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体育馆装饰工程)招标文件(送审)(21)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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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合格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定额费用、专项费用、按实计算费用三部分组成。 6.2安全文明施工“定额费用”已在相应定额和费用中包括,不再单独计算。 6.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和按实计算费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汇总时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规费”项前计入投标报价。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规定标准计算,“专项费用”暂定金额为 万元(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结算时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之规定的合格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 6.4安全文明施工“按实计算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和按实计算费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汇总时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规费”项前计入投标报价。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规定,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按实计算费用”暂定金额为 万元(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定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中标人编制专项实施方案,经招标人批准后,以招标人批准的专项实施方案,根据经招标人签证确认实际发生的“按实计算费用”部分安全文明措施项目按实办理结算。 7、材料采购及报价 7.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中标人按设计和招标人要求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 7.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暂定价材料除外)由各投标人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6期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投标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并且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价格应与“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及价格汇总表”中的相应材料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中标后材料价格均不作调整。 7.3材料及种植土运输距离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标后不调整。 8、人工费: 8.1本工程人工单价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 期公布的市场人工指导价,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9、其他说明: 9.1 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中标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 9.2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与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一致。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按废标处理。 9.3本项目暂列金额 万元整,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计入其他项目清单并计入本次投标总报价。 9.4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进出场道路、拆迁

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水电接口(由投标人自行根据现场情况解决)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0、规费:为不可竞争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所规定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1、税金:为不可竞争费,按渝建发(2005)205号规定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本工程最高限价在开标前三天发布。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投标人通过经银行批准设立的基本帐户转帐或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2、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重庆市巴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巴南支行营业部 5、帐 号:3100082029219002543 6、备注: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 项目投标保证金”。 7、应在2013年 月 日下午17:00时前汇到指定帐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凭转帐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原件(需注明工程名称和标段)到收款单位开具投标保证金缴费收据。 3.5 3.5.2 3.5.3 资格审查资料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 本须知第3.5.1项至3.5.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投标截止前三年(不包括本年) 投标截止前五年(不包括本年) 3.4.1 投标保证金 3.5.5 3.6 3.7.3 3.7.4 拖欠劳务费诉讼记录:投标截止前三年(不包括本年) √不允许 口允许 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 所有投标文件副本 2 份。 1、本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装订 (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3.7.5 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并提供商务部分EXCEL格式电子光盘。

(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 技术部分的《施工组织设计》面页应使用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12年规定版本的《施工组织设计》面页。《施工组织设计》页面右下角盖投标人公章后沿密封线对折密封;《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字体:仿宋GB2312;字形字号:常规4号;字体颜色:黑色;进度计划图和总平面布置图(如果有)采用A3号图幅;所有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企业名称、人员、承担过或在建的建设工程的名称或有隐含企业名称的内容和字样的任何信息;不得编制页眉、页脚和页码;不得出现明显的痕迹。《施工组织设计》书面文本必须装订成册。《施工组织设计》装订后,在装订线一侧采用适当宽度的白纸包裹书脊,然后将《施工组织设计》面页粘贴于首页前作为封面,《施工组织设计》底面用A4空白白纸粘贴。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饰物或特别标(注)记。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 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 (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投标人用于投标的文件袋应使用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12年规定版本的“投标文件”袋、“资格审查部分”袋、“技术部分”袋、“投标函部分”袋和“商务部分”袋,按以下规定装袋和密封。 2 手持部分无需装袋和密封。 3 资格审查部分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单独封装并密封。 4 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并必须密封,但不得在袋面另行注明其他内容,不得在袋上盖任何印章。 5 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并必须密封。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6 商务部分及电子光盘装入“商务部分”袋并必须密封。 7 投标文件各袋的装袋与密封: (1)“技术部分”袋、“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必须装入“投标文件”袋并在封口处加贴密封条; (2)“资格审查部分”袋必须单独封装,不得封装入“投标文件”袋中。 (3)“投标文件”袋、“资格审查部分”袋、“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必须密封并在封口处盖骑缝章。 8 以上各投标文件袋若一个袋装不下时,可以采用对应袋进行多袋封装,同时必须按以上要求进行装袋和密封。 9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骑缝章均为投标人公章。 10 投标文件的装袋或密封未按以上规定执行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在 2013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1.2 封套上写明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和地点 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否 口是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手持一份原件)、进账单(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手持一份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手持一份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账单(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现场退还。按照“渝建发【2011】130 号”文规定,2012 年1 月1 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开标时由监标人或经推荐的投标人代表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开启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4.2.3 5.1 5.2 开标程序 6.1.1 条 款 号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条款名称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8)开标结束。 1.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一人由业主选派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中随机抽取 编 列 内 容 7.1 口是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1.担保形式:现金或转帐支票 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 7.3.1 履约担保 3.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完成。 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本合同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