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谢岗莞惠城际线银瓶站TOD综合开发规划项目 - 图文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东莞谢岗莞惠城际线银瓶站TOD综合开发规划项目 - 图文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一、投标邀请函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谢岗镇规划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东莞谢岗莞惠城际线银瓶站 TOD 综合开发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东莞谢岗莞惠城际线银瓶站 TOD 综合开发规划项目 采购编号:441900-24-201802-242011103-0001 2、项目内容: 序号 1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服务期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预算金额(元) 东莞谢岗莞惠城际线银瓶站 自合同签订之日TOD 综合开发规划项目 起8 个月内 3788720.00 服务内容: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请查看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2、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或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信证书乙级(或以上)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主体)单位必须具备此资质)

4、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联合投标还应符合下列条款的要求:

6.1.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

6.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6.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6.4.招标文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6.5.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

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8.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采购人。

6.9.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指联合体各方。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月 1 日(共5个工作日)。 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月1日,上午9:00~12:00,下

午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地点: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东路恒泰大厦407。

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注: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1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东路恒泰大厦407开标室。

4、开标事宜: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五、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东路恒泰大厦407。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016627 传 真:0769-22016627 报名、保证金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016627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二月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 本次招标标的为东莞谢岗莞惠城际线银瓶站 TOD 综合开发规划项目,详细要求见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1.2. 资金来源:已批复的财政性资金。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

东莞市谢岗镇规划管理所。

2.2. 投标人: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

2.3. 中标人: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2.4.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5.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6. 日期:指公历日。 2.7. 时间:指北京时间。

2.8.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9.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

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信证书乙级(或以上)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主体)单位必须具备此资质)

3.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