应保证一定的投入力度。据测算,全市年需治理投入约15—20亿元,请求省上帮助市上共同做好资金的落实工作,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请求把延安市辖区内的天然次生林列入国家计划,争取保护投入。三是呼吁中省重视我市部分县区财政极度困难的问题,实行特殊的财政政策,把上划的“两税”全额返还延安,用于解决部分县区的财政困难,帮助他们摆脱财政问题的困扰,把工作注意力和重心转移到生态环境建设上来。

五、关于今年秋冬生态建设的起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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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尽快建立领导机构,确立领导体制。市上成立建设秀美山川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任政委和总指挥,主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负责具体的组织指导工作。指挥部下设办事机构于某一部门,或另行组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秀美山川建设工程的日常工作。各县乡应相应组建生态建设领导机构。 第二,尽快编制《延安市秀美山川工程规划纲要》,为各县区编制水土流失规划提供依据。各县应依据市上的纲要,于年内完成治理规划。

第三,抓紧做好苗木的繁育、调配和树种、草籽的采集工作,为明春大规模造林做好准备。 第四,尽快确定封禁区域及退田的步骤。当务之急是,在秋播中监督检查,坚决把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下来。

第五,积极落实治理资金。由市上有关部门分头与中省部门联系,尽快落实总理在延安讲话中表态的治理资金,防止被截留。

市委、市政府调研组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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