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所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规范文本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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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高财政所服务质量,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本职工作中,树立廉洁高效、文明服务的财政窗口形象,特制定如下服务承诺制度。

1、服务态度。礼貌待人,热情周到,来有迎声,去有送语。 2、服务时限。认真执行财政工作内容,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结各项业务。

3、服务标准。 ①办公环境优雅,宽敞明亮;②工作人员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热情周到;③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④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以最快速度办理各项事宜。⑤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保障办事人员合法权益。

4、服务纪律。 ①不准接受办事人员的宴请和礼品;②不准让办事人员安排消费活动;③不准借故对应办理的事项拖延办;④不准越权、违反程序、野蛮执法和执法不公。 十二、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档案法》、《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乡镇财政所工作实际情况,特定本制度。

1、财政所应设置档案管理员岗位,确定专人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①严格执行《档案法》的各项规定,负责办理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保管、查阅等具体工作。

②保持档案室干净、整洁,定期进行防蛀、防霉变处理。

③严格按程序(手续)向内外提供需查(借)阅的档案,及时办理查(借)登记手续。

④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档案的立卷归档

①财政所档案分为会计档案、文书档案等。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报告类及其他类等;文书档案包括:各级各类收文、本级发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调查报告、介绍信等。

②所有档案由经办人员整理、管理一年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移交时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与档案管理人员办理移接交手续。 ③档案管理人员对接收的档案资料应按年度、按类别立卷,建立档案索引目录,按类别设立专柜存放。 3、档案的整理与维护

①归档的各类档案应按年、月依次排列,分类别编写卷号、起止年度和保管期限。

②档案管理人员应设置档案移接交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调阅登记簿等。

③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将档案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④档案室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温、防霉、防毁、防虫、磁

性介质防磁等九防工作。 4、档案的查阅和复制

①外部查阅档案,应持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乡镇主要领导或所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查阅复制手续。

②单位内部人员查阅档案,必须经所领导批准同意。 ③凡是需要查阅档案的人员应按规定办理查阅手续,填写档案调阅登记簿。

④查阅或复制档案时,严禁在档案上涂画、拆封、标记。 ⑤借出的档案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5、档案的销毁

①财政所的档案原则上应加以妥善保管,不得随意销毁。 ②档案保管期满者确需销毁的,应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报请有关单位批准和监销。

十三、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乡镇财政所应设置票据管理员,确定专人对票据进行管理,负责票据的领发、登记、核销和保管工作。

2、领用票据应遵照“凭证核发,限量供应,核旧领新,限时缴

存,票款同行,定期清理”的管理原则。

3、实行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后,乡镇财政所原则上不再对外核发票据。确因工作需要,收费单位须领用票据的,在领用时,应出具收费许可证,须与财政所签订规范使用票据责任状,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用、保管、核销和款项解缴,收费单位负责人签字,且经乡镇主管领导批准。

4、严格规范使用票据。严格区分收费票据(专用票据)和内部往来结算收款收据的使用;财政所内部各经管人员领用的票据不得串用;要做到一事一据、一次一据、一人(户)一据,不得混杂开具;填写时应逐项、逐栏填列,书写工整,字迹清晰、票面整洁,不得涂改、挖补、潦草,金额大小写书写规范、一致、准确,对填错的发票,各联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备查;票据记账联和收据联须印章齐全。

5、严肃内部牵制纪律。票据管理员不得领用票据,经管现金收支业务不得兼任票据管理员,做到管票的不用票,用票的不管票;票据管理员在核销票据时凭相关责任人在票据存根核签后方可核销,预算会计、财政所单位会计报账员、一折通(兼家电汽摩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员票据存根由所长根据有关账簿和凭证记录核签核销意见,报账员票据存根由预算会计根据有关账簿和凭证记录核签核销意见,其他出纳岗位票据存根由相应的记账岗位根据有关账簿和凭证记录核签核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