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教督函〔2017〕68号附件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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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教育厅意见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意见: 单位(章) 年 月 日 省教育厅意见: 单位(章) 年 月 日

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指标评分操作说明

教育强镇督导验收共有2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 28个三级指标。指标具体评分操作说明如下:

1.1.1本指标需通过查阅乡镇(街道)党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党委、政府文件等档案和听取汇报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各镇党委、政府印发的文件、领导讲话稿、政府工作报告、经验材料、会议记录、纪要及档案材料包括教育发展规划及实施纲要、主要领导及分管教育领导教育绩效考核材料,人事、经费决策及落实材料,镇(乡、街道)举行不同阶层代表参加的有关教育工作的座谈会记录等。

已制定教育“创强”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得1分,没有制定教育“创强”实施方案的扣0.5分,没有推进教育强镇创建的扣0.5分,有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但成效不明显的扣0.2分(扣分是在本要素满分1分里扣除,下同)。

镇党委政府教育领导体制健全,把教育工作作为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的得1分,镇党委政府教育领导体制不健全的扣0.5分,未把教育工作作为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未能较好地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的扣0.5分。

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的得0.5

分,否则0分。

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良好的得0.5分,否则0分。 1.1.2本指标需通过听取汇报和访谈进行评分。

积极发动乡贤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捐资助学并且成效明显的得3分,积极发动过没有成效的扣1.5分,成效不明显的扣0.5分。

1.1.3本指标需查阅建设用地、学校土地使用证等证明材料并通过听取汇报和访谈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近3年镇内中小学新增建设有地数据及相关佐证材料;国土部门出具的学校土地使用证。

积极解决镇内中小学新增建设用地和学校土地使用证等问题、有土地使用证的学校比例逐年提高的得3分,否则,未采取措施解决上述问题的扣3分,已采取措施但新增建设用地和解决学校土地使用证等问题成效不明显的一个要素扣1.5分。

1.1.4本指标需通过查阅档案、访谈和听取汇报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人口统计报表、义务教育在校生名册(含新生名册)、镇党委政府研究解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的会议记录、捐资助学文件及措施等相关材料。

依法履行职责,依法依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得1分,否则0分;采取措施切实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由于经济、生活、行动等带来的入学困难的得 2分,未采取措施的扣2分,已采取措施但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

1.1.5本指标需通过查阅档案、访谈和听取汇报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统计名册、义务教育在校生名册(含新生名册)、学生学籍卡、在校生变动名册、镇党委政府研究防流控辍问题的会议记录、出台防流控辍文件及配套措施等相关材料;提供企业录用登记人员名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禁止使用童工执法检查文件或记录等相关材料。

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的得1.5分,否则,没有防止辍学措施的扣1.5分,已采取措施但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

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无违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现象,得1.5分,否则,有违法招用童工现象的扣1.5分。

1.1.6本指标需通过实地调查、访谈和听取汇报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有关依法治校工作的文件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指导当地学校依法办学的文件、会议记录及其他佐证材料;关于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文件,及已建立学校顾问制度的学校名单;关于章程建设工作的文件通知(包括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细则等)及完成章程核准的学校名单。检查当地学校应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章程核准书;学校教代会、工会工作资料;学校规划建设、人事、财务、教师考核与奖惩、教师聘用等重要事项、重大决策记录和公示情况等材料 ;学校依法维权、处理投诉等情况记录材料;学校聘请法律顾问的文件,包括聘请合同(或协议)、工作记录及法律顾问简历证明。

全镇(乡、街道)80%以上的中小学校实现“一校一章程”,