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体育馆装饰工程)招标文件(送审)(21)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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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名称: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龙海大厦14楼 联系人:潘灿 电话:023-66247036 名称: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御庭苑2号楼114层 联系人:吴波 电话:023-61896023 巴南区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体育馆装饰工程)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莲花三社、十二社 业主自筹 100% 资金已落实。 体育馆装饰工程包含比赛场馆及功能用房场地设施声学装修、地面、墙面、天棚、门窗、洁具、照明、座椅、球架、运动地板等项目。本工程施工设计图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遗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1.2 招标人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4 1.1.5 1.2.1 1.2.2 1.2.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 资金落 实情况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 质量目标要求 1.3.1 1.3.2 1.3.3 1.4.1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等,财务状况稳定、良好,不亏损。 3.业绩要求 (1)近五年内独立完成单位工程(公用工程)室内装修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投资额15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业绩 2 个,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资质条3个室内装修工程业绩,每个必须竣工验收合格。 件、能力和信誉 以上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必带,现场备查)。 外地企业业绩除需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必须出具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并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鲜章的证明材料,同时必须提供项目业主联系人及其办公电话。 (2)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其分包人身份、联合体成员身份承包的工程业绩,也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母公司承包的工程业绩。 4.信誉要求 (1)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2) 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

(3) 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4) 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获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 项目经理近5年内曾担任过1个以上室内装修工程且单位工程(公用工程)建筑面积均在15000平方米、投资额1500万元以上,且竣工验收合格的室内装修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原件必带,现场备查);外地企业项目经理业绩还需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同时必须提供项目业主联系人及其办公电话; (3)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附相关证明(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6.其他要求 (1) 技术负责人: ①应具有房屋建筑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近5年内曾担任过1个以上室内装修单位工程(公用工程)建筑面积均在15000平方米、投资额1500万元以上,且竣工验收合格的室内装修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必带,现场备查),外地企业技术负责人业绩需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项目业主联系人及其办公电话); (2) 满足工程需要,且持上岗证或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施工员; (3)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附相关证明(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本项目的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所有涉及本项目投标的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资料中所有原件备查。按照“渝建发【2011】130 号”文规定,2012 年1 月1 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编 列 内 容 √不接受 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不组织 口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不召开 口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2013年 月 日北京时间15:00前; 2013年 月 日17:00前; 1.4.2 1.9.1 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1.10.2 1.10.3

1.11 分包 √不允许 口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于2013年 月 日前在重庆市巴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nzw.gov.cn/)上提出 2013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2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13年 月 日 时 分前(北京时间) 2.3.2 2013年 月 日 时 分前(北京时间) 3.1.1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工程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投标报价范围:各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图纸进行报价。 3、报价原则:本招标工程由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地勘报告、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09)、《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指南》(2009)、《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为依据,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4、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4.1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3.2 投标报价

增减项目,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中标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用包干使用,一概不作调整。 4.2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招标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根据施工技术的特点、工艺,并充分考虑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等实际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中标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用包干使用,一概不作调整。 5、工程量清单项、量、价 5.1如果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招标图中工程量不一致,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主动补遗或对投标人质疑作修改外,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为准。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5.2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投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际工程量应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5.3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指南》(2009)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措施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中标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相应的费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5.4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暂定材料单价或暂定综合单价或专业工程暂定价的,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5.5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并且必须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电子版),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招标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招标人将按投标报价时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措施费和税金,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 5.6本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描述不作为投标报价的唯一依据,投标人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和主要工程内容”的描述结合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设计图纸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等一起阅读和理解并确定报价。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