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训任务书指导书v1.2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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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潮现代城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08SG0026 )

招标单位:海潮市潮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张潮鸣 (签字或盖章)

编制日期:20 年 月 日

代理单位:海潮市新浪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王新浪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平 均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备案单位:海潮市工程招投标管理站(盖章)

备案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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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一、前附表

项号 1 2 3 4 5 6 条款号 1.1 1.1 1.1 1.1 1.1 1.1 内 容 工程名称 批准文件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工程类别 施工现场特点 交通运输条件 主要工程特征 承包方式 质量要求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资金来源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项目经理 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产生办法 工程报价方式 海潮现代城 海发改投备(2007)12号 海潮市浪潮路15号 建筑面积约30611㎡ 建筑工程三类 交通便利,符合开工条件 说 明 与 要 求 7 8 9 10 11 12 13 1.1 1.1 1.1 2.1 2.2 3.1 4.1 商业、住宅用房,多层框架结构 包工包料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土建、安装工程施工 工期395日历天; 自筹 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14 4.2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贰级(含)以上资质 15 16 4.2 13.1 邀请招标 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采用工料单价法报价 17 15.1 投标有效期 为四十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金 额:人民币 2万元(汇票) 提交时间:最迟图纸答疑会时提交 收款单位:海潮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行:海江市商业银行海潮支行 账号:902101800200002663 时间:20 年 月 日下午 15:00 地点:海潮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 元 图纸押金:1000元 时间:答疑会后 地点:海潮市浪潮路15号 时间:20 年 月 日下午15:00 地点:海潮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地点:海潮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交标时间:20 年 月 日下午13:30~14:00 截止时间:20 年 月 日下午14:00 地点:海潮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20 年 月 日下午14:00 经评审的合理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18 16.1 16.2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时间 19 10.1 发 标 会 招标文件工本费、 图纸押金 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20 10.1 21 5.1 22 23 10.2 17.1 24 21.1 25 25.1 开 标 26 32 评标标准及方法 27 39.1 履约保证金 28 8.1 招标人 海潮市潮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海潮市 海潮市新浪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3-87297017 传真:0573-87297017 单位地址:海潮市塘南西路1号(财富大厦317室) 29 8.1 招标代理机构 30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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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见前附表第1项—第9项所述。

1.2本招标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来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和工期要求

2.1本工程招标项目范围详见前附表第10项所述(详第五章—图纸、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2.2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11项所述。 3.资金来源

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项目资金为自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的资质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4.2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贰级(含)以上资质。 4.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5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踏勘时间、地点见前附表第21项所述;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5.5招标人将在发标会时向投标人提供地质勘察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提供,招标人对地质勘察资料是否与施工工程现场的地面地质情况相符不负责。在踏勘现场时,投标人需根据提供的地质勘测资料与工程现场进行比较,对工程现场充分的认识。在投标和工程施工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对现场的地表和地下的地质情况(包括地下水位的情况)已充分了解。同时,投标人需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如降雨、干旱、台风、高温、冰冻等影响工程施工的一切情况,并结合工期给予预测,对于由上述现象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投标人应在施工技术措施费中进行考虑,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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