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二)应急措施。1.资产方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变现多余货币市场资产;出售原定持有到期的证券;出售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或某些业务条线(机构)等。2.负债方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中央银行信贷便利,在货币市场融资等。

(三)危机期间内外部信息沟通和报告。1.危机处理小组构成、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2.相应的制度和系统支持,确保资产负债委员会及时收到相关报告,了解银行流动性问题的严重性。3.高级管理层、资产负债委员会、投资组合经理、交易员、员工和其他人员的信息沟通。4.危机处理小组与外界,包括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分析师、投资人、外部审计师、媒体、大客户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工作。

附件二

关于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的说明 一、流动性覆盖率 (一)压力情景

流动性覆盖率监管标准所设定的压力情景包含了非系统性的特定冲击以及影响整个市场的冲击,压力情景将导致以下事件的发生,并体现为计算流动性覆盖率时对各类流动性资产及现金流入、流出项给予不同的折算率。

? 一定比例的零售存款流失; ? 无担保批发融资能力下降;

? 以特定抵押品或与特定交易对手进行的短期担保融资能力下降;

? 银行信用评级下调3个档次(含)以内导致的契约性资金流出,包括被要求追加抵押品;

? 市场波动造成抵押品质量下降、衍生产品头寸的潜

在远期风险暴露增加,导致抵押品扣减比例上升、追加抵押品等流动性需求;

? 银行向客户承诺的授信额度和流动性便利在计划外被提取;

? 为降低声誉风险,银行可能需要回购债务或履行非契约性义务。

(二)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

即使在严重的压力情景下,无论通过出售还是抵押融资的方式,优质流动资产仍应保持良好的产生流动性的能力。优质流动性资产通常具有如下特征:

? 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 易于定价且价值平稳; ? 与高风险资产的低相关性; ? 在广泛认可的发达市场中交易; ? 具有活跃且具规模的市场; ? 具有负责任的做市商;

? 存在多元化的买卖方,市场集中度低;

? 从历史上看,在系统性危机发生时,市场显示出向这类资产转移的趋势;

? 在压力时期,这些资产能够不受任何限制地转换成现金以弥补现金流入和流出形成的缺口;

? 在银行中明确作为紧急资金来源,并由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部门控制。

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由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构成,其中二级资产占比最高不得超过40%。

1.一级资产

一级资产在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中所占比例不受限制,且在计算流动性覆盖率时不需进行扣减调整。一级资产限于以下类别:

? 现金;

? 在压力情况下可以提取的中央银行准备金; ? 由主权实体、央行、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盟委员会或多边开发银行发行或担保的,可在市场上交易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证券:

?

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权重法下风险在规模大、具有市场深度、交易活跃且集中历史记录显示即使在市场压力情况下,其在不是由金融机构或其附属机构发行的。

权重为0%;

?

度低的回购或现货市场中交易;

?

回购和销售市场中仍为可靠的流动性来源;

?

? 风险权重不为0%的主权实体或其中央银行在银行母国或承受流动性风险的国家发行的本币债券;

? 风险权重不为0%的主权实体或其中央银行在本国发行的外币债券,只要银行持有该类债券的数量与银行在该国经营所需的货币数量相匹配即可。 4.二级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